本作品由书本网提供下载,欢迎光临书本网。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正文 何处惹尘埃(一)  暮歌是听着大昭寺的佛号长大的。天地一色的高原,苍茫的雪山、宁远的圣湖,平静的呼吸,暮鼓晨钟,宁静悠远的守望。 暮歌喜欢西藏,这里有高高的天、无垠的地、澄净的湖。这里的一切都透着纯和净,纯粹地让人豁达、宁静。这里不止有她的童年,还有舅舅的青春。舅舅说,这里干净,净得不像人间。舅舅带着她在这里给妈妈守了八年的愿。舅舅说,你妈妈满身罪孽,我们得帮帮她。 舅舅叫凌远航,暮歌的妈妈在暮歌三岁那年去世了,也从来没有人告诉暮歌她爸爸是谁。在暮歌的认知中,二十三岁的凌远航是暮歌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暮歌五岁那年,凌远航自请去西藏驻军锻炼,也将暮歌带到了这片净土。 暮歌还有一个弟弟,双生弟弟,晨歌,可暮歌对这个弟弟几乎没有回忆。晨歌从小就养在外公外婆身边,不是凌远航不愿意带他一起走,一来两老舍不得,二来凌远航觉得女孩比男孩好带。 “拉萨”,在藏文里的意思是佛地。大昭寺门口常年有朝拜者磕长头,更多的人每天围绕着大昭寺转经,很多僧人也在大昭寺附近摆开架势,向过路的人唱经化缘。 暮歌喜欢佛,为此舅舅还特地在老城区的八角街置了房产。暮歌喜欢八角街,这里来才是原始的拉萨。暮歌跟着舅舅一起站在布达拉宫顶上俯瞰过拉萨,整个市区到处是一片片掩映在绿树中的新式楼房,唯八角街飘扬着经幡,荡漾着桑烟。街区之内,僻巷幽幽,曲途自通,宫厦套着百屋,傍着古寺,弥漫着浓浓的藏族风情。街道两旁商店林立,摊贩聚集,热闹非凡。暮歌每天都是被大昭寺的晨钟唤醒的,接着天亮,小贩的叫卖声,繁华而朴实。形形□的游客,来自世界各个角落,在这里能看到他们最纯粹的笑容。夜幕降临,华灯初照,音乐伴之各种叫卖声,空气中会弥漫起风味小吃的香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单调和朴实,暮歌喜欢这样的生活。 暮歌和这个地方有缘分,连凌远航刚来时都不适应了一阵子,可小家伙,一点点高原反应都没有。反而像鱼儿进了大海,自在地不得了。 很小很小的时候,每凡找不到暮歌,凌远航总能在寺里找她,粉雕玉琢的瓷娃娃,漂亮得不像话,那么小的孩子,竟能安安静静地坐听佛理布道。大了些,她就和寺院里的僧人一起,每日做早课晚课听佛法,风雨无阻。凌远航不在她身边的时候,这孩子总是一语不发地看佛经,任何人跟她说话她都是礼貌地笑笑,然后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塞上风光,暮歌偶尔坐上舅舅的军用吉普,迎着朝阳疾驰向渐渐隆起的大地和仰之弥高的冰峰雪山。这里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暮歌始终吃不惯藏族的食物。她是个彻彻底底的素食主义者,断奶后就跟着妈妈吃素,连鸡蛋和牛奶都不曾沾过,舅舅也跟着妈妈吃素,后来妈妈离开了,她就跟着舅舅,两个人还是吃素。米饭水果和蔬菜对高原驻军来说是很珍贵的,暮歌吃的食物都是暮歌的外公准备的,定期的采购,从沿海空运过来,仰仗的是富足的家世背景。 凌远航并不天天回来,驻地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处理。当年下西藏,打的是镀金的借口,只是这金镀得有点久,家里和上头都在等他点头回沿海。 这晚凌远航难得回来和暮歌一起吃晚饭。晚饭是暮歌准备的,有香辣海带丝、素抄山药、冬瓜盅、家常豆腐,这孩子喜欢自己给自己做好吃的。 唱颂经文,然后开饭。 “今天很晚才从寺里回来?”凌远航一身戎装,夏末秋初,夜有点凉。 “你怎么知道?”暮歌咬着筷子,一脸俏皮。 “不然你会只做这么几个菜?”凌远航也跟着一笑。 耸肩笑笑。 “今儿师父说了些什么?” “今儿听了个故事。” “给我讲讲。”凌远航洗了手,拿起筷子,细细地品了起来。 “人在屋檐下躲雨,看见观音正撑伞走过。人就说:‘观音菩萨,普渡众生,带我一段路吧!’观音说:‘我在雨里,你在檐下,而檐下无雨,你不需要我度。’那人就立刻跳出来站在雨中树:‘现在我也在雨中了,该度我了吧?’观音说:‘你在雨中,我也在雨中,我不被淋,因为有伞,你被雨淋,因为无伞,所以不是我度自己,而是伞在度我。你要想度,不必找我,请自己找伞去!’观音说完便去了。”暮歌停下,看着凌远航。 “然后呢?”凌远航配合地问。 暮歌这才高高兴兴地接着说。小姑娘其实寂寞,这时候凌远航人都回来了,她自然想和他多亲近亲近。 “第二天,这个人遇到了些困难,就去寺庙里求观音。走进庙里,发现观音像前也有一个人在拜,那人长得和观音一模一样,丝毫不差。人就上去问了:“你是观音吗?”观音答道:“我是。”人又问了:“那你为什么还拜自己?”观音笑道:“我也遇到了难事,但我知道,求人不如求己。” 暮歌说罢就盯着凌远航,生怕错过他任何细微的表情。 凌远航歪头想了半天,最后点了点头。“暮歌懂吗?” “懂的。”她笑。 “怎么说?” “舅舅带我来这儿只是想求个心安,只有自己度得了自己,妈妈也是。” 凌远航笑着摸摸暮歌的头。十三岁的孩子,你说,怎么就,那么透彻。 吃了晚饭,凌远航反常地没有一头扎进书房,而是找出了暮歌厚实的外套。暮歌一看就来劲儿了。三两下把书收回书架,暮歌一把抱住凌远航的手臂。 “看星星是不是?看星星!” “是!”凌远航笑着摸摸暮歌的脑袋。 夏末秋初,这时候的夜空很高很高,星星也尤其尤其得亮。暮歌喜欢高原的月色。舅舅随身携带的妈妈的日记本里,有许多许多的信,有些给舅舅的,写个她和晨歌的,还有写给“爸爸”的。 妈妈在其中一篇信里写道:“孩子们,妈妈太喜欢西藏的月色了。如果有机会,你们一定要去那里看一看。” 后来暮歌真的来了高原。等暮歌真正静下来,懂得赏月的时候,凌远航带她领略了高原的月色。每次暮歌都看得很认真,月还是那个月,亘古不变,这是妈妈最爱看的月,这是晨歌还来不及看到的月,她要帮他们一起看。 凌远航带暮歌坐上了一台军用吉普,高原上雨季刚过,正是猛兽活动的黄金时期,后座放了一把猎枪。 吉普在旷野上疾驰了好久,终于在群山前停了下来。明晃晃的月亮就挂在两座山之间,黑乎乎的天空的大地,漫天的星子,没有尽头,天地没有分界,他们就如同置身浩瀚星空一般。 凌远航在车盖上铺上了毛毯,将暮歌抱了上去,然后自己也上去,在暮歌旁边躺下。 “暮歌,喜欢这里吗?” 暮歌点点头,随即意识到了什么。“我们要离开这里了吗?” “啊。暮歌要不要留在这里?” 暮歌睁着清澄的眼睛望着凌远航。 “暮歌,不要离开佛祖,红尘太苦。” “出家就不苦?”她的笑带着一种睿智和没心没肺。 “不苦,有佛。出家出的是尘,脱俗了,远离了俗世,就不苦。” 暮歌笑了笑,躺在凌远航身边,挽住他的手。“可是人家舍不得你。我要跟舅舅在一块儿,一辈子都要!红尘苦,出尘就不苦,对佛来说,人世百态,又何来红尘内外之分?只要在舅舅身边,到哪儿都不苦。我和舅舅一样,心中有佛。” 凌远航听着笑了,伸手摸了摸暮歌的眉眼。凌远航喜欢暮歌的眉眼,他常常对暮歌说:你的眼睛,像拉姆纳错,是灵魂的守望。 “好。我们一起回去。” 藏历七月上旬,公历九月上旬,暮歌度过了她在高原过的最后一个沐浴节。 高原冬长夏短,春天雪水入河,冰人肌骨;夏日大雨滂沱,山洪暴发,河水浑浊;冬天皮袍裹身,没人敢入水。只有在夏末秋初的时候,水温较高,河水清净。高原上的老老少少都知道,初秋的水有八大优点:一甘、二凉、三软、四轻、五清、六不臭、七饮时不损喉、八喝下不伤腹。选择这个时候洗澡,是藏名流传了七八百年的传统。 暮歌喜欢过西藏的节日,大大小小的节日从来不错过。暮歌喜欢沐浴节,虽然这里条件艰苦,但她还是能时常洗澡的。不过像这样大规模象征性的活动,她还是不愿错过的。小时候凌远航会抱着她下水,后来长大了,她下水,凌远航就在岸边看着。 面对这样的转变,暮歌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其间的尴尬只有凌远航知晓。暮歌一天天长大,可凌远航一直当她是个孩子,直到有一天,凌远航帮暮歌洗澡时发现了她尖尖隆起的胸脯和下身细细的茸毛时才惊觉,这孩子早就已经长大了! 藏人叫金星为“嘎玛日吉”,也叫弃山星。沐浴节持续7天,勤劳质朴的藏民们会选择风和日丽、阳光灿烂的一天,成群结队、阖家而出,他们纷纷前往拉萨河,白天洗衣物,等夜晚弃山星高悬头顶之时,就下水尽情地嬉水游泳,洗刷一年的风尘。 今年的沐浴节,凌远航还是照往年那样陪着暮歌一起去。当然也有不同,三年前凌远航便不再陪着暮歌一起下水了。 河畔到处都是藏民们的歌声,更有人在河滩上跳舞的。凌远航点起篝火,身边摆着青稞酒、酥油茶、糌粑和一些节日食品,暮歌并不见得都会吃,不过这丫头喜欢讨彩头,节日一定要应景。 凌远航看着河里和其他小女孩玩得没了形象的暮歌,无声地笑了。这时候的她,笑容如雪山顶上的新雪一般纯洁无垢,他永远不会忘记这孩子现在的笑容。 半个月后,暮歌十三岁那年,凌远航正式收到晋升令,调回沿海。暮歌离开了生活了八年的西藏,回到了真正属于她的世界。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 我真爱莫家,多多少少也要带到,不然我死不瞑目。  暮歌回来的第一天就见到了晨歌,这孩子是特地和学校请假回家的。 晨歌是个早熟的孩子,五岁后就不再和姐姐一起生活了,再见到她,心里有期待,但又怕受到伤害。所以他只是看着暮歌进门,看着她见过外公外婆。其实还是紧张的,当暮歌的目光转到他身上时,他紧张地说不出半句话来。 晨歌和暮歌是双生姐弟,是异卵双胞胎,把他们的五官分开来细细对比其实一模一样,可合在一起后就又不那么相像了。不过毕竟是双胞胎,再不相像,差异也不会大到哪里去。 暮歌是特纯粹的孩子,看到晨歌别扭地坐在角落里摆酷,她也不觉得尴尬,没一会儿就从外婆身边挪挪挪到了晨歌身边。 “晨歌,我是姐姐。”暮歌怕弟弟觉得她不够真诚,所以她很用力很用力地在笑。 晨歌原本是真的有点紧张的,可现在一看到她明显真诚过头的傻气笑容,突然就觉得不生疏了。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还习惯性地想伸手挥开面前的脸,但手到暮歌颊边又瞬间收了劲道,最后只是轻轻碰触了一下,笑道。“姐姐。我是晨歌,姐姐。” 凌远航去了西藏后就没过回家,外婆自然拉着他一直说话。今儿还好,就自家五口人,亲戚朋友一律谢绝来访,不然还不得满屋子人啊。大人们在聊天,啥话题都有,两个小的在旁边也嘀嘀咕咕在说些什么,先是暮歌在讲,没讲几分钟就发现没话讲了,后来是晨歌在讲,啥都讲,从小到大发生的趣事儿,学校里好玩的。 晨歌读的就是全军事化管理的学校,从小就是一边当兵一边读书。这点上暮歌比晨歌幸福很多,凌远航曾经跟暮歌说过:暮歌,我希望你的童年一直到18岁才结束。晨歌今天是请假出来的,吃了晚饭,外公就催着他回学校。凌远航看出两个孩子都还舍不得彼此,就作主把晨歌留了下来,并早早打发了两个小的去睡觉。 晚上两姐弟一起睡觉。五岁前他们一直在同一张床上睡觉,五岁后他们再没一起睡过觉。再躺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感觉很奇特又很熟悉。他们真的八年没见,可要说陌生,双胞胎之间特殊的感应又让他们一直若有似无地联系着。 晨歌以前也偷偷想过和姐姐在见面的情景,他觉得自己肯定有好多好多心里话想跟姐姐说。以前在车上、在课堂里,发呆的时候,常常会在心里演练说辞,多是煽情的,可现在真的见到姐姐,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 “姐,西藏好玩儿吗?” 暮歌想了想,摇摇头。“那里的冬天很冷很冷,也没什么地方好玩的。而且每天都要去寺庙里做早课和晚课,跟出家人似的。” 说者无意,只有暮歌自己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西藏,她只不过是担心舅舅不带晨歌去会让他有被遗弃的感觉,所以故意都拣不好的方面讲。可听者有意,知道姐姐清苦又无聊活了八年,晨歌很心疼。 这么想着,晨歌突然想起什么,忙跑回自己的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个红木质的盒子。 “姐,这个给你。” 暮歌也不客气,接过来打开,盒子里是一条天然红珊瑚制成的佛珠——佛门的清苦宁静和红珊瑚的名贵妖娆,竟没半点不和谐。 “真的给我啊?”暮歌第一眼就爱不释手了。 “说了给你当然就是给你的。”晨歌撇撇嘴,言辞间似乎对出尔反尔这种行为颇为不屑。“这是妈妈的佛珠,那年舅舅把你带走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找外婆讨来的。后来怕弄坏了,就收起来了。” 原来是妈妈的东西啊!牧歌摸摸佛珠,很想要,可又怕晨歌也会舍不得妈妈的东西,想了会儿,拿下自己手上的紫檀木佛珠戴在晨歌手腕上,然后把红珊瑚佛珠戴在自己手腕上。 “我戴你的,你戴我的。” 晨歌用力点点头,心里又暖又甜。摸摸手上的紫檀木佛珠,惊觉这佛珠竟是有些年头的。每颗佛珠上手指接触到的面上都变得光滑无比,是不知道念了多少经文、转了多少次佛珠才能留下的痕迹。姐姐为妈妈守了八年愿,现在她将这八年的缩影戴在了他的手上,似乎,这八年他们一直在一起一样。 顿时热气冲上了晨歌的眼眶。 “姐,你和舅舅还回西藏吗?” “不去了。不过一定会回去看看的,以后姐姐带你一起去,西藏的月亮和星星可漂亮了。” 暮歌躺下,晨歌挨着她躺了下来。 “姐,你会想家吗?”别扭的男孩。其实他是想问:姐,你有想我吗? 坦荡荡的暮歌。她摇摇头,其实家的定义对她来说并不那么具体,从小她就跟在凌远航身边,对她来说,有舅舅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可是……“会想晨歌。生病的时候会想,得赶紧好起来,不然晨歌也会不舒服的。难过的时候就告诉自己,赶紧高兴起来,不然晨歌也会难过的。” 晨歌盯着天花板,没吭声,可眼眶已经红了。 “晨歌的每一次快乐和难过我都能感受到。对不起,没能从小就照顾你。”暮歌也想过将来见到弟弟要说什么。这句对不起是她很早前就想说的,她觉得自己是姐姐,长姐如母,妈妈不在了,姐姐就是要照顾弟弟的。 “傻的……”晨歌清了清嗓子。这一刻晨歌告诉自己,要赶快长大,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好保护姐姐,好好照顾她。 暮歌遇到贺子竞那年十四岁,刚上初三。脆生生的年纪,这样的玉娃娃,一入学就在一中引起了轰动。暮歌这孩子,越大越惊人,长到十四岁,别的孩子嘻嘻哈哈冒冒失失还没长开呢,可她呢,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眉眼弯弯,精致温婉得不像话。 精雕细琢! 暮歌是插班生,进班级时其他同学已经朝夕相处了两年,和暮歌自然不亲近。外婆把她安排进了重点班,这个班里还有两个在学校很有名气的学生,贺子竞和苏乐。当时苏乐看到暮歌的第一眼就叹,这娃娃,乖乖,哪里见过啊?别说他学宝哥哥,后来自家奶奶送了他一块小小的玉观音,这才明白这股陌生的熟悉感。后来,后来那块玉观音一直挂在苏乐脖子上,再也没有拿下来过。 你说她往那里一坐,方圆一圈竟觉得透彻了起来,连空气都弥漫起了寒气和莲香,看到她,再浮躁的心都宁静下来了。 高原冰山一样圣洁的小美人,从来目不斜视,见了面永远清清淡淡的笑,不多一分热络,也没少一分热情。男孩们,这样的年纪,躁动懵懂,可没一个人敢打暮歌的主意,都觉得,这女孩,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连喜欢都是亵渎了。 可是后来贺子竞发现,暮歌根本就没记住别人的名字,不止他的,全班的她都没记住。你说她见着所有人都那么客客气气的,谁晓得她根本就是不认识你。看看她,下了课,不是看书就是做题,细致如玉的手腕上永远戴着一串天然红珊瑚制成的佛珠,神性又带妖气。 有些男孩子,哥儿们义气和玩闹才是青春的主题曲,恋爱是荷尔蒙的发生,这方面稍稍晚熟些的孩子这会儿还在拉女孩子辫子欺负人家呢。贺子竞就是这种晚熟的男孩子。他和其他男孩子一样,也爱看像暮歌这样的娃娃,可也仅仅是看,没什么非分的想法。 只是后来,命运开始制造交集——期中的一次座位调整,贺子竞和暮歌成了前后桌。 那天开始,同样懵懂不知情为何物的贺子竞,开始注意起暮歌的一切。他就坐在她后面,每次抬头入眼的就是她细致如玉的后颈,当时就想,原来女人的颈子能这么好看。暮歌的头发很直,发量适中,长长的马尾,转动时会掠过子竞的书桌,有时还会碰到他的手,香香的,软软的。后来他故意把手放在书桌上,一节课就数着她的头发甩了几次,偶尔还偷偷抓住她的发尾。 贺子竞其人,真漂亮,这是被多少人捧在手心宠出来的主儿,他也高高在上着呢,喜欢你那是你的荣幸。亵渎?对不住,贺大少从小就没学会“谦虚”这项美德。 贺子竞和暮歌说的第一句话:暮歌,你为什么叫暮歌?没有暮这个姓啊。 一句话,就这么打进暮歌心里。暮歌听到贺子竞的这个问题,缓缓抬头转头,第一次正眼看了舅舅和晨歌以外的男人,也第一次记住了男孩的脸。暮歌那时就觉得子竞像佛,他的身旁应该放几株兰,他应该身着白色儒衫,他应该大隐于市,粗茶淡饭,像佛一样孑然一身地生活着。 那天她和子竞说了第一句:我也不知道。那天回家后暮歌也这么问凌远航,凌远航伸手触碰了下她的眉眼,告诉她。“暮歌,你姓凌,你和妈妈、舅舅、晨歌一样,姓凌。” 晨歌功课好,读的还是军校,直升没问题,可暮歌不一样,她在西藏根本没上过学,完全是凌远航自己带在身边手把手教出来的。还有不到一年就中考了,外婆特别紧张,天天思量着要请人给暮歌补。营养的补充更是花了不少心思,这小祖宗吃素,她就请营养师变着法子给她进补,生怕她营养跟不上。 暮歌对学习有着很浓厚的兴趣,她喜欢专注于一件事情的感觉。后来她发现,远离了佛祖,在她这个年纪,唯一可做的好像只剩下学习了。这是她第一次走进学校接受这样系统的学习,刚开始真的有点茫然,倒也没有吃不消,她发现老师讲得她基本都是懂得。可是,暮歌的数学不好,这点和凌远航一样,暮歌所有的基础都是凌远航打下的,那厢数学成绩差,暮歌自然也跟着差。子竞的数学成绩很好,数理化是他的强项,后来暮歌时常请教子竞数学方面的问题。子竞也成了全校暮歌惟一一个有交谈的男生,这让贺子竞在男生堆里很有面子,可他还是隐隐觉得,还不够。 暮歌最强的科目是语文和英语,子竞就向她请教这两门功课。其实贺子竞的英语很强,尤其是口语,他从小在美国和中国呆的时间各有一半。可他故意把自己的英语考得很烂,然后拿那些自己闭着眼都能做对的题目问暮歌——因为单单是语文,他们交谈的机会就太少了,暮歌自小接触深涩难懂的繁体古经文,甚至是梵语,在贺大少看来她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早就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连老师都要花些写言辞解释的问题,她三言两语就能给你说清楚,浅显易懂。 总之,一来一往有了交集。 正文 何处惹尘埃(三)  可真正让暮歌和贺子竞的关系更进一步的事情却是天灾。早一天就发了暴雨红色预警,这日不到三点学校就放学了,暮歌留下来做值日,做完值日见雨下得很大,司机不知道提早放学人还没到,便再留了一会儿,想着待会儿可能雨势会变小。可,到了傍晚雨势更急,一时间疾风骤雨,暮歌算是被困在学校了。 暮歌不慌不忙地给凌远航的秘书打了电话,交代好了,便心无旁骛地坐下来,一边看书,一边等人来接。 所以当贺子竞**地闯进教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外头狂风暴雨,那雨就像从天上倒下来一般,泼在玻璃窗上还是挺恐怖的,可那少女,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眉目不惊,连头发都不曾乱了分毫。 失神地看了一会儿,子竞的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光。 这时,暮歌抬起了头。愣了愣,柔声问道:“贺子竞,你怎么还没回家?” 瞧瞧!娇娇憨憨得,贺大少的心一下子有电流通过,扑通扑通乱跳了好几下。多想吼一声:老子是为了你回来的!可,这年岁,哪有那么厚的脸皮说这样的话。于是清了清嗓子。“作业本落在教室了。” 这么蹩脚的借口,谁信啊? 可暮歌这傻妞还真信了,回话时竟是敬佩的语气。“这样的天气还回来拿啊?” 贺子竞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扯开话题。一屁股坐到暮歌身边的位置,一只手支着脑袋,打算闹上她了。“你怎么也没回去?” “雨太大了。”她浅浅地笑着,低垂的眉眼,看着就觉得像是羞涩。 怎么就是四个字,就让贺子竞的心揪了好几下。没听过她的身世,关于暮歌的一切都很神秘,只知道她无父无母——贺大少的同情心生平第一次泛滥了,心疼她吖。 说完暮歌就转回去继续看书了,贺子竞也拿过暮歌的某本书看了起来,可好久都没翻过一页。心脏直捣腾,第一次有了和心上人独处的机会,窗外是铺天盖地的雨帘,他们就如同被世界隔离在了孤岛一样,情窦初开的少男,怎能不心猿意马? “暮歌。”趴在桌子上,直勾勾地盯着人家,也笑不出来了,直想着,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可又没那个胆子。 “嗯?”憨憨地转头,眼神分明在说,你怎么还在啊?别人只说她冷漠,可这么近看她,发现其实她可爱地不像话。不是冷漠,其实是是娇气,是娇憨。 贺子竞这时候心里有上万烟花在腾空。这时候的暮歌,在灯光下周身竟隐隐有了层光晕。傻傻地回视他,在他专注的目光下红了脸,俏生生的,惹得贺子竞心头猫爪抓一样的痒。其实这时候他已经忘记自己想跟她说什么了,脑子里糨糊一片,浑浑沌沌的,还有点晕。 情不自禁啊!真的情不自禁!就这么凑上前,轻轻吻了她,只是嘴唇碰嘴唇,就那么贴着,不敢动。 偷香,已经准备好要挨耳光了,可半天都没动静。小心翼翼地退开,只见这小妮子睁着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他。对情爱一无所知的少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真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没人教她这个,她涉猎的书籍几乎全是佛学典籍。只知道,心跳很快,感觉要蹦出喉头了。脸涨红,快要冒烟了。暮歌觉得自己生病了,病的不轻,快要死了,呼吸困难! 然后…… 然后,暮歌僵硬地转过了头,继续看书。面对这样的反应,贺子竞几乎要摔下椅子。初吻被他偷了,正常女生不是应该哭鼻子吗?可,怎么会忘记了,暮歌不是一般女生。 贺子竞就是来找暮歌的,也想好了会被困,自然有所准备。说是回来拿作业本,会有人带了饼干矿泉水来拿作业本的?也就暮歌相信他。苏乐后来就很不服气,你贺子竞凭什么能让暮歌那么死心塌地?你他妈就是造化好!谁让你是第一个靠近她的人,就像刚出蛋的雏鸟,认定了第一眼看到的人。 外头的风雨更加肆虐,两人吃了些饼干果腹。其实还不晚,四点多,可是天已经很暗了,没一会儿学校居然断电了。不能看书,暮歌自觉和贺子竞不熟,至少没熟到可以畅谈的地步,两人就那么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上一两句,但子竞却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只是,子竞也慢慢开始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 头,昏昏沉沉的, 匆忙出来,只想赶紧到学校,记得买吃的喝的,却忘了其他。淋了一身湿,没换洗衣物,湿衣服穿在身上,冷风一吹,立刻感冒。 到了傍晚,原想英雄救美的贺子竞开始发烧了。 暮歌挺会照顾人,凌远航毕竟是一个大老爷儿们,她懂事,很小就学会做很多事情了。 身边的人睡着了,寒气夹杂着腾腾热气一阵阵向她袭来。暮歌敏感,很快就发现了贺子竞的不对劲,不然,这么物力老师化学老师的得意门生,指不定就给烧成傻子了。 “贺子竞?”试着喊他,没反应。 伸出手探探他的额头,烧红的烙铁一样。 暮歌犯难了,这儿没药啊。想了小会儿,她倏地站起来,一溜烟儿跑了。 迷迷糊糊的贺子竞,就知道身边的人走了。病了,还被人丢下了,这会儿贺子竞真想哭。 过了好久,她才气喘嘘嘘地跑回来,一把扯起贺子竞的胳膊。和,娇娇柔柔的少女,哪里有那个力气扛起一个正在狂长身体的少男? “贺子竞,使点儿力气好吗?” 贺子竞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你没走……” “来,跟我走好不好?” 好!怎么不好!天涯海角,哪儿都跟着她走。 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亮晃晃的天花板和墙壁,没见到暮歌,妈妈守在一边。心里竟隐隐有些失落。 从小到大子竞都是个健康宝宝,很少见他生病,这次住院算是把妈妈给吓到了。见子竞病着,妈妈除了抱怨几句倒也没说其他,就是要出院的时候问:那天送你来的小姑娘是谁啊? 子竞想了想,回道:“同学。” 贺子竞,嚣张的主儿,直来直往,病愈回学校的第一句话就是让暮歌给他做女朋友。其实,假意的粗鲁与特意修饰的不在乎只是想要掩饰自己心里的不安,天知道子竞开口时紧张地几乎胃抽筋了。 女朋友?当时暮歌傻傻地看着贺子竞。她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就算她自己没动过这样的心思,可身边“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少女们的心思她还是听了不少的,被提及最多的名字就是贺子竞。 可是女朋友,暮歌没想过。舅舅和佛祖以外的可能,她从未想过。 所以,暮歌摇了摇头。 贺子竞脸色都白了,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贺子竞,我要一直陪着我舅舅和弟弟,说不定将来我是要出家的。”她浅浅地笑着。白*皙纤长的玉指勾过颊边的碎发,手腕间的红珊瑚佛珠向下滑,说不出的美感。 贺子竞,你满足吧,你只是输给家人和佛祖。 可,贺子竞是会认输的主儿?不好意思,他这辈子还没体会过“挫折”俩字的深意,更不知道“妥协”两个字怎么写。他大少爷想要的东西,从来没得不到过。更何况,他生平头一次动情,这是位霸道的主,从来不接受拒绝。可是,又能怎么样?只能拖着、耗着。 凌远航身居要职,新官上任自然要三把火烧一烧,树立威望。近段时间他有些忙,好不容易有一个周末不用下基层的,他们连寺庙都没有去,就安静地在家里呆着。 暮歌一向宜静宜动,对着外人像尊冰娃娃,对着凌远航却变成一个小疯子。可晨歌不行,男孩子,野惯了,运动神经也好,就更静不下来了,飞扬的青春,用运动挥霍过于旺盛的精力。刚开始陪姐姐去寺庙听道时甚至有睡着的经验,可时间久了,还是听出了些意思来,也稍稍能坐住了些。不过,还是没进阶到能安安静静看一下午佛经的地步。这不,暮歌陪着凌远航在书房里呆着,晨歌早跑去了院里的孩子打篮球去了。 可今儿凌远航也有些心不在焉,短短半个小时,暮歌已经偷看了他至少四次了。 “暮歌,怎么了?” 合上书,暮歌挪到凌远航身边,端详了凌远航许久,摇摇头。 凌远航笑了笑,低头接着干自己的事情。 又过了会儿,身边的小女孩用手戳了戳他的手臂。转过头去看她时,惊呆了。骤然在眼前放大的俏脸,唇上冰冰凉凉的柔润触感。 双手抓住暮歌的肩膀。 “暮歌!” 暮歌没心没肺地摸了摸自己的唇。“我不喜欢他这样亲我,会难受。” 凌远航目光一冷。“有人亲你?” 暮歌好像没听到凌远航的问题一样。“可是我喜欢这样亲舅舅。”说罢,又是再次迅雷不及掩耳地亲了凌远航一下,这会她没等他推开她,只是碰触一下就迅速退开。 凌远航看着高高兴兴回自己座位的暮歌,头疼了。 过了许久。 “暮歌……” “嗯?” “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那么亲舅舅了。” “为什么?” 为什么?关于禁忌,关于伦理,凌远航无法系统地跟她解释。她的佛法学得比他精,遇到一切不愿意听的大道理她都能用佛理顺过去,也不管你是不是被她气得牙痒痒。 暮歌看着凌远航有理说不清放弃解释的模样,扬起胜利的微笑。 正文 何处惹尘埃(四) 暮歌还没回来以前,晨歌不大愿意回家。外公还没退下来,外婆是女强人,时常忙得不见人影,有时他回来了他们反倒不在,诺大的一个家就剩他和保姆两个人。更多时候他宁愿呆在学校,那有一伙同样不愿回家的哥儿们,周末没有课,大家一起玩枪械打球找乐子,倒也不亦乐乎。 不过情况有所改变,现在晨歌巴不得自己能天天都能回家,外公外婆舅舅都忙,平时家里就剩姐姐和保姆,说实在的,他身有体会,只有保姆陪着的感觉并不十分好。但凡星期五,他都早早让司机在校门口等着,一放学立刻冲出校门,先去暮歌学校等她放学,然后两个人一起回家。星期天也赖着不肯返校,非得等到周一,早上和暮歌一起出门。遇到法定节假日就更不用说了。 这样的反常当然引来兄弟们的怀疑,还有人问他是不是交了女朋友。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孩子,可早熟的几个同学确实已经交朋友了,小小年纪,已经有花心大少的早期征兆了。对此晨歌嗤之以鼻,他觉得他们的做法不叫成熟,叫幼稚。 可这会儿他也笑不出来,连他和司机在内车厢里塞了五个人,满满当当的。 “下去!”晨歌冷着脸。 “不下去!”童言童语两兄弟齐齐摇头。人不是双胞胎,可人兄弟像,还同年,一个出生在年初,一个年尾,那年润七月,童妈妈就是赶巧了,不带歇气儿一年就生了俩,愣是制造了双胞胎的假象。 “你先说你干什么去。”杜宇嬉皮笑脸地和童家兄弟交换了个眼神。这周他们这个寝室可是全都离校了,就是想看看最近晨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没弄清楚什么事儿,绝不善罢甘休。 晨歌皱了皱眉,看时间已经不早,只得让司机先开车。大不了,到了一中,接了人再赶下去。 到了一中校门口,刚好听到校园内响起了放学铃声。 “明目张胆到学校来接人,晨歌你忒嚣张了。” 晨歌臭脸不理人。 “这个!这个好!” “这个太矮,后面那个,长头发的,腿多长啊!” “四眼,眼镜看着碍眼。” “一中的爷儿们太幸福了!你瞧瞧这些女些的素质!咱学校女生个个悍得跟母老虎似的,你瞧瞧人家一中的,水手服LOLI,这才是青春!这才是少女!” “丫的你日本爱情动作片看多了吧你!咱学校的也不错啊,军装美少女,能进警校的哪个不是挑过的。” “不行,比爷儿们还爷儿们,咱就喜欢女人味重的。”童言童语杜宇三个挤在窗口,从一中校园里走出来的美女们无一幸免地被他们评头论足了一番。 晨歌一直盯着校门,暮歌一走出来他就看到了。他们家的暮歌,就算淹没在茫茫人海里还是能够一眼就找出来。基因是天生的,有些人生来就是焦点,暮歌长得娇长得俊,气场更了得。 “唉呀!这个!兄弟们!老子看到个极品!” “那个那个!披白色外套那个!一中是天堂!我要转学!” “操!她旁边那个不会是男朋友吧?果然美女抢手,老子诅咒他!” “我怎么觉得这姑娘有点儿眼熟啊……” “是不是啊,晨歌……晨歌!”童语转头找晨歌,只见那丫打开车门一溜烟儿冲了出去。 暮歌又一次拒绝了子竞的周末邀约,理由还是那个,吃斋念佛。贺子竞哪儿有办法,斗天斗地斗不过佛祖。这段时间他的发小苏乐攀着他的关系也和暮歌混熟了,子竞用膝盖都猜得出那小子的花花肠子,不止防贼似的防着苏乐,连带自己这边也加快了追求的脚步,无奈这姑娘这般不解风情。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暮歌对外人总是客客气气的,女孩子们对暮歌敌意不起来,可私底下,大家对她还是颇有微词的。帅哥是全球的共享资源,可暮歌和子竞这两人在教室或者其他公共场合都是这样有说有笑,总之看着挺亲密的,丝毫没有顾忌别人的眼光,这多多少少让小姑娘们心里有些吃味。这贺子竞是在故意制造假象和流言,而暮歌是心中坦荡无所谓,咳,其实只是她还不知道啥是人言可畏。 看到不远处朝她跑来的晨歌,暮歌愣了一愣。这个弟弟,别扭又体贴,从来都是坐在车里等她的,问他为什么,他说不想同学乱传她的流言,传什么,暮歌没想明白,不过也由着他,校门口车多人多,不出来就少吃点灰尘。看到他的那一瞬间还纳闷了下,今儿他怎么跑出来了。 瞧瞧他们家的晨歌,他的眼睛像一潭深泓,好像有魔力要把人吸进去一样,漂亮得让人心脏都颤抖起来。这么孩子,邪气,淡淡的眼神,带着贵族式的疏离,精致。穿的是军校的校服,军装裹身,英挺帅气地不像话,才短短几步路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偷瞄他了。 “今天风大,你还跑来啊?”初秋,傍晚的秋风已有寒意。看着晨歌走在人群中暮歌才突然,弟弟原来已经长那么高了。他站在自己身边,居然已经要抬头仰望他了,甚至他比贺子竞还高了一些。 暮歌看着,心里头有小小的骄傲。 “想早点儿见到你呗。”把暮歌的书包接过来背在自己身上,晨歌不动声色地打量姐姐身边的男孩子。撇撇嘴,心里私自给他打了个不及格的分数,这丫的居心不良,听到他们姐弟略显暧昧的对话就皱起了眉头。 “走吧,五天没见你,想死我了!”晨歌拢拢暮歌的衣服,故意伸出戴有佛珠的手牵住暮歌戴着红珊瑚佛珠的手。晨歌第一回觉得暮歌的左撇子那么可爱,她喜欢把佛珠戴在右手,而他是右撇子,习惯把东西戴在左手。 暮歌笑了笑,眉目弯弯,似一袭清风让晨歌的心情霎地明朗了起来。 倒是子竞抿嘴不语。贺大少生平第一次吃醋了,很不爽,拳头痒痒地想揍人。 “贺子竞,再见。”朝贺子竞挥了挥手,暮歌和晨歌手拉手一起离开了。 子竞站在原地,一直目送暮歌。 这头,车子里的三个人已经沸腾了。 “我操!凌晨歌会遭雷劈的!” “还说自己没交女朋友!” “我代表党和人民鄙视他!” “岂止鄙视!消灭他!”这里一阵义愤填膺,直到晨歌牵着暮歌往这边走过来才停歇下来。 晨歌在车门边站住,朝三个好友招了招手。美女在侧,三人立刻滚了下来,纷纷摆出自认为最帅的姿势和表情。确实帅,一中的小美女们都不顾矜持偷偷往这边瞄了好几眼呢,青春期的男孩们,大都处在不上不下的尴尬期,警校出来的男生比她们身边的男生英挺,麦色的皮肤,张扬外放,举手投足间带着生猛的青春张力。 童言童语两兄弟活泼开朗,是十足十的阳光小帅哥。杜宇的爷爷是军人出身,可他爸爸妈妈却都是大学教授,小小年纪却温文儒雅,一点都不像军人。晨歌就更不用说了,俊,暮歌要是神性那晨歌就是魔性。这孩子越大越像他们的妈妈,他的眼比暮歌细长,微微向上的眼角,这样的年纪已经学会似笑非笑这招了。 “他们都是我室友。”晨歌揽着暮歌的肩膀,指着他们三人如此介绍,连名字都没有报。童言几人暗暗把晨歌又骂了一轮,赶紧向美女自报了家门。 “你们好啊,我是晨歌的姐姐,我叫凌暮歌。”他们都是弟弟的好朋友,所以暮歌也努力释出一百分的善意,她的笑容很灿烂。 “啊!姐姐!” “哎呀!是姐姐!” “真好!姐姐!”三人一阵欢欣。情绪十分外显,兴奋地互相击掌。 “乐呵什么呢?别瞎想些有的没的啊。”晨歌把暮歌塞进车子,然后转身看着三个好友,极其不屑地笑了一笑。 “你怎么知道我们在瞎想啊?”童言笑得好不猥琐。 晨歌满脸的鄙夷。 “你小子那是运道好,摊上个这么优的姐姐,哥儿们算是服了。” “别给老子动歪脑筋,想死也没用,我姐可是要一辈子陪着我的。”我和舅舅。晨歌头一扬,得意地不得了。这话可是暮歌亲口说的,听到时他感动得都快哭了,舅舅还说他们傻。 “我草!难道你将来结婚还带着你姐姐一起啊?哥儿们我接收了,肥水不流外人田。” “你才肥水!不是,你才馊水,粪水!”晨歌怒了。暮歌越来越大,将来得招多少蜜蜂惹多少蝴蝶啊。刚才一个,现在又来仨蠢蠢欲动的。前有狼后有虎!“我告你们,她是我姐,长姐如母,对我来说她比我妈还重要,就是比你们阿姨还矜贵,别给我打什么坏主意!” 讲完,也转身钻进车里。车子疾驰而去,扬起一阵尘土。 三个人面面相觑。 “我草!我不灭了凌晨歌我就跟他姓!” “他居然把我们仨丢在大马路上!” “跟他姓也不错啊,入赘嘛。” “你有点骨气好不好啊?咱就偏偏追他姐,要是得手了就娶回家,气死他!” “幼稚。” “你不幼稚!” “回去办了他!” “你动手?” “呃……” 总之后来,这三人变成了凌家的常客,有事没事就跟着晨歌回来过周末,晨歌拿爷爷御用的鸡毛掸子也赶不走。每次明明已经甩掉他们了,可一转头他们自己结伴来串门子,天天围着暮歌“姐姐”、“姐姐”地叫。晨歌没告诉他们自己和暮歌是双胞胎,以至于不久后他们得知真相后把晨歌拖进厕所围殴了一番。晨歌是他们四个里最小的,而他们居然对着一个比他们小的女孩子叫了三个多月的姐姐! 孩子们,记得自己的第一次吗?第一次心跳失序,第一次脸红,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以虔诚的心去喜欢一个人。 还记得吗? 或许有些人很幸运,和初恋走到了最后,可更多人多年后回首发现自己早就不知道把初恋丢在哪儿去了,可还是一直记得,深深地记得——兴许都不记得那个人的长相了,可还记得当时的情怀,当时的美好,或者瞬间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 人之初,爱之深。 红粉映青竹,听过这样一个故事。那女子含着泪,望断天涯路;书生说,若是有缘,我们下半生再遇。马蹄声声,踏过繁水三千,吻过江南桃夭,怕是爱了多少,恨了多少,也怕是缘散了,人也忘了。 女人说,我和努力想忘记他。可男人却说,你只是在用另一种方式铭记他。 可以将爱情归咎与费洛蒙。可又说不清。 初中的孩子,其实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爱得很真、很深、很纯粹。其实他们的爱很简单,第一眼得了眼缘,有了好奇,然后慢慢地靠近,再慢慢地深陷,丝毫没有自制能力,第一回毫无保留地付出,足以影响一生的爱难忘。爱之初,天真、美好、纯粹,也深刻。 暮歌是贺子竞的初恋。两人一直处在“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阶段,倒也不是说子竞玩暧昧或是暮歌耍心机。感情方面,两个其实都只处在幼童的阶段。一个别扭霸道,一个懵懂薄凉。后来子竞想想,好吧,再等等,她还太小了,先守着她长大,将来的事情再说。对于暮歌,别说荷尔蒙,别说激情,对这样的孩子,有什么方法比滴水穿石更好的? 暮歌中考考得很好,直升了一中的高中部,子竞更不用说。子竞还用了些手段,升高中后他们还是同班,还是前后桌。缠吧!反正这小妞不是拒绝他,而是拒绝所有人。缠着吧!他们是同桌,有的是机会。往死里缠,这么个心软的小妞,跟她比耐力,缠久了,习惯了,就是他的了。 高一学生的体育课,男孩们趁着这个机会到球场上活动活动筋骨出一身汗,女孩们,在操场跑了几圈后就自由活动了,有坐着看男生打球的,但大都坐在教室里看书做试卷。 中国的教育,老师们用的都是题海战术,一中学生的压力是其他学校学生难以想象的,此校生源好,升学率高,一班四十人有三十五个能考进重点,另外五个保送。学生们高一开始就一头扎进书本里,资质较差的学生觉得连上个厕所都是浪费时间。 男孩们打完篮球上来,嘻嘻哈哈,难得的放松,一身汗,阳光和青春的味道。 暮歌低头看书,感觉有人拍拍她的肩。转头,缓缓笑了。 “纸巾。”子竞也不自觉地跟着笑了。打完球回来,去厕所洗了脸洗了手,其实他有纸巾,可他就是想看看她的眼睛,和她说上一句话。 暮歌拿出纸巾递给他。 “你接着看,不懂拿来问我。”子竞接过纸巾,看看暮歌桌上的数学练习册,又笑了笑才转身跑到教室最后头的男生堆里头,也不敢打扰她太多时间。 “才几分钟没见啊,就想老婆啦?”子竞回到教室后面,男生们禁不住取笑他,又有满满的羡慕。 子竞瞪了那个男生一眼,其实心里乐意着呢,从初三到高一,所有人都觉得他和暮歌是一对了。再看看暮歌,平静地跟没听到似的,可耳根子红了。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五) 自习课,苏乐个狗胆包天的,径直贿赂了暮歌的同桌,捧着自己的书本练习册屁颠屁颠地跑到暮歌身边的位置落户,临了还给了子竞一个挑衅的小眼神。 “暮歌暮歌,这个字怎么解释啊。”苏乐也是个人精,这会儿摊在面前的是一本文言文练习册,入眼的全是一篇篇生涩难懂的文言文。 “这是通假字。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女’代表‘汝’。”暮歌看了一眼,答道。 “哦!”苏乐恍然大悟。 “诶,暮歌,我一直忘了问,每个星期五都会来咱校门口站岗的小帅哥是谁啊?”苏乐快笔疾书,貌似漫不经心地问。本来对苏乐这种小人行径颇为不屑的子竞也一下子坐直了身子。 “你说晨歌啊?”暮歌笑笑。“我弟弟啊,很帅是不是?” 苏乐一愣,还真没想过是这答案。 “帅!帅翻了,没见过这么帅的,原来是我们暮歌的弟弟啊,怪不得那么眼熟。” 装吧!子竞冷笑一声。可心里,偷偷松了口气,连带嘴角都不可抑制地上扬。 “子竞,这题我用XX法解不出来。”苏乐数学也好,可暮歌一直习惯有事找子竞,自然而然就转身了。高中生的书桌上大都放着高高的书堆,尤其喜欢放正前方,可子竞不干,他的书都放在右手边,侵门踏户有一半搁在同桌那边。这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屏障,暮歌转头来问他时,两人头一低,就像一个自己的小空间,其他人无法参与的亲密感顿时就衍生了来。 “我看看。”练习本侧着放,暮歌侧着身子,子竞也侧着。他顺手还从暮歌手里把笔接过来,笔帽贴在唇边,装似思考。 小人!苏乐怒发冲冠。暮歌思考时习惯用笔帽贴着嘴唇,子竞也这么干,几乎就是间接接吻了。暮歌不懂事,可子竞是故意的。“暮歌,这题我也会。” 可,没人睬苏乐。 “喏,你用XX法,比老师说的那种更简单。”子竞拿着笔直接在作业本旁边的空白处刷刷写了起来。暮歌的笔迹很娟秀,子竞的笔迹和他的性子一样,有点狂,可很好看。暮歌所有的练习本上除了自己的外就只有子竞的笔迹。 暮歌一边看一边点头。 “子竞,你真聪明。”接过子竞递回来的笔,暮歌笑靥如花。 子竞心情也好。临了小人得志般还了苏乐一个得意的眼神。 “暮歌,你周末要干嘛?”苏乐哪肯服气。 去潭柘寺。子竞笑笑,转头看窗外。初秋的北京,阳光明媚,浮云多多,很好的天气。 “跟弟弟去潭柘寺。”这周凌远航出国考察了,寺庙只能姐弟俩去。 “去潭柘寺干嘛?”苏乐轻声问。自修呢,这边的声音有点大,临近的一些同学已经怒目而视了。苏乐可不管,但声音还是压低了些。 “听道啊。”理所当然的回答。潭柘寺始建于西晋,距今已经1700多年,是座千年古寺。这寺是旅游经典,也是文物古迹。1997年僧团重新进驻,潭柘寺恢复宗教活动。暮歌每周都去一趟潭柘寺,跟着僧人们做早课,再单独听高僧讲佛法,傍晚回市区。高僧并不是每周都有空的,可是对暮歌来说,能听一听佛号闻一闻檀香也好。 “我也去!”苏乐一听来劲儿了。 暮歌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好啊。不过要起很早的。” “起早怕什么。就这么定了啊,你星期几去啊?我早上去你家和你汇合?”苏乐是典型的自来熟,有脸没脸他都不要脸。 “啪”地一声,子竞的钢笔摔在桌上,发出不小的声响。 一般人没耐性坐一天,苏乐要去,到时候他们姐弟俩听佛法,苏乐至少得有个人陪着玩。暮歌觉得自己听体贴的。“子竞要不要一起去啊?” 子竞满脸的别扭与不屑。可,立马就点头了。 小人!苏乐撇撇嘴。 “凌暮歌,池老师找你。”班长端着一大摞作业本走进教室,某位老师又想用修改作业为借口让学生们自习课写自己这门课的作业。 暮歌点点头,起来走了出去。这孩子本身就有一股美态,校服裹身更显鹤立鸡群,遇上不用穿校服的日子,简简单单的T恤牛仔裤,就那么好看那么出挑。 子竞皱着眉头,薄唇不自觉地抿紧。 “凌暮歌。”班主任池老师抬头看了暮歌一眼,又低头整理手头的资料。自习课,办公室里的老师还是没几个,大都到教室转悠去了。 “老师您找我?”暮歌在池老师旁边站好,双手放在身后,完全一副乖孩子的样子。 “也没什么事儿。”池老师笑笑。“暮歌,这次小考你的成绩不错,班级第五,年纪也进前二十了。有什么目标吗?” 暮歌摇头。 池老师沉默了会儿,在思量接下来的话该怎么说。 “你成绩不错,老师们都想好好栽培你。贺子竞也是,他成绩好,门门功课都是第一,目前他又在准备全国奥数比赛……”池老师停了几秒。“你们年纪都还小,现在学习对你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暮歌点头,明白了班主任找她来的原因。 “少年情怀嘛,可就像你坐一趟火车,如果你觉得中途风景很美下了车,再想上车时就已经不是原来那辆列车了。我们得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是不是?”见暮歌如此神色与配合的态度,池老师的语气也不自觉放柔。 这段话莫名就耳熟。 暮歌又摇摇头。其实只要她继续点头,这次谈话就会那么过去的。可是她不想。子竞是她的好朋友,目前为止唯一的好朋友,她觉得她得对这个朋友有十足的诚意,这样的情感不希望别人误解与错读。 “老师,我和子竞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池老师突然就有点不悦。“你们这个年纪,对异性存在好奇心。现在说是朋友,将来指不定关系就歪了。不是老师反对同学之间交朋友,可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可能影响学习的因素你们都要适时摒除。” 孩子们进入学校,学的不仅仅只是课本上的知识,还有为人处事,他们在这样的过程中让自己学会成长,让自己各个方面都有所领悟。不过在这个时候跟老师谈论这个,很蠢。 “老师,我舅舅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佛祖欲将衣钵传给弟子,于是召集弟子来到讲坛前,手中拈着一枝鲜花面向众弟子默默无语,弟子们不解佛祖的心意,默默相对不断猜测,只有弟子大迦叶看着佛祖手中的鲜花微微笑了起来,于是佛祖也笑了,将衣钵传给了他。我舅舅还说,在芸芸众生中我也拈起一朵花,众人皆笑我痴笑我傻,不解我意,只有一人看我手中的花微笑,于是我也笑了,而这个人最终成了我的知己。” 暮歌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从容不迫,冷静淡薄,翩翩风度。 池老师有所领悟,可心里却是恼怒的。叫学生来谈话,谈到最后反倒让学生给“教训”了一顿。 “老师,我和子竞并不是老师们想象的那种关系。我们都知道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我们是知己。”暮歌还没有蠢到让老师们设身处地为学生们想想,心里的意思表达得很充分,她朝池老师举了个躬,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才多大!居然跟我谈知己!”池老师半天没有好脸色。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带了。”坐在池老师不远处的语文钱老师端着茶杯,笑着摇摇头。想当年,他们哪敢跟老师说这样的话,还跟老师辨什么知己呢,被怀疑早恋,吓都吓死了。 “都是些成精的孩子。太聪明了。”池老师也跟着摇摇头。 “这孩子,看着真不错。”得意门生,越看就越觉得顺眼。 “漂亮,家世也好,听说家里变着法子宠。性子倒是不错,这么小的孩子有这样的气度,可骨子里拗,不好管。”池老师爱恨交加。 “哪个孩子好管了?贺子竞更难管。” 周日一早,天还没亮,凌家外头的小院子里停了两部车,其中一台是黑头车。已经被通知周末有同学一起跟他们去潭柘寺了,可看到来人晨歌还是不爽了。 “咱俩去不好吗?非得叫上不相干的人啊?”晨歌搭着暮歌的肩,心不甘情不愿地往外头走。今天的晨歌穿着一身休闲服,黑色Supra鞋、黑裤子、黑T黑连帽外套,黑棒球帽。这丫还故意耍帅,棒球帽外还罩着衣服的帽子。 暮歌笑而不语。早晨有些凉,她拉紧和晨歌同款的白色外套衣领,缩了缩脖子。 “冷回去加衣服啊。”晨歌皱眉。 “一下子出来才会觉得冷。” “冷就是冷,难不成有人出门前还热身啊?” 责怪的语气,可暮歌却笑了出来。 “真不冷。” “暮歌,早上好!弟弟早上好!”苏乐一见人出来,精神百倍地和暮歌两姐弟打招呼。凌家这两姐弟,真妙。一谦虚一狂傲,一文静一外放,一神性如白色无根莲一似魔性红色彼岸花,一是泼墨山水画一是人间富贵花。 “谁是你弟弟!”晨歌不乐意了。 子竞目光掠过晨歌,轻轻点头,然后看向暮歌。今天她连脖子上都挂着条长长的佛珠,手里还拿着本经书。这个女孩子,是不是对他下了什么蛊,每每看她都觉心旷神怡,嘴角不自觉就会上扬。 晨歌一看苏乐大包小包的样子,嗤地一声就笑出来了。“你当郊游啊?” “不是吗?” 晨歌乐了,憋笑打量天空。“也行,你们去郊游,我们去参佛。” 参佛?现实生活中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苏乐半会儿反应不过来。他不解地问旁边的贺子竞。“难道我们不是去潭柘寺郊游的吗?” 子竞轻咳了一声转开视线,顺带很低调地展示了一下手里的《地藏经》,正好和凌家姐弟手里的一模一样。这是暮歌最喜欢的一本经书,也是凌远航最喜欢的,两人总是反复诵读。《地藏经》是一部说明人们生老病死的过程、使人趋吉避凶以改变命运的方法、以及超度去世亲眷令其解脱的因果经。人们自无始劫以来轮回不已,福报的聚集和修行功德的累积是他人无法替代的。此经能使我们明白如何消除业障,以及如何修福增慧,广利有情众生。 “你知道居然不告诉我!”苏乐痛心疾首。十几年的兄弟就是这么做的!他们仨揣着经书去潭柘寺,只有他背着零食去,跟个傻帽似的。 战场无父子,情场无兄弟。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子竞是宁可断手断脚也不愿裸奔的。 “没书也没关系,到时候你可以逛逛寺庙,那儿很漂亮。”暮歌抿唇而笑。 子竞自然是有备而来的,知道暮歌一直有在读佛经以后自己也开始读了,还变着法子知道了暮歌最喜欢的一本,也开始悉心诵读。和语文英语不同,佛经能请教的问题更多,任何道理都能拿出来讨论,而暮歌的回答也更加欢喜更有耐心。 暮歌越过苏乐率先朝自家车子走去。子竞跟自家司机打了声招呼让他傍晚再来接,然后立刻跟上暮歌的脚步,经书被他抱在手里,很显眼,暮歌几乎是立刻就找了话题起头。 “你诵读到第几部分了啊?” “第七部分,利益存亡品。”子竞和暮歌并肩而行。从背后看去,一高一纤细,少男与少女,四周的光线柔和了下来,清风习习,异常和谐唯美。 “不知为什么,最近诵读时会头晕,心里有很多疑惑和杂念,几乎读不下来了。”子竞皱着眉头,低头疑惑的样子很温柔。 暮歌一听就笑了,转身仰视子竞。“那是因为子竞以恭敬心和忏悔心护念,诵经是取功德,贵在虔诚。” 闻言,子竞深深地笑开。 暮歌觉得今天子竞的笑和以往不一样。子竞长得好,浓眉大眼,目光深邃。此刻一笑,竟是惊艳。原来男孩子也能这么好看。暮歌的心绪突然乱了,生生红了脸,看得子竞也痴了。 四周霎时安静,心头麻麻乱乱的,暮歌觉得自己又要呼吸困难了。 晨歌站在家门口,挑眉观察了许久。看看贺子竞,再看看苏乐。决定两害相比取其轻。 “兄弟,我恩准你和我看一本经书。”晨歌搭住苏乐的肩向前走,两人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恩准?苏乐眼角一抽。 正文 何处惹尘埃(六) 爱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病。 你看,真的没什么道理好讲的,再怎么理智、再怎么嚣张的人,遇上爱情,统统变得幼稚低能,甚至违背本能。 按说贺子竞这个人,只有他阴别人的份,哪有他被人阴的时候。可今儿,他却本人狠狠玩了一回阴的。说起来也无伤大雅,就是折腾人。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四人潭柘寺一日游。那个女孩子,弟弟自然不说,时刻粘着姐姐,另外两位也不遑多让。可总有落单的时候。 潭柘寺这样的千年古刹,深处其中很容易让人心生感触,甚至面对一棵普通的树时都能产生悲天悯命的情愫。当时子竞一个人坐在殿外的栏杆上,发呆。倒是没有想其他的,就是突然想,自己怎么就栽在凌暮歌手里了。本来不识情爱,彼此,才十五岁啊,还是稚嫩的年纪,可却因为她,他在突然的某个瞬间顿悟成仁,甚至有了这辈子非她不可的悲壮。 时间匀速,能改变一切,可真正让人心变质的却是某个瞬间的心灵冲击。爱情之于子竞,全然陌生。可,狭路相逢,金戈无声,兵不血人,十五岁的少年,突然就懂得了愁滋味,偶尔,竟还发觉已识沧桑。 “诶,想什么?”身旁的栏杆上突然跳上来一个人。此前充满敌意的凌晨歌。 子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只是耸耸肩。 “喜欢我姐吧?” “很喜欢。”坦坦荡荡。 “真可怜。你是别人,对我姐来说,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幸灾乐祸。 “如果将来我也成了她的家人呢?”不知道怎么,就和这个少年聊起了这些。凌晨歌该是很不欢迎自己的,这个男孩,毫不掩饰自己对家姐的感情,说他恋姐成痴也不为过,甚至近乎禁忌。可子竞想跟他说些什么,这个人,和暮歌流着完全相同的血液,他是暮歌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神圣的存在。 “那可得问我愿不愿意。”撇撇嘴,不悦,但还是沉住了气。这是个心眼子贼多的孩子,遇到和暮歌无关的人事时,自制力惊人,甚至冷漠冷血,阴狠得不像个十五岁的孩子。 “关你的事了?”子竞也毫不相让。“愿不愿意是她的回答。而且,这个句话是留着上教堂才问的,追求本来就是一种侵略行为,我不需要她的同意,自然更不需要你的同意。” “就关我的事了。她说了,我是她的一切。”其实暮歌的原话是:晨歌,你和舅舅就是我的一切。“她的身体里有两种心跳,她的,我的。” 子竞不置可否。对于血缘的牵绊,他没有任何异议。可是,有些时候,双胞胎还真是蛮讨厌的不是? “请你喝。”晨歌从随身苏乐的包包里掏出一罐可乐,递给子竞,自己又拿出一罐。 子竞接过来,不疑有他。 真的没什么可疑的,零食是苏乐准备的,路上也都是苏乐背着,就是到了寺里以后凌晨歌拿了一会儿,易拉罐,怎么会想到饮料会被动手脚。 有谁会想到,当晨歌决定两害取其轻以后就拐回家拿了药和针筒出来。更不可能想到,凌晨歌这个变态,会有这么些害人的东西。 晨歌念的军校和普通高中不一样,那里完全封闭,里头养着的又都是一群前途无量的少爷兵,自然想着法子搞怪。对上级的态度自然是有分寸的,可毫无畏惧,除非这些臭小子真的打心眼儿里敬佩,不然任何人都是他们恶作剧的目标。 这是贺子竞这辈子最丢脸的一天,面对的是自己心仪不已的女孩,仅仅半个小时他跑了七趟厕所,拉得腿脚发软脸色发白。她照顾他,可他却更窘迫。 “当排毒,轻松轻松。也真是的,身体不好就别跟着出来嘛,现在还要麻烦别人照顾你。”始作俑者吊儿郎当地坐在一边说风凉话,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把人家还成这样而有愧疚心。 一定是凌晨歌干的,可没证据,子竞有苦难言。吃了止泻药了,稍稍消停了些,可这会儿子竞已经虚脱了。 “如果我说,你弟弟下的药,你信不信?”子竞靠在暮歌耳边很小声很虚弱地说。现在他半躺在医务室的床上,暮歌就坐在他身边照顾,刚才她是让他靠在她肩上喂的药,他也算是享受了一回软香温玉。虽然窘迫,可稍稍冷静下来后,子竞开始反击。 暮歌这才注意起晨歌的神色,刚才心里着急,也没想过晨歌会这么顽劣。 相较于另外两个人的忧心,显然晨歌太惬意太事不关己了。当然也可一解释为他与子竞并不认识,可他的唇边是抑制不住的得意。 晨歌心头一颤,迅速转头撇了病床边上的暮歌一眼。下一秒他迅速站起来,认真地行了个军礼,然后火烧屁股似的跑出了医务室。 这孩子的态度很明确:事迹败露,迅速认错,死不悔改。 “不好意思。”暮歌无奈,转头是一脸愧疚。 子竞摇摇头,朝暮歌又挪近了些,闭眼假寐,右手不着痕迹地握住暮歌的食指。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回去的车上,苏乐戴着耳塞坐在副驾驶座,暮歌靠在晨歌怀里睡着了,子竞盯着窗外的茫茫夜色发愣。 “你真不要脸!”晨歌压低了声音。 “彼此彼此。”子竞浅笑。 “咱们走着瞧!” “走着瞧。” “她永远都是我的。” “……你是弟弟。” 热闹哄哄的一天,以敌意开始,以敌意结束。 男人之间的友谊很奇怪,他们很容易找到哥儿们,但前提是臭味相投,无利益冲突。而他们寻找敌人的方式也很奇怪,条件比寻找朋友更加严苛。他的敌人与自己至少实力相近,必须在某些方面与自己相仿,之间有着不可妥协的因素。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他们斗狠,但却是惺惺相惜,甚至亦敌亦友。似乎应证了一句话:你选择的敌人,等同你的价值。 男人是凶猛的兽,他们有嗅探敌人的本能。凌晨歌和贺子竞是一辈子的敌人,从他们第一眼看到对方时就确定了。 贺子竞周一在家休息了一天,周二才在早自修后慢慢吞吞返校。 暮歌在他刚进教室就看到了他,微微一笑,又低头给同桌讲题目。初时真的觉得这个女孩子只是娇只是憨,后来开始发现,其实她睿智豁达地不像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她几乎没什么个性,凡是低调隐忍,可四周的一切却又处处凸显出她的与众不同。 她是个矛盾的个体,兼具一切让人着迷的特质。但凡和禁忌扯上关系的人,都会蒙上一股妖气。暮歌的妖气是晨歌给的,那个孩子,完全放任自己的感情和作为,眼中毫无世俗伦常。或许暮歌不知道,又或许,她并不觉得有悖伦常。 伸出手,扯扯她的马尾。 “……这样清楚了吗?”还是等到给同桌讲完题目,暮歌才转头。“贺子竞,你好些了吗?” 提起前天的事,子竞还是觉得有些尴尬,于是快速点点头。 “回家后我说过他了,他从小就被外公外婆惯着,性子确实很顽劣,不过他没有恶意的,你原谅他吧。” 确实没有恶意,就像一个小孩子不择手段对付想要抢他玩具的人一样。至于说原谅,凌晨歌不需要他的原谅。 子竞一手支着下巴,专注地盯着暮歌,一直在微笑,可就是不说话。 暮歌坦然地回视,但脸颊却微微发烫。 “你弟弟……就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他啊,就是皮,什么人都不怕。嘴巴又甜,家里人都被哄得没了脾气,谁都拿他没办法。”说起晨歌,暮歌唇角染上春意。 “他怕你。”子竞笑道。 “他才不怕我。”暮歌皱皱鼻子。 “要不要试试?”子竞挑挑眉,坏坏地建议。 暮歌摇摇头。 “贺子竞,晨歌他很想我。” 不明白前因后果,但暮歌这么说,子竞还是不置可否。 “你不怕他?” “为什么要怕?” “怕他过于执着。” “你不也是?” “我和他不一样。” 闻言,暮歌只是笑,许久才回道。“佛家说,恐惧不会产生智慧,只有恬静的心境才会盛开智慧的莲花。私欲使人患得患失,私欲使人身不由己。所有的道理我都懂,但懂并不等同于认可。晨歌不怕,我也不怕。” 子竞很久以后才明白,她为什么会说自己不怕。他说凌晨歌过于执着,凌暮歌何尝不是,他们是姐弟,骨子里透着相同的罪恶。凌暮歌念一辈子的经,可那个人却是凌暮歌一辈子无法逾越的心魔。 “暮歌,你信人心吗?你信永恒吗?”子竞突然问。 暮歌有些不自在,早自修课间呢,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候讨论这个问题,似乎有些奇怪。 “你信吗?”见她不回答,又问。 “心是无形无相的我,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可以周遍宇宙。” “我不想听禅语,我想听你的想法。你信吗?”他执拗于她的答案。暮歌说得没错,贺子竞何尝不是执着地转不了弯的男人。 暮歌想了想。“我信,我信人心,也信永恒。就像,我会永远爱舅舅,我永远不会离开舅舅和晨歌。” “你将来会有自己的爱人,他们也是。” “不会。”她淡淡地笑着,神色间却满是笃定。这是一个让人着魔又迷惑的孩子,这一刻的表情,子竞的心毫无由来地颤抖了起来。 上课铃声打破了彼此间的魔咒。暮歌赶紧转身掏出课本,可子竞却盯着暮歌的后脑勺陷入了沉思。 正文 何处惹尘埃(七) 难得只有两个人在家的周六清晨,凌远航冲完澡出来就看到暮歌裹着他的睡袍躲在他的被窝里,明亮清澈的眼此刻满含笑意。 一直一直呆在这个人身边,可暮歌还是常有这样的感叹:舅舅,就像一尊精致的瓷佛。可他又成不了佛,他骨子里住着一只万年妖孽。后来暮歌想,他应该算是一员佛将吧,凌暮歌的佛,大中国的将。 曾经有人送了凌远航一对远东豹,一种生活在寒带、世界上最稀少的猫科动物。暮歌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他驯豹,她至今还记得豹子愤怒的咆哮震耳欲聋。 一个四岁的孩子,蹲在铁栏外面,聚精会神地看着他挥着鞭子与世上最凶猛的动物对峙,唯一禁锢庞大体积野性凶悍的猛兽只有它们脖子上的铁链。那时他裸着半身,下身仅着军裤,嘴角叼着烟头半蹲在豹子面前和它们对峙,被激怒的豹子时常出其不意地挥着锋利的爪子想要偷袭他。那样的画面现在想来,岂止危险魅惑,甚至香艳。 凌远航和暮歌一样是个矛盾的人,他从来就没有打算留下那对远东豹,他一面驯服试图它们,但另一边却立刻安排放生事宜。他想要征服,可却担心它们一旦被人驯服后失了野性回到野外无法生存。 凌远航是暮歌对男性一切认知的开始,她对男性所有的标准都是以凌远航为基准的。后来暮歌觉得自己几乎是目空一切,可想想,世上真的再没有人能胜过凌远航了。 她能坦坦荡荡,可随着暮歌慢慢长大,他却再也无法只当她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 “暮歌,凌暮歌,回自己房间睡觉。”身上仅有的遮蔽物是胯间的毛巾。面对这个从小由他带大的孩子,这一瞬间凌远航竟觉得窘迫。但凌远航不止是一员佛将,还是一个天生的演员,政治家的天性,即使心里再翻江倒海,他还是能面不改色心不慌意不乱。 “不要。”暮歌在床上滚来滚去。 凌远航瞥了她一眼,钻进衣帽间换装。 “今天还要上班啊?”暮歌趴在床上,隔着薄薄的玻璃门板与凌远航对谈。 “嗯,加班。” “有重要的事啊?”新中国最年轻的上将,凌远航调回来后成了军区的二把手,每天都有开不完的会、出不完的差。 “有几个会要开。” “能别去了吗?你都好几个星期没陪我诵经了。”暮歌嘟嘟嘴。 凌远航换好衣服出来,还是军装,除了凛然的整齐,还有一股子妖娆的媚气,该死地好看。有些男人是极品,像酒一样越陈越香,凌远航今年三十五岁,是一个极品男人刚要飘香的时刻。他私生活干净地像一张白纸,又下基层镀了金,前途明媚,回来的前三个月,亲戚朋友变着法子忽悠他参加了几场相亲宴,最小的对象才二十二岁,可见他的受欢迎程度。可凌远航似乎完全不为所动,他好不忌讳地表明了自己终身不娶的想法,引得京城待嫁姑娘们一阵唏嘘。 优质男人,不是有了老婆就是有了男朋友。凌远航尚未娶妻,后来有人传他是同*性*恋,对此他都笑着不予置评。凌远航和姐姐凌缘清的感情很好,凌缘清短暂美丽的一生只让凌远航对人生和爱情得出一个五子结论:情多累美人。他不想爱,或者说,他还没遇到爱。 “暮歌想舅舅了?”凌远航一边整理袖口一边笑道。 “嗯!”暮歌点点头,撒娇着上前抱住他的窄腰就不肯再放手。 凌远航无奈。 “不然,你和我一起去上班?”伸手拍拍她的后脑勺。 “真的?”是喜悦,原本还闷闷的小脸蛋霎时恢复了光彩。 “不想去?”挑眉反问。这个动作,和晨歌像极。 “去!人家要跟你去上班!”她拽住他的手往自己房间跑去,像是生怕一放手他就跑了一样。 他的睡袍太大了,罩在她尚还稚嫩的身上,睡袍的衣摆拖在地上,随着她雀跃的动作一起一伏。 凌远航被她拖着跑,唇边是既无奈又宠溺的浅笑。 凌远航给人的感觉一向疏离,某些必要场合甚至如老僧入定般坐怀不乱,久而久之他就成了“凌圣人”,所以他牵着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来上班的事几乎引起了整个军区的注意。 当车子经过岗哨,暮歌特地降下车窗对着哨兵敬了个军礼,还得人家小兵受宠若惊,小心脏更是如小鹿乱撞一般。 去往办公室的途中遇上好几位军阶高的同事,都热络得打了招呼,顺带不着痕迹得打量了暮歌几眼,直说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 暮歌今天穿了外婆特地订做来的衣服,款式简单的白色小洋装,外婆希望能将她打造成以为小淑女,但晨歌说姐姐穿成了小仙女儿,真是好看。适才换完衣服出来,挑剔如凌远航也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她紧紧跟在凌远航身后,时而仰头看看他,安静乖巧地不像话,只是甜甜地直笑。这样的小姑娘,无端让人想起温驯的小雪狐,认主怕生,也狡黠。 进到凌远航的办公室后,暮歌先是参观了一圈,在室内卫生间磨蹭了一小会儿,出来时手心拽了一只耳钉。 “喜欢舅舅的办公室?”凌远航把外套脱下来挂在一边。 “还不都是那样。”家里的书房至少还有些暮歌的东西,冷硬中透着小小的温暖,单位的办公室就彻底维持他一贯的风格了,冷硬威严。 凌远航笑而不语。 “舅舅都没有朋友。”暮歌转而去开书柜,发现都是些很专精的书籍。 “你又知道了?”离会议开始还有半个小时,于是坐下开始处理一些急件。 “就知道!”娇娇的语气。 确实是。凌远航见到每个人都是客客气气的,但却没和任何人有过多的眼神交流。不知是他不知怎么与人成为好友还是根本不屑结交,按说处在这样位置的人多多少少得要有几个权势滔天的密友,互相扶持盘根错节才能走得更高更远。凌远航是天生的将才,但他却并不十分适合官*场政*坛。 “待会儿我让梁秘书给你弄台笔记本。”凌远航再宠她也知道场合,也断然不会真的带着她一起开会。 “我带作业了,待会儿我就做试卷。”暮歌随身的小包里塞了几份数学试卷。 “这么乖?”凌远航抽空看了暮歌一眼,眼含笑意。 “一直都这么乖。”嘟嘟嘴,蹭到凌远航身边。 “暮歌……”见她又试图霸占他的膝盖,凌远航颇为无奈。“都是大孩子了。” “大孩子也是孩子。”甜甜一笑,一个旋身就坐在凌远航的膝盖上。倒也没像以前那样抱着他脖子撒娇,今天乖乖的坐着,掏出试卷准备学习。 凌远航突然觉得这段时间自己忽略这孩子了,心中不免有些愧疚心疼。其实早就习惯这样的亲密了,她是坐在他膝盖上长大的,在西藏的时候他还没这么忙,她也还小,又不放心给别人照顾,就自己带在身边养着。但凡不是特殊的工作日她都会跟着他去上班,然后她坐在他膝盖上,他办公。回来后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骤变,他一下子变得极其忙碌,她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学习生活。 偶尔暮歌会觉得委屈。说不清原因,就是委屈。现在又坐到凌远航膝盖上,暮歌就像找到了组织一样,心头所有的温暖霎那间都回来了。就像他们还在西藏一样,只有他们俩,小小的亲密和幸福。回头用力抱抱他,才心满意足地开始做题目。 梁秘书本想进来提醒领导离开会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可站在门口却再也迈不开脚步。 那样的画面很美也很诡异。小女孩安安静静地伏案做题,男人单手放在小女孩腰间,下巴靠在她肩上,指尖拈着一份资料眯眼浏览。时而他会看看她的动作,然后很温柔地笑。 凌远航家世好、前途好、长得更好,他美得很有男人味,是军区所有女兵的梦中情人,甚至连男兵看到他都会忍不住脸红。可这人冷,骨子里就透着冷意,没人近得了身。小女孩长得也好,漂亮得不像个真人,是很女人很精致的那种美。这一家子…… 女人天生是八卦而充满的,梁秘书也不例外,心中不由YY起某些狗血禁忌的剧情。今天她算是开了眼界,什么时候见过领导大人笑得这么风骚过? 再看了几眼,她悄悄地退了出去。 原来,这男人嗲起来还真不是普通地嗲。 正文 何处惹尘埃(八) “诶,陈主任,首长开会去了,你找他有事?” “我送份文件过来。你不一起跟着去吗?” “首长另有任务给我。文件你给我就好了。” “没事,我拿进去吧,前几天落了东西在这里。”外头传来交谈声。一个是梁秘书,暮歌认得,另一个从来没听过。 落了东西?暮歌看看放置在手边的耳钉,眼中闪过一道极光。 陈欣惠推开门时愣了好一会儿。纵使有凌远航时常锻炼她的视觉冲击,但看到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她还是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冷气。 “你是……” “姐姐你好,我叫凌暮歌,凌远航是我舅舅。”暮歌从位子上站起来,对着来人笑道。同样是笑,但却不是凌远航在场时的那种毫无保留的笑,真的是一家人,连笑也像,都带着淡淡的疏离。 “啊!是首长的外甥女啊!你好你好!我是你舅舅的同事。”陈欣惠二十有九,被个小姑娘叫姐姐自然心花怒放,再一听是心上人的外甥女,连忙走近,扬起自认为最有亲和力的笑容。 全中国几百万解放军都是同事! “舅舅去开会了。” “我知道,我是来……” “来拿东西吗?刚听到你和梁姐姐说的话了。”陈欣惠话没说完就被暮歌打断。这孩子很少这样没礼貌。 “是这个吗?”亮晃晃的钻石在白白嫩嫩的手掌里更显美态。“军人不是不能戴实物吗?”装似自言自语。“刚才舅舅还说哪来的耳钉还想把它扔掉呢,我想肯定是有人不小心落下的,看着挺值钱的就没让他扔。还想交给门口的警卫员叔叔呢,没想到姐姐就来了。” 陈欣惠忙道谢。瞧瞧,多热心的孩子,可这话听着,怎么就让她有点尴尬有点难堪呢。耳钉是她上次开部门小型例会时特地留下来的,是为下次找凌远航找借口,她还故意放在比较隐蔽的地方了。 “姐姐喜欢舅舅?”暮歌笑着问。 心事被一个小姑娘一语道破,陈欣惠再沉着也忍不住红了脸。满面红霞的军装红颜,竟也有说不出的美感。 暮歌皱皱鼻子,轻轻将耳钉放在桌上,拐过办公桌,亲亲热热地拉着陈欣惠坐到沙发上。 “姐姐不能喜欢舅舅。”迎视陈欣惠探究防备的目光,暮歌扯动嘴角。对方这眼神太熟悉了,在西藏有很多女兵也这样对舅舅表示过好感,而她一直被她们当成占有欲过度的孩子看待。“虽然必须是无宗教人士,但其实舅舅是佛门的俗家弟子呢,在西藏时就已经正式出家了。” “啊?不会吧?”陈欣惠显然被这个消息冲击的了。 “是啊,还受戒了。”暮歌指指自己的手腕。“舅舅手上有十二个戒疤。光是小沙弥有十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鬘,不视听歌舞,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蓄金银财宝,受戒后是不允许破戒的。舅舅是在西藏受的戒,藏传佛教要守二百五十三戒的。” 陈欣惠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但毕竟也见过世面的人呢,很快就回过神来。“不是,有舍戒还俗?” 闻言,暮歌掩嘴一笑。“问题是舅舅从没想过还俗啊。舅舅就是不想让外婆比他娶妻才出家受戒的啊,可是还没侍奉外公外婆百年,所以才做了俗家弟子。”语气一变。“其实……” “其实什么?”陈欣惠问得小心翼翼。 “舅舅只是忘不掉舅妈而已。”暮歌满脸的难过。 “首长不是没接过婚吗?”陈欣惠大惊。黄金单身汉凌远航,莫非是她掌握的资料有误? “是没结婚啦,不过舅舅在心里早就已经把舅妈当成自己妻子了,我和晨歌从小也都是这么叫她的。” “那她人呢?” “没了……舅舅很伤心,所以才去了西藏。” 陈欣惠惊愕无语。原来当年凌远航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去的西藏,难怪呢,凌远航的私生活干净地像一张白纸,壮年的男人,却像佛一样孑然一身地活着。再者,怎么会有人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断然离开,原来…… “姐姐听过宝黛关于缘分的小寓言吗?舅舅以前常讲给我听的。” 摇头。 “姐姐想听吗?” 点头。 “黛玉问宝玉:这么多的姐姐妹妹你怎么舍得? 宝玉回答: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 黛玉再问:水在流,你又怎么留得住? 宝玉回答:瓢去,飘不去。” 暮歌说完,笑着直视陈欣惠,而后者则陷入了沉思。 这孩子,骨子里竟是这么犀利。这不就是缘嘛,瓢起来的是有缘,飘去的是无缘。爱情本就如此。谁是谁的缘,谁是谁的落花流水,早就注定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朵莲,它只盛开在自己的世界里,艳绝人寰。时间是无涯的洪荒,它匀速流动时,也许会遇上一个人,让你甘愿挫骨扬灰。爱情不会有那么多的惊世骇俗,在时间的洪荒中顺流也好逆流也罢,终究只是不多不少,恰恰用完每个人一生有限的热情。 “舅舅说他这辈子只爱舅妈一个人。” “爱若卑微,就算了吧。” 凌远航回到办公室已经是四个小时以后的事情了,他连续开了两个会,一个小时以后还要去给刚入伍的新兵发言,后面这个行程暮歌自然是要跟的。 这孩子还是跟他离开时的时候一样伏案做题,可他却听了不少关于自己的流言,不就是关门开了四个小时的会议嘛,怎么一出来好像换了人间一样,叫来秘书一问才知道原来刚才他的办公室里发生了那么精彩的事。 听说陈主任几乎是落荒而逃的,却面色详宁。看吧,这就是暮歌,她总能说服你,连感情也是,这么轻而易举。 “暮歌,凌暮歌。” “嗯?” “我刚才听说了好多有关于我的流言。” “舅舅是出家了吖。”这厢依旧伏案演算,连头都不曾抬一下。办公桌旁的纸篓里,赫然躺着一枚钻石耳钉。 凌远航失笑。到卫生间里洗了手,出来时衬衫扣子解了两颗,脖子上有条红绳,红绳下只一颗佛珠。 “凌暮歌。” “诶。” “你什么时候有了个舅妈?” 闻言暮歌才缓缓抬起了头,非但不觉自己做错事,还用责备的眼神盯着凌远航。“不喜欢的人,舅舅还任由人家深陷,太坏了。” 凌远航笑出声来。“还关心别人哪?世上那么多人,难道我要逐个应付吗?暮歌,一个人能承担的幸福有限,精力也有限,世上没有小说里那样所谓的好人,感情要干脆,还要自私。” 其实简而言之就是,别人死活干我何事。男人的心实际上比女人要来的脆弱,许许多多出轨的男人,他们起先并不是真的想出轨,痴男怕缠女,甩不掉,优柔寡断,半推半就,于是做错了事。男人的爱情智商很低,在成长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学会说:你的眼泪,与我无关。真正负责任的男人只负责背负一个女人的悲喜。 “那倒是,你只承担地起我的幸福。”暮歌笑开。 “小傻瓜,你的幸福将来会有另一人承担的。” 暮歌一听,不乐意了。“舅舅答应了要一辈子陪着我的。” “总有一天,会分开的。”凌远航恍了神。记得曾经也有一个人答应他会永远陪着他,可是那个人很轻易就食言了。曾经看过的一些鬼神电影,里面美若天仙的精怪总能得出一个结论:不要轻易相信人类的承诺——这条定律,似乎也适用于人类本身。 “你生,我陪伴;你死,我陪葬。” 目光最后专注在小女孩眼中,连唇角最后一丝笑意都缓缓收敛了。这个诺言太沉重,暮歌这孩子,凌远航知道,她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心中突然一丝抽疼,心疼这个孩子,也为自己。 许久,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暮歌,凌暮歌,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多无所谓的执着。” “容易满足就是幸福。佛说: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心头挂,便是人间好时节。平常心是道。舅舅,我没有无所谓的执着,得不到的我不要,我不要的也休想逼我要。” 只是后来幸福对她说:你还太小。 凌远航凝视着暮歌,再次久久不能言语。她也笑笑着回视他,坦坦荡荡,毫无扭捏毫无惧怕。 你看,这孩子总是这样,总能很轻易就说服你。凌远航不知道只有自己这么容易被她说服还是其他人也是这样,总之,他很容易就对这个孩子妥协,毫无原则,更不计后果。 “暮歌,凌暮歌,你还太小了。” “小孩才讲真话。” “那……”凌远航伸出手,整理她颊边的碎发,眼睑微垂,目光随着指尖缓缓移动。“一辈子都做舅舅的小尾巴吧,凌暮歌。” “好。”暮歌缓缓笑开,春山如笑。 目光再往下,凌远航略微讶异地挑了挑眉。“数学变这么好了。” “我多聪明啊!” “是聪明。”这孩子比他聪明,比他透彻,也比他执着。“暮歌,待会儿,跟舅舅去新兵营。” 新任小尾巴当即走马上任。凌远航让梁秘书找了套女兵服,暮歌才十五岁,但已经有一米六六的身高了,军装穿在她身上非但不显宽大,反而飒爽英姿,另有一派风*流,娇俏地不像话。暮歌从卫生间出来时,上一秒还在通报行程的梁秘书霎时就失了声。看看凌暮歌,再看看凌远航,这一家子的妖孽!要是此刻凌晨歌也在现场,老天! 妖孽首长和他身边的小女兵惊艳了所有人,这天,妖临天下。 正文 何处惹尘埃(九) “暮歌,你周末跑哪儿去了?我打电话到你家,保姆说你不在,连凌晨歌也不见人影。”周一早自修刚下课,苏乐就千里迢迢从教室的一头跋涉到另一头,更毫不客气地把子竞的同桌赶了出去占了他的位置。 “我们去舅舅单位玩了。”第二天连晨歌也跟着去了。凌暮歌是凌远航的小尾巴,那凌晨歌就是凌暮歌的小尾巴。 “凌晨歌也真是的,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整天缠着姐姐。”周六打电话去凌家,凌晨歌接的,苏乐电话没说两句就被挂了,那厢找不到姐姐正在闹脾气,自然没有好脸色。说来也怪,苏乐倒是和晨歌成了不错的朋友,虽然现实情况是某乐有些一头热的倾向。 “你找我有事啊?”暮歌笑着问,眉眼弯弯。 “现在没有了。”苏乐摇摇头,仔细端详起暮歌的表情。“暮歌,你心情很好?” 低头看课外书的子竞也跟着抬头盯着暮歌看。确实心情很好的样子,连眉眼都在笑。 “有什么事值得我心情不好吗?”暮歌反问。 “就是觉得你今天心情特别好。”苏乐嘀咕,倒没在这事儿上太多纠缠。“暮歌暮歌,其实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周日是我生日,我妈临时给我办了个生日派对,我想找你来,结果电话打不通,郁闷死我了。现在生日就这么过去了,说,你怎么补偿我?” “人家又不一定要去,欠你的啊?”子竞毫不客气。 “去去去!这是暮歌的事儿,你凑啥热闹。我和暮歌是好朋友,我和晨歌也是好朋友。这样的感情你能比吗?能吗你?”苏乐一阵激动。 “苏乐,生日快乐。”暮歌笑道。 “就一句生日快乐啊?”他抗议。“本来还想带你回家给我妈看看的,哎,算了,来日方长,你得请我吃东西单独给我庆祝生日……” 苏乐噼里啪啦一阵呱噪,暮歌睁着大眼静静聆听,还不时点头应承。苏乐心里小失落,似乎暮歌没抓住他话里的重点,他是说,想带她给他妈妈看。 “暮歌。”子竞合上书。“什么六道?” 暮歌听不出来,可子竞听出来了。这会儿告白的事贺大少还没脸做,所以未免苏乐这丫截胡变相表白,子竞断然出声打断。 苏乐一愣,见暮歌快速转头看子竞,暗怒贺子竞的卑鄙行为。 “子竞最近在看什么?”暮歌果然来了兴致,注意力立马被转移。 “最近诵读时觉得不顺,就先看佛教词汇,还没看到这个词,不过常听有六道。” “六道是天、人、地狱、畜生、鬼、阿修罗。是说因果,生死流转,周而复往,就是佛家说的轮回。” 子竞点点头。 “子竞知道什么是五戒吗?” 子竞淡淡地看了苏乐一眼,分明是得意的神色。“看到过。是说不杀生、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不偷盗。” 暮歌笑起,眼里是赞赏。“是佛法,也是世法。” “可人抑制不了自己的贪念,再无欲无求的人,其实也有放不下的执着,暮歌也是。” 暮歌点点头。 “就像我看的这本书。”子竞面前放的是《面对面的杀戮》,在书店无无意中看到的,越看越多感叹。“其实战争不止是个别人的贪念,每个人都有所图的,功名利禄酒色财气。整本书看下来发觉,人类史根本就是一部杀人史。” 暮歌含笑看着子竞。“所以信仰才被人所需要。后来某些宗教被功利化,甚至有人在纠结,宗教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谁更胜一筹。在佛家看来,其实没什么不同,都是引人向善的过程。” “如果所有人都能做到佛法宣扬的无欲无求,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罪恶,更不需要律法来规范行为了。”说的是心中的想法,可子竞被自己酸到了。每次,明明和暮歌表达的是相同的意思,可暮歌总能说出动人的话来。 “爱是最美的法律。”暮歌如是说。 子竞和暮歌一来一往,苏乐根本插不上任何话,即使想插话也不知道说什么。 他们的青春,一张一弛,动静皆宜。他们都很努力,为自己的将来制造美好的回忆。对于回家这件事,暮歌一直是欣喜的,家里不止有舅舅,还有晨歌。 缺乏安全感或是其他,晨歌这个孩子尤其喜欢黏着姐姐。姐弟俩十六岁了,高二了,晨歌还是时不时跑去姐姐房里挤一个晚上。 姐弟感情好本无可厚非,可某一天外婆说,你们两个人都长大了,所以再也不能像小孩子一样天天一起睡了。晨歌嗤之以鼻,可暮歌却暗暗记下,当天晚上没让晨歌进自己的房门。为此晨歌和她闹了好几天的别扭。 暮歌其实没在意过外婆说的这个,无论有没有长大,晨歌永远是她的晨歌。可是妈妈的日记里说,子女一定要听妈妈的话,只有妈妈才会全身心为子女着想。妈妈说她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年轻的时候没有好好地把外婆的话听进去,暮歌的想法很简单,她就是想帮妈妈听话,做个好孩子。 暮歌的生活一团和气,可某些时候,她发现舅舅和晨歌其实并不十分亲近。她想,兴许是从小不在一起生活的缘故,而且晨歌是男孩子,男孩子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开始和同性长辈日渐疏远了。这是生物本能。 可暮歌喜欢他们两个亲近。他们是她最重要的亲人,在暮歌的意识里,他们两个必须是最亲密无间的,就像她和他们一样。所以只要凌远航有空,他们三人势必是一起活动的。可暮歌又觉得,她和舅舅还是得像在西藏时一样,有他们自己的时间。有时觉得忽略了晨歌,又忙不迭地去讨好他,舅舅忙碌的周末就拉着晨歌出去散步,或者去看一场电影什么的。 总之回家后的日子,暮歌适应良好,过得风生水起。 可也有让人烦心的事情发生。暮歌觉得,他们一家人,舅舅、晨歌、她,刚刚好,够了,任何的外人都是多余的。可外婆却觉得,舅舅三十五岁了,必须得成家立业了。就像被人侵门踏户一样,暮歌竟对外婆也产生了些敌意。她知道这样不好,于是拼命看佛经,可心里还是刺刺的。 暮歌突然明白,舅舅当时想把她藏在西藏的原因。她一直懂得佛渡不了人,只有自己能渡化自己,她第一次觉得佛经这么没用,明明都是懂得的道理,可说服自己却那么难。 一寸心魔。当年的妈妈是不是也都懂,可奈何怎么也过不了自己一关,所以早成了一抔黄土。是不是舅舅也懂,可也过不了自己的关卡,所以他说红尘苦。 家也是个战场,以爱的名义磨炼人心。回到这个家,暮歌才明白原来人活着可以有这么多的无奈。人本在红尘中,红尘不分内外,可人心却会轻易被红尘禁锢住。 曾经暮歌的世界里只有凌远航,他不曾让暮歌接触到红尘俗世的无奈,所以暮歌觉得世事百态,再难再苦都不过尔尔,可真的身处其中,因为在乎,所以人心妄动,所以开始体味万般滋味。 出家出的是尘,离的也是家,家才是最残酷的战场,战的是心魔,与你为敌的是爱。 暮歌从没这么想念过西藏。 后来,她将这种体会认知为成长。 这天凌远航又被外婆逼着去相了亲。原本他从来不理会的,可这会儿老太太拿自己的身体赌上了,每当凌远航拂她的意,她的血压总能往上飙一飙。对凌远航来说,未了的是亲恩,两老也是禁锢了他的红尘,所以他总是选择妥协。 回家时已经过九点多,一楼除了保姆外没有半个人。今晚见面的女方似乎很满意,迫不及待地暗示了下一次的约会,可凌远航却清楚地知道,没有下次了。他的人生很满,前半生给了姐姐,后半生,是要给暮歌的。 暮歌,像极了她的妈妈凌缘清。当年他跪在姐姐的病床前不肯放手,她却用她的方式说服了他。 她说:远航,若是今生有缘,我们下半生再见。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还哪来的下半生。可他一直选择相信她,即使她骗了他一次又一次。 他哭了,却也放手了。 暮歌慢慢长大了,某一个瞬间开始他突然愿意去相信,这就是他的下半生。原来这次姐姐真的没有骗他。 姐姐输给了爱情和命运,可他并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暮歌是他一手带大的,性子随了他,她比他更无所畏惧。可怕的是他们在乎的人,他被眼泪困住了,被爱困死了,他还怕世俗的眼光。说到底,他还不是毫无顾忌的。 可是家里那小子却铁骨铮铮地告诉他:我不怕。 还这么小。 他后来想想,笑了,总觉得,前世因今生果,未完的事总要有人去完成的。一家人,血缘那么神奇,连这样的孽缘和执拗都能传承,像流沙下的花骨朵,永不见天日,可却烂在心里,于是今生再也不忘荒漠艳红,亘古不再有。 才三十五岁,可某日清晨却发现,鬓角悄悄灰了。生命飞沙一般肆虐而过,凶猛不近人情,突然他也开始怕老了,近来常在想,将来如果他先走了,还得有人好好照顾他的暮歌。 暮歌的房门没关,留着一条缝,楼下一有动静她就听到了。面前放这一本数学练习本,可怎么都静不下心,一个晚上下来,只做了两页不到,思绪凌乱不着边际。 “还在用功啊?”凌远航轻轻关上房门,轻声细语,生怕惊动了她。 “嗯。”她闷闷地点头。 “暮歌,不高兴了?”他笑,顷刻香艳。 “为什么不高兴?”她反问。 他扭头看她,半天没讲话。许久,他伸手碰碰她的眼,拇指在眼角细细磨蹭了许久。“暮歌,凌暮歌,你也开始学会言不由衷了?” 暮歌嘟嘴,不语。 “以前,你从来不对我有所隐瞒的。” “以前,你也从来不和别的女人出去吃饭的。” “吃醋了?”失笑。 “一点都不好笑!”皱眉。 “我很想念西藏。”他说。眼角是细细的疲累与怀念,一瞬间满身脆弱。 “我也想。”她的心一下子柔软下来。 “我想把你一直藏在那里,暮歌,人活着太苦了,活在人间太累了。” 轮到暮歌无语了。她倾身抱住他,像安慰孩子一样轻轻拍着他的背。“可是那样我会很想很想你,会想到发疯,想到死。我不怕苦,只要一直呆在舅舅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他点头。 “我要像晨歌那样很勇敢地活着。舅舅,我们,还有晨歌,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对不对?” “对。” “你……我……我和晨歌都不想要舅妈,我们只要舅舅。” “好。” “舅舅。” “嗯?”他抬头看她,唇角也缓缓扬起。她一如既往地笑着,他突然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见她这样笑过了。他的暮歌很懂事,可她却也在以他无法预料的速度迅速成长。成长失去了勇气,也流失了快乐,可却也不是一味失去的,她能得到更多。 她摇摇头,亲了亲他的脸颊,又俯身抱着他的脖子,像以前那样赖在他怀里怎么都不肯起来。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 近来凌远航变得更加忙碌了,经常三天两头不回家。周围的人都变得怪怪的,外公外婆也是。 那是暮歌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冷酷又充满了极致的诱惑。 午饭暮歌还是跟子竞、苏乐一起吃,似乎是真的发生什么大事了,连一向对别人的事漠不关心的子竞也忍不住八卦了一番。 “你们家那边现在怎么样了?”子竞拿筷子的修长干净,指骨分明有力。 即使是坐在吵杂的食堂里,暮歌所在的地方总是感觉尤其宁静。子竞和苏乐,竟在这样的地方聊起了这样敏感的话题。 “能怎么样,明哲保身呗。连我二姨家都这样了,我们就更不趟浑水了。”苏乐撇撇嘴。 “那倒是。那你大表哥呢?” “他还能怎么样,该做的都做了,听天由命吧。” “不是说方家出手了吗?” “这风口浪尖上也就方家那太子爷有这胆,现在是能弄走几个是几个。” “真可惜。” “是啊。”苏乐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位大表哥,可是他们底下所有孩子们的榜样,女朋友家出了那么大的事情,在政*治场上还嫌稚嫩的大表哥却能像个男子汉一样承担起他所能承担的一切,所做的甚至超出了他的极限。尽管结果依旧是尽人事听天命,但他的做法却让下面的弟弟妹妹敬佩得无以复加。 “可是我听说另外还有人出手帮忙了。”子竞说出自己这几天听到的内幕。 苏乐一愣。“谁这么不怕死,这时候还敢帮季家?” “是冲着和大少的私人关系去的,真够爷儿们。”子竞很是敬佩。这个圈子,权利很大,可无奈也很大,有时候为了保全自身和周边集团的利益,往往是半点不由人的。能在这样的节骨眼上出手相助,这位的勇气和魄力实在令人敬佩。 “能解决?” 子竞给了苏乐一个“你觉得呢”的表情。 “我爷爷和我爸在书房谈话的时候我听到的,说事情还是得办的,可因为这位的关系有了转机。还是先进去,至少命保住了,将来再慢慢想办法。” “那大少和棠棠姐……”苏乐说到一半自己闭了嘴。这样的情况,这样的圈子,再不谙世事,也知道结果了。 “大少是个有担当的人。”子竞说道。 中国人都知道,四九城里有一个绝对的“禁地”,那里是红墙琉璃瓦的权势长城。如果你不是首都人民,旅游时或许可以去看一看,西单到□城楼之间,长安街的路北,在绿树红灯笼的映衬下,有那么一堵数百米长的红墙。红墙那里有一座比起紫禁城其他城门来不无二去的大门,可那城门的门口高高飘扬着五星红旗,门外还站着荷枪实弹的解放军叔叔。 那里,只要是体内流着华夏血液的中华儿女,站在那扇门前面,心中都会不由自主地衍生起一种庄严感和肃穆感。那是华夏九州的心脏,是代表着这个国家绝对的权利和尊严的地方。也像后来小米说的,这里是中国人的,帝国新梦。 除了中南海那块宝贝疙瘩地儿,北京城还有一禁地,那儿驻扎着一个警卫营的战士负责保卫。 如果你细心一点儿,翻开北京的旅游地图或相关书籍你会发现,在海淀区的颐和园西有一大片绿地,上面只标着“玉泉山”三个字。有些书籍上会大致介绍一下玉泉山的历史,曾经有一位走遍全世界的美国旅行者想去那里看一看,得到的答案是:“那里不能去”或是“去不了”。 建*政以后,玉泉山就再也不是风景区了。这块风水宝地变成了被解放军叔叔层层封锁的军政要地。 在皇城根儿地下,有这么群根正苗红的娃子,他们生在玉泉山、养在玉泉山,骨子里沿袭的是老八旗的作风,他们以满口京腔自豪,他们喜欢四合院儿,喜欢四合院里的食物,喜欢四合院里的人。某个小丫头片子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说:幸福就是涮铜火锅、打玛瑙麻将、听蛐蛐儿唱歌、没事有人陪着唱小段昆曲儿。 一群不知民生的臭娃子,偷抽的第一口烟是贡烟,偷喝的第一口酒是贡酒。他们时而跟着父祖辈们进出太液池旁的内红墙,进了内红墙后他们大都被安排在丰泽园里玩儿,这么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祖宗们,都是领导们心尖儿尖儿上的宝贝蛋。他们尽握众生繁华,看遍世间姹紫嫣红,再或者说,他们的人生光影流转繁花似锦。 山上是独门独户的别墅群,除非你有通行证,不然同样荷枪实弹的解放军叔叔会把你拦在山下面。别怀疑,也别挑战,那都是,真枪、真子弹,不跟你玩假的。 如果你看到那栋别墅常有黑牌车来来去去,那就是有领导会贪静,在这里边休息边办公来着。山上的别墅,白天里大都是没有大人的。家里的女人们多是朝九晚五,很忙;家里的男人们,天南地北全世界到处跑,肩上扛的是整个民族的复兴大业,更忙。家里的孩子们……家里的孩子们!爷爷奶奶看着,爷爷奶奶养着,同时,没人管着。一群小祖宗哟,谁敢管,谁乐意管? 这是暮歌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凌远航这阵子似乎特别劳累,这才想着上山安静几天。好不容易休息,暮歌自然是带在身边的。 小时候暮歌一直想变成小人娃娃,这样就能时时揣在舅舅的口袋里。凌暮歌,永远要做舅舅的小尾巴。 这里白天晚上都很安静。能住到这里来的,除了凌远航外其他都差不多一个辈分,这个年岁孩子们大都长大了,院里早就没了十多年前的喧闹。凌远航喜欢呆在屋子里,暮歌就陪着他呆在屋子里。上山好些天了,暮歌都没机会到外头走一走。 吃了晚饭,凌远航接了个电话便出去了。暮歌一直趴在二楼的窗前看着。舅舅其实没走远,就站在别墅不远处的大树下,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军装的高大年轻人,天太黑了,暮歌看不清那人的模样,可却能肯定这个人长得一定很好看。两人似乎在讨论着什么,还似乎陷入了胶着,两人手里都夹着烟,一根接着一根,猩红的火光在黑夜里忽明忽暗。 许久,军装年轻人朝凌远航行了一个军礼。凌远航一直目送他离开,看不见背影还站了好一会儿。 他转身,暮歌几乎立刻就对上的他的目光。她笑开,轻轻朝他挥了挥手。他一手插在裤子口袋一手夹着烟,在看到暮歌后低头笑笑,想了会什么,又摇了摇头,这才举步往回走。 回到屋子后凌远航又沉思了许久。 暮歌对他甜甜一笑,转身翻开《地藏经》,轻声缓慢地颂读起来。暮歌就是暮歌,她可以不去在意全世界,但唯独能轻易猜到凌远航心里的想法。她知道他此刻需要宁静,他一定又开始想念西藏了。 “刚才我一直想看星星来着,可是北京看不到星星。忽明忽暗的好像有几颗,这几颗要是在西藏看,一定是天空里最亮。”自言自语似的嘀咕了会儿。沉默许久后又问:“暮歌,你说,家人重要还是爱人重要?” “都重要。” “若只能选一个呢?” “都要。” 凌远航的视线从窗外黑漆漆的世界转回到埋首看书的暮歌身上。刚才那一句“都要”,执拗又可爱,脆生生地让人心疼。他笑了笑,伸手解开了衬衫的第二个扣子,靠在沙发里,全身的肌肉渐渐放松了下来。 “暮歌,我希望你幸福。” 她没回答,只是抬头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 这两天凌晨歌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子着实给凌家两老出了个不小的难题。中国的生态,必然是陆军比较吃香的,虽然军人数量庞大,但依着凌家的权势和这孩子的身世,将来前程肯定是无法限量的。可这个周末回来后,晨歌突然提出想转军种。 吃饭时当着大家的面说的,知道外公外婆肯定不会同意,与其被关门教训,还不如把问题摊在桌面上大肆辩论一番。 凌远航静静听了一会儿晨歌的慷慨陈词,久久不发一语。 “胡闹!咱们家的基础在陆军。”外公只当又是晨歌的一次胡闹。这孩子时常会有一些奇特的想法,但同时也是三分钟热度,过阵子就没动静了。 “要什么基础?我就是喜欢空军!” “你喜欢空军什么?”凌远航问。 “就是喜欢。我想飞。”其实晨歌明白,只要舅舅同意了事情就好办了。舅舅从小也是有主见的娃子,只要认为是正确的事情,他一定会支持到底。 “飞过了?”挑眉问。 “飞过了。”点头。 “和谁一起飞的?”凌远航问的同时看了双亲一眼。按晨歌的水平和军阶自然是不可能自己独自飞上天的,两老关心的是晨歌的前途问题,这倒是好说服。 “莫五少。” 外公的表情霎时有软化的迹象。 “莫五?他大你那么多届,你怎么和他扯上关系了?”还是不着痕迹。 “你管不着。”撇撇嘴,晨歌小爷似乎忘记此刻自己有求于人了。 “晨歌,不能这么跟舅舅说话。”暮歌不高兴了。 还是撇撇嘴,但明显完全没了气势。“同学的亲戚,现在是朋友。” “我看你房间好多飞机模型,喜欢空军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现在突然想到要转军种?”凌远航问得看似漫不经心,可晨歌明白,这是男人间的对话。 “跟朋友谈了几次。我只是觉得,喜欢就要勇敢去争取。” “所有喜欢的都要争取?” “都要!” “你还小。” “我总有一天会长大的。不能因为我小就没有选择的权利,舅舅,人生是我的,我有权利选择将来的路怎么走。” “可是,似乎很多事情你都只有三分钟热度。” 晨歌气极,脸一下子涨红。“舅舅以前玩重机不也三分钟热度,我知道什么事情值得我认真就行了。” 凌远航笑了。“那你这次你是认真的?” 晨歌重重地点头。 “那……”他看了暮歌一眼。“那你放心飞吧。”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一) 晨歌这孩子,是有天赋的,他和他的舅舅一样是天生的将才。转了军种,又进了国防大学,虽然很多方面都要从零开始,但他乐此不疲,混得风生水起。 暮歌顺利过了高考,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下属的宗教学系。外婆本来不同意她学这个的,可这孩子喜欢,凌远航惯着。 中国是无神论国家,大学里美其名曰开设的宗教学系,其实并不涉及具体的宗教信仰,学的东西比如宗教哲学、宗教社会学、中国宗教史、佛教史等等。中国推崇的是唯物论,至少学派教育方针上是这样的,进了宗教学习的学生刚进去时都要先系统地学习哲学,反对唯心主义。矛盾又符合国情。 对于这个学系,贺子竞终于望洋兴叹了。缠了人家四年,除了成为死党外毫无进展,但,还是缠,他进了清华大学的法学院,好在两个学校也不是很远。其实有些时候子竞很生气,多少次明示过暮歌,可她总还只是没心没肺地笑而不答。若不是认识了这么多年清楚她的品性,他真会以为她是在以退为进吊着他玩儿。可,气,还能怎样? 凌远航曾说过希望暮歌永远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对于这个承诺他做得很好。从高中到大学,暮歌几乎是完成了一个阶段性的任务,在别人开始在大学奋斗准备为将来打拼时,暮歌又开始了类似在西藏的生活。她选的是中国佛教史,虽然她熟读佛学法典,但却没有这么系统地了解过中国的佛教史,于是对接下来几年的学习小有期待。 再说凌远航,这么多年仍是孑然一身,外婆从着急到后来的无奈,也渐渐放弃了逼他成家的行为。一年前外婆过世了,暮歌竟觉得舅舅是松了一口气的。 那是暮歌第一次看到舅舅哭。 晨歌一直跪在外婆灵前,倔强又别扭地忍着哭。 她站在他们身后,也哭了。 却也是那样的说法:你来到这个世界,你在哭,爱你的人在笑;你离开这个世界,你在笑,爱你的人在哭。 外公是大官,可外婆却是国内知名的女企业家。偌大的家业一直是外婆在打理,凌缘清去得早,凌远航早早投身军营,家里也没个孩子传承衣钵。外婆过世后,凌远航便做主,除了土地和房屋外,公司的股份大规模出卖,凌家退居幕后成为第二大股东,并没完全抛却,却省心。 凌远航告诉暮歌:人有自己的缘和劫,何时来何时去,都已经注定了的。 暮歌懂,却仍笑得没心没肺。即使身边经历过生死离别,但对死亡的理解并没有那么深刻。她和晨歌还小,舅舅还年轻,她觉得真正的死亡离她还很远很远。 暮歌从大卖场出来的时候子竞已经把车开到门口。小时候一直很低调的贺大少开的是一辆白色R8,低调的奢华,很符合他骨子里闷*骚的本质。 看暮歌大包小包出来,子竞打开车门迎了过去,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安置好,再打开副驾驶座让她进去。绕回驾驶座的时候子竞又不禁郁闷了一下。 干得明明都是男朋友才有的劳力活,但却享受不到男朋友该有的福利。说他们只是朋友的话没人相信,贺大少后来的私人生日派对什么的,携的伴都是暮歌,在众人的起哄下嘴也亲过,标标准准的法式热吻。贺大少内心多激荡,可一到人后,她的小眼神小动作,又立马让你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反正他的交际圈里的人都认为暮歌是他女朋友,多少年了,青梅竹马。还没到混玩的年纪就这么固定下来了,所有人都把暮歌当成贺大少的真命天女。 暮歌掏出手机发短信,喜滋滋的,子竞伸手过来帮她系好安全带,看到她的表情忍不住摸了摸她的额头。这孩子总跟喜娃娃似的,特容易满足,并不需要做得多轰轰烈烈送她多好的东西,很微小的贴心举动就能让她感动。 “暮歌。” “嗯?”暮歌把信息发出去,收好手机,抬头看他。 “暮歌,不然,这个寒假,咱们把婚订了吧。” 暮歌一愣,笑容慢慢消失在唇角。 子竞嘴角牵强地保持着弧度,手心满是汗。 “我……回家问问我舅舅。” 本来已经准备好被拒绝,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轮到子竞愣住。 “赶紧开车,后面堵上了。”暮歌看看后视镜,伸手推推子竞。 回过神后,狂喜涌进每一细胞,闷骚的贺大少,暗暗握了一下拳头说了声YES,然后佯装云淡风轻地打档上路。 到了她家门口,临分别前子竞还抓住暮歌的收叮嘱她一定要记得刚才答应他的事情。她点点头,警卫员帮她提着东西就进去了。 子竞站在原地美了很久,美滋滋地,直到引擎的声音让他回过神来。 这不是子竞第一次看到凌远航了,这男人,周身隐隐散发着一层迷离的光芒,一股子邪气,跟他的外甥一个模样。此时他嘴角叼着一根烟,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子竞站的地方,极致漂亮的眼眸,无谓地半阖着,里面,是几近“孽障”的绝艳。 这样的男人,他赢得了吗? 子竞静静地凝视,有敌意。 可,谁有能超脱血缘的牵绊。他们是亲人,如是而已。 凌远航依旧很忙,但还是会尽量抽时间回家陪暮歌。 外婆去世后暮歌迷上了烹饪,她觉得,该轮到她来照顾家里的男人了,虽然外公常年不在家。暮歌上大卖场是要买菜,中午时舅舅打了电话来说晚上回来吃饭,也不知道是不是太忙,凌远航最近瘦了好多,暮歌心里揪揪的,想着法子要把舅舅养胖些。 开饭前晨歌也回来了。这噶杂子狗鼻子灵。 饭桌上暮歌提了订婚的事儿,凌远航还没来得及表态,晨歌就已经激动的一塌糊涂了。 “不同意不同意!死都不同意!凌暮歌你马上打消这个念头!妈的贺子竞!一肚子坏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找死!改明儿老子端枪去轰了他!” 暮歌端着饭碗盯着晨歌猛瞧。 “暮歌喜欢贺家那小子吗?”凌远航眼神示意晨歌坐下。 暮歌想了想,点头。 晨歌倒抽了一口冷气。 “凌暮歌你个小没良心的!说什么一辈子陪着我和舅舅!说什么一辈子做舅舅的小尾巴!让答应舅舅一辈子陪着你了,回头自己要跟别人订婚!你……” “凌晨歌,再吵就回房间去。”凌远航轻轻放下碗筷,陶瓷和桌面相触,一声清脆。 晨歌咬咬牙,又重新坐下。再看看暮歌,委屈地红了眼眶。还有理了她!可看她哭,又是心疼。 “暮歌,爱他吗?” 暮歌想了想,摇头。 什么是爱?暮歌并不十分明白爱的定义。如果爱就是俗世所说的,想着一个人,想跟他永远在一起。那么她爱很多人,舅舅、晨歌。 “暮歌为什么想跟他订婚?” “今天他提的……”暮歌第一次有点手足无措。 “他提你就答应啊?” “我说回来问问舅舅。”这会儿暮歌怎么就变成了做错事的小孩子,对面坐的是家里两位家长。虽然那位小的暂时还没什么实质权利,但他的一句话在暮歌心里还是占很大分量的。 这还差不多。晨歌点点头。 “贺家那小子……不错。”想起适才站在他们家外面那个少年,凌远航发现自己对贺子竞的印象还不错。 晨歌惊愕地转头看凌远航。 凌远航不理他,自顾自地说。“暮歌,贺子竞确实不错,家境也好,年纪不大但挺稳重。将来有他照顾你,舅舅也放心。” 暮歌眼眶迅速变红,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你什么时候见过这孩子这么激动过?她从后头抱住凌远航,小脸埋在他颈项里。“我就是问问,舅舅,我只是问问。我就是觉得欠了他好多,他对我那么好。我才不要订婚,我不离开舅舅,除了舅舅我不要任何人的照顾。” 可人活着一辈子,总要欠一些人负一些人的。若所有亏欠的人都不忍心去辜负,那要还的太多太多了。 凌远航拍拍交缠在他胸前的手,一瞬间的无奈和疲惫。 倒是凌晨歌这小噶杂子,又一次对自家这妖孽舅舅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对付凌暮歌这点上,舅舅永远是他学习的榜样啊!瞧瞧这招以退为进耍的多好!也没说不同意他们订婚,可还是达到了阻止的效果。晨歌对自家舅舅竖起大拇指,想仰天大笑三声。 凌远航哭笑不得。 订婚事件后的第二天就是国庆长假,凌远航下基层,暮歌自然跟着,这是小尾巴的职责,尤其是还经历了那么一次“惊吓”之后。 子竞一晚上没睡,兴奋加忐忑,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打暮歌的手机,是晨歌接的。这货在电话里说了一句“我姐是不会跟你订婚的”就把电话挂了,子竞碰了钉子,又找不到暮歌,脑子里各种乱七八糟的猜测,急得差点没疯掉,思来想去决定去晨歌的学校找他问个清楚。 到了学校,赶了个不巧,晨歌跟朋友去部队了。子竞又开车往空军基地跑,是找着人了,可人家飞天去了。慌张又有怒气,但只能耐着性子等。 过了大半个小时,晨歌才提着飞行帽远远走来,和朋友勾肩搭背有说有笑,春风满面。倒是眼角瞥了子竞一眼,但没打算过来跟他说话的模样。 子竞不停告诉自己“人在屋檐下”的死理,这是显示自己大方的时候,他凌晨歌就是个毛没长齐的小幼稚鬼,还跟他一般见识? “五少。”子竞先和晨歌身边的莫五打招呼。 “哟,子竞啊,怎么跑部队来了?”两家是世交,虽然差了些年纪,但还是挺熟稔的。 “我来找他的。”子竞指指晨歌,笑容都有些牵强,满脸疲惫。 “诶?我跟你很熟吗?” “暮歌在哪里?” “得!为女人!兄弟理解!理解!”莫五立马表示了解,跺到一边跟战友瞎侃等人。 “你电话里说的是什么意思?” “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晨歌得瑟的! “你舅舅不同意?”子竞皱眉。他知道暮歌还小,其实可以再缓几年的,可他不想再等了。如果是家长不同意,那他可以展现自己最大的诚意,让他们安心把暮歌交给他。 “我舅同意啊!同意惨了!不止同意,还对我姐说:贺家那小子,不错啊,家世好,也稳重,将来有他照顾你我也放心。”晨歌拍拍子竞的肩,一脸爱莫能助。“是我姐自己把这议题否决的。我舅这么一说,她立马说自己谁都不要,只要‘我’!和我舅舅。” “暮歌人呢?” “想找她啊?她跟我舅下基层去了,国庆嘛。”晨歌转身要走,想想又转头补一枪。“对了,我姐说,其实她并不爱你,只是觉得你对她太好,她欠你太多了。我建议你就别挣扎了,尽早转移目标吧,我姐除了‘我’!和我舅舅,谁都不会爱的。” 要是换别人看到子竞那么难受的表情早不忍心了,连那边的莫五都连连投来关注的目光。可凌晨歌是魔鬼投胎的,子竞越是痛苦他越是暗爽。 瞧瞧!让你偷窥别人的东西!活该! “凌晨歌我看是你还搞不清状况。” 子竞的话成功止住了晨歌离开的脚步。他转头,满脸阴狠。 “你是弟弟,而已!” “哈!又怎样?” “哼!能怎样?”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二) 我觉得每次我更的字数都太多了,其他大人一次都是一千多,我何必!  诗仙李白曾登上大别山主峰白马尖,惊叹山峰南北两边景色截然不同,赞叹“山之南山花烂漫,山之北白雪皑皑,此山大别于他山也!”,大别山由此得名。 以天堂寨为中心的大别山区是红军第四方面军诞生的摇篮,长征会师后剩下的八万红四方面军主力为共和国的诞生立下了不可磨灭的汗马功劳! 凌远航所在的军队是红四方面军的嫡传,于是国庆期间选择了来大别山慰问。革命老区,已经尽力开发建设,还需要上头时不时的关心,其实也只是走一个形式,年年如此。 大别山位于武汉和南京的正中央,更是长江和淮河的天然分界线,古时还是吴楚两国的国界。暮歌真喜欢这里,西藏地处高寒之地,植被稀少,可大别山不同,南北无论是地理气候还是风土民情全都不同。第一天到这里的时候凌远航要开会接见下级,怕暮歌无聊,就安排了她去爬山。陪在暮歌身边的除了凌远航的警卫员小何之外还有大别山当地的一个小姑娘,算地陪,某位官员的千金娜娜。他们就混在大批游客里去爬大别山的主峰。 群山、云海、天空。 白马尖多是奇松怪石,高处风大,基本上都是断头松,树干顺风势而立,枝叶逆风势而伸,是松的苍劲,可又不失婀娜妩媚,浊世罕见。 “待会儿我们会经过东北坡的千年都枝杜娟园。册子上说那里生长着上千棵姿态各异的都枝杜娟,春暧花开,漫山遍野洋溢着华贵之气,其赏心悦目之程度,举世罕见。”警卫员小何拿着旅游册子念。声音带着浓浓的东北味儿,并不优美,与语句的语境大不相同,可听着舒爽。 暮歌咬着大拇指指甲,满脸苦恼,思考的时候又不经意转头看看小何。 军队是多阳刚的地方,小何当然见过小姑娘,可何时被这么标致的小姑娘这么瞟过,登时红了脸,一时手足无措了起来。 暮歌这孩子,在红尘浸染了多少年了,还是一股子灵气。细看又不尽然,滚滚红尘,谁又能独善其身? 比如某日和晨歌去看电影,夜场,回来时经过停车场,看到某辆车不时震晃,晨歌还没反应过来,这货已经自言自语了开来:“哇,车*震也,晨歌你玩过没?我想试试。”。你想想,一血气方刚的少年被你这么无意一说,差点没血溅当场。“谁家养的小黄货!”,晨歌只得恨恨骂了声。 暮歌是菩萨遗留在人间的一滴泪珠,剔透无暇,娇、柔、魅,坦坦荡荡的痴与缠,看着心就颤颤地开始疼。 谁不想要?谁敢要? 可接下来暮歌做的动作让小何和娜娜吓得心脏差点停止。这小姑奶奶,竟跑到崖边探着身子使劲往外看。 “好高!”暮歌转头指着山下,春山如笑,大风吹散了她的长发,阳光下,这孩子周身似有光晕。 “暮歌!暮歌!回来!”小何两步上前把暮歌拉了回来。回神手开始发抖。这儿风那么大,这小祖宗要是有个万一! “我们要不要去千年都枝杜鹃园?迟了就赶不上下午的活动了。”这小祖宗矜贵,娜娜自然是心里明白的。 “好啊。”暮歌丝毫没觉得自己造成的恐慌,转身带头往下山的路走去。 下午的活动,其实还是千篇一律的民风表演。可看暮歌看得津津有味。这孩子,离开京里,对所有事都充满了好奇。凌远航远远看着,心里想着,以后要多带这孩子出去看看。 有位老红军带了刚出生不久的小曾孙来了现场,暮歌发现后一直在人家身边蹭来蹭去,娃娃生的可爱,跟个小喜团子似的。老人家把孩子递给她抱,她忙摇手,怕自己抱不好摔着孩子。可眼睛一直盯着娃娃看,喜欢得紧。 晚上住在山里的招待所,暮歌一直在屋子外磨蹭,等凌远航和部署都开完会安排完才被人喊回去。 其实也准备了一个房间给她的,可她老喜欢往凌远航房里跑。凌远航是思量着,也许在外面,这孩子没安全感,也就由着她。 暮歌进屋时凌远航正背对着她脱军装外套,一个扣子一个扣子地慢慢解,动作里说不出的慵懒。 “暮歌,听说你白天在山上做了很危险的事情?” 暮歌吐吐舌头,打开衣柜随手拿了件白衬衫就往浴室跑,不一会儿就听到哗哗的水声。 凌远航在浴室门口的沙发上坐下。浴室的门半掩着,丫头坐在浴缸里,头发披在身后,雪白的背若隐若现。两个水龙头都开着,浴室里热气腾腾的,丫头还随口哼着耳熟的儿歌。 “暮歌,以后不许再跑到悬崖边上去了,危险。” “我确定不危险才过去的。”暮歌的语气还有白天的雀跃。 “我会担心。” 听听!这样的语气,这样的温柔,哪个女人受得了?妖孽这么句轻轻的话语,立刻让少女缴械投降了。 “好嘛,以后不干就是了。”撒娇,软软的语气,娇憨地不得了。“我只是想看看下面有什么而已,有危险的事情我才不会干,我要陪舅舅一辈子的。” “暮歌。” “嗯?” “小傻瓜。” “哪里傻了?” “舅舅总是要走在你前面的。” “年纪过了六十以后,谁走在谁前面就不知道了。”哗哗的泼水声。 凌远航沉默了。 暮歌泡了半个来小时才从浴室里出来,身上罩着凌远航的白衬衫,及膝,袖子卷到手肘,湿漉漉的头发还滴着水珠。她一边擦头发一边出来,见凌远航还是端坐在沙发上,便将面霜交给他,脸递过去让他给她擦。 滑腻的触感,少女特有的馨香。 擦完脸,暮歌吸了吸鼻子,伸脚踢了踢他。“去!洗澡去!” 如此竟像个对着丈夫娇嗔的小妻子。凌远航一时看痴了。 突然觉得寂寞。寂寞是什么?寂寞是富贵病,为了生计终日奔波的人没时间寂寞。凌远航觉得好寂寞。伸出手,少女无比了然地将手交到他手里。他将她安置在自己膝盖上,深吸了一口气,将头靠在她肩上,无比疲惫。 昏暗的灯光,温暖而香甜,闪闪烁烁照在两人身上,竟是妖娆而魅惑的。 被水气蒸的满脸潮红,暮歌星眸半闭。心疼这个男人,其实孤寂脆弱,像个孩子。其他身处他这样位置的二代三代们哪个不是撒开命玩儿的,可他偏不,粗茶淡饭,闲来不是礼佛就是陪着暮歌,苦行僧一样活了半辈子。她伸出双臂紧紧缠着他,想给这个男人一点依靠。 上善若水。女人就是水,无论什么年纪。男人需要水的柔情,在他有需要的时候。这个明明还稚嫩的孩子,此刻却是柔到了极点,媚到了极点。 凌远航很累,可是这孩子,他丢不掉,舍不得,于是一直守着,守了半辈子。 他还奢望能守一辈子。 静静相拥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拿过毛巾给她擦头发。她窝在他怀里,安静地像只小猫,纤长的食指饶有兴味地玩着他的衬衫口子。 擦完头发,她起身往衣柜走去。赤脚走路是最轻柔最优雅的行走方式,如暮歌,真实又敏感。地上铺着地毯,和家里进口的长毛地毯不同,家里的地毯柔软而温暖,而招待所的地毯质地粗糙,甚至觉得柔嫩的脚肉被硌到了——凌家养女儿的方式是不对的,想着法子地宠,凌暮歌再灵性的孩子,其实骨子里也是娇气又挑剔的。 凌远航慵懒地倚在沙发上,看她猫一样走路,看她的一举一动,眼里闪烁着幽暗的冷光。 她拾掇起凌远航的一条四角内裤,当着他的大大方方套了上去。 身后传来脚步声,暮歌来不及转身就被人抱了个满怀。 “个小畜生!” 闻言暮歌“咯咯”地大笑起来,掩饰不住的得意。她软软地靠在他身上,娇气地蹭了蹭。 凌远航低头看她,灯光昏暗,她看得并不太真切,朱口皓齿,只看得清她唇角喜悦的笑意。顿时心软成了一滩泥。 “我该拿你怎么办?”紧紧抱住她。冰肌玉骨,满手是滑腻的触感,凌远航突然觉得口干舌燥。 “舅舅。”她仰头,笑眯眯地看着他。接下来的话,简直是要了这男人的命。“你硬了。” “嗯。”毫不掩饰,他的嗓音低沉沙哑。 “是因为我吗?”还是坦坦荡荡,但眸中却闪过一丝窘迫和羞涩。 “嗯。”他缓缓低头,薄唇轻轻印上她的太阳穴。 顷刻腿软瘫在他怀里,软软糯糯的低吟,像是愉悦的歌唱。少女特有的娇羞和生涩,面对欲*望时的楚楚动人,她才十九岁,还太小…… 他的欲*望和道德胆怯了。 “别走。”她轻易就感受到了他的胆怯。握住他的手,缓缓牵引到尚未完全成熟的胸前。她眼里含了层水光,急的快要哭出来。 低低地叹了口气,他抱紧她。 “暮歌,凌暮歌。” “别离开我!”她知道他心里的魔障,**、理智、情感的焦灼,她不知道怎么破除他的这层心魔,她只剩下本能,属于凌暮歌的,纯净、诱惑。她相信他们本来就是一体的,他们之间有着生生不息的牵引,什么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暮歌。”他握住她的肩膀想将她推开一些,可她不肯,死死抱着他的窄腰。 他其实已经投降了,推不开她,他只得捧起她的脸,爱怜地轻吻。轻吻她的额头、眉梢、眼角、鼻头,唇。 “暮歌,给我生个孩子,可以吗?”唇齿之间,他几近哀求。 她点头,使劲点头,一边哭一边点头。突然想起某日晨歌给她听过的一首歌: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她由始至终都愿意去相信,上上辈子、上辈子、这辈子、生生世世,她的存在,只是为了与这男人灰飞烟灭的重复。狭路相逢、金戈无声、艳绝人寰。 瞧瞧这两只孽障,百媚横生。 他的手一直流连在她的腰上。暮歌的腰,纤细,摸上去却肉肉的、软软的、滑滑的。从衣柜前纠缠到床上,他们唇齿相依,半刻都不愿离开对方。 她娇娇地喘着气,看着男人柔怜地膜拜自己的身体,一路往下。她的眼睛湿漉漉的,雪色的肌肤透出一层淡淡的胭脂色,她一瞬不瞬地紧盯着他的动作,只觉他在为他们的爱情进行最神圣的仪式,她为他的动作娇*喘轻颤着。 终于碰到了禁忌之地,她本能地往后缩,可他却箍住她的纤腰不准她有半丝畏惧。他抬眼看了她一眼,目光如炬,眼中闪着坚定与疯狂。 缓缓推入,如进入了入魔的涅槃,全没了理智,连她呼疼也充耳不闻,粗喘着,一股脑只想要占*有。他想完全钻进她身体里,钻进她心里,占*有她全部的生命。 箍着她的腰往上提了提,窄腰一送,前端陡然一畅,似是突破了某种屏障,没入一团凝脂中。如他和她,终于突破了最后一层牵绊,从此以后的百年,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把他们俩分开!再也不分开。 “疼!”她的嘤咛娇媚得难以言状,她通体轻颤,却因他的喜悦而感动。 他抬头,终于看清了她的脸,也看清了她眼角不断滑出的泪珠。往下,身体与身体相连的地方,水光与凄艳的红。 “暮歌……我的暮歌……”他抓过她的手,圈在自己脖子上。他捧着她的脸,一点一点吻着,爱怜得磨蹭着。 她咧嘴朝他笑,笑中带泪,疼中有喜,惑人的纠缠中交织着彼此诱人的鼻息,如天地混沌初开时的明媚。他再也克制不住发了疯地冲*撞起来。她娇哼一声,想退无路,欲逃不舍,只得张口咬住他的肩。 疼得钻心,却又甜得钻心。 两个人的汗水融成一片,此刻他们只想把彼此燃烧成灰烬。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三) 一觉醒来,什么都不一样了,连看到妖孽舅舅躺在床上的感觉都不一样了。是不一样了,他们躺在一起,炙热的肌*肤紧紧贴着,手上是彼此的体温,呼吸间是彼此的鼻息。 暮歌靠在凌远航肩胛上,双手紧紧环着他的腰,使劲蹭了蹭。心心满意足也不过如此,她圆满了。 “还不起床?”凌远航早早就醒了。实际上他一晚上都没睡着,看她在他怀里睡得像个婴孩,仍是觉得不真切。那么幸福,幸福是偷来的,会不会有天谴? 他低低的嗓音震得她耳朵痒痒的,声音透过她的耳膜在胸腔产生共鸣,让她感动地想哭。 “不起床。”她闭着眼不肯睁开,怕一睁开眼世界就变成泡沫了。 “小傻瓜。”凌远航低声轻笑。 “大傻瓜。” “还疼吗?”他的手在她腰际轻轻抚摸,声音柔得几近叹息。 她摇头,满面朝霞。 阳光透过单色的窗帘照进来,气氛亲*昵而暧*昧,幸福地难以言状。女人什么时候最美?激*情过后,她的发铺散在枕头上和男人的臂弯里,她面色如春,唇角愉悦地扬起,她满心欢喜地依偎着男人,用她最大的信任和爱怜。 与其说是男人在XING爱中用强健的体魄和力量征服了女人,倒不如说是女人用她的千娇百媚和崇拜彻底征服了男人。男人,嚣张跋扈的性*器通过女人身下的羊肠小道一直通到了女人的心里,而男人,何尝不是在那一瞬间彻底臣服在女人胯*间。 再再相爱的恋人,在上完床做过活塞*运动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身体的连接变成某种仪式,预示着这对男女,变得不一样了。他们成了世界上最亲密的两个个体。 “首长还没起床吗?”门外是梁秘书刻意压低的声音。 “还没。刚才叫过一遍,可是没动静。”警卫员小林的声音。 “那再等等吧,可能是昨天太累了。” 说者无意,确实累,马不停蹄地南下,一整天马拉松式的会议与歌功颂德。可听者有心,太累了哦! 暮歌不自在地红了脸蛋。 “太累了,嗯?”凌远航将暮歌往上抱了点,薄唇不时亲吻她的耳垂。 “舅舅你笑人家!”嘴上虽是娇*嗔,可小丫头立马就展开报复了。她头一仰,在凌远航锁骨的地方恨恨啜了几口,立刻留下一个红红的印子。 凌远航轻*吟一声,任她作怪,大手还有规律地抚着她的长发。 喜欢老男人的女人一定是聪明的懒女人。成熟的老男人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然后早已过尽千帆,当他洗尽铅华愿意走入你的世界,恭喜,他完完全全是你的了。老男人懂事,不会像毛头小子那般幼稚;老男人体贴,他像爸爸一样将你当成手心里的宝。有一说叫恋父情结,其实,恋父没什么不好,聪明的女人,上半辈子有爸爸宠着,下半辈子再找个成熟的老男人宠着,何其幸福。 “闹够了?”凌远航大手“啪”一声拍在她光*裸的臀*部,随即翻身起来。再磨蹭下去只会擦枪走火,那他们俩都不用起床了。 暮歌裹着被单依偎了过去,在男人套上长裤的时候,素手隔着男人的窄腰伸到他最敏感的区域。“这样,不难受吗?” “这说明我很健康。”他笑着,不着痕迹地移开了她的手,生意暗哑。 这时候的女孩,像一条剧毒的美人蛇,她滑过男人的身躯,引得他颤栗不止。凌远航看着蹲在他两腿间的女孩,理智告诉他,不可以,可欲*望却告诉他,接收一切。 一把将暮歌拉起来。女孩一手扯住胸前的被单,无辜地看着他。 “暮歌,不用这样。”他伸手拭去她唇角的唾液。 “就要!”她倔强又坚定地挣开他的手,在他心疼的注视下重新埋入他胯*间。 凌远航全部的感官瞬间集中在同一个地方。她的动作那么生涩,却几近虔诚,上下、吞吐、舔舐。他红了眼眶,轻抚她的脸颊。 “暮歌……暮歌……”说不清是情还是欲,他的心此刻柔软地不堪一击。最后弃械投降的那一刻,他只在想,想就这么毁了她,她的骨、她的肉、她的血,全揉进自己的身体…… 凌远航走出房间时已经快到十点,妖孽始终是妖孽,他坦坦荡荡没有一丝不自在,还吩咐下面的人暂时不要去打扰暮歌,那丫头疯了一夜,在补眠。又让人去准备些粥品,等她醒了就送进去给她。 梁秘书几个听了都在笑。疯了一夜,怪不得连首长都被影响了。暮歌这孩子,多腻自己的舅舅啊。他们之间再是亲密都没人觉得不妥,仿佛本来就应该是这样。 凌远航今天唯一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行程是去参观当地的红军博物馆,整个行程,官员、记者,打官腔、说好话。期间凌远航好几次让梁秘书去了解暮歌醒了没,听到那丫头还在睡,心里有些着急。确实是消耗了太多体力,一直睡也不是办法。当机立断,让人准备直升机,直飞武汉然后回京。 暮歌靠在凌远航怀里睡得迷迷糊糊,女孩的第一次,无论是身体还是体质都发生了改变,睡觉是最好的自我调节。她就是赖,其实中途醒了很多次,可就喜欢让妖孽抱着她,半睡半醒间被喂食了些汤品,等真的愿意清醒时已经在回京的飞机上了。 “怎么就回去了啊?”暮歌拉开遮光板,半是埋怨。 “回去还有事。”其实是想说,回家能更好休息。“睡了一路回来,还以为你要睡傻了。” 闻言暮歌顽皮地笑了,看看四下无人,专机上梁秘书等人都远远坐在机舱那一头,丫头肥着胆子撩*拨男人。“还不怪你,把人家折腾惨了。” 凌远航一把抓住暮歌作怪的手。“乖乖坐好。” “就不!” 将她的手抓在手里,安抚似的用力捏了几下。不安吧,他也觉得不安,此刻的肢体相触只是为了平复心里的不安。 “回去再收拾你!”狠狠咬她的耳垂,引来她的惊叫与娇笑。 机舱那头投来好奇的目光,只见暮歌半跪在椅子上,白嫩的小手使劲捶凌远航的肩膀,凌远航一手握住她的左手,另一只手在挠她,两人笑得好不欢喜。他们面面相觑,只是笑,这两人感情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当首长又在逗着这孩子玩呢。凌远航也笑,真的开怀。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里,他一直握着她的手,一刻不曾放松。 晨歌是敏感的孩子,比暮歌更敏感。从大别山回来后姐姐的变化他自然看在眼里,所以当某天一大早他看到舅舅裸着上身湿着头发从姐姐房里出来时,他没有半点惊讶,心里只是在想:终于发生了。 舅舅嘴角叼着烟,用毛巾随意擦拭着湿发,无谓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坦坦荡荡地打开暮歌房间对面的门走了进去。 他知道姐姐爱舅舅,他当然知道姐姐也爱他,但这两份爱的分量绝不相同。是羡慕也是嫉妒,可毕竟舅舅一直守着姐姐。凌家人,骨子里遗传的禁忌因*子,丝毫没有因为血缘的传承稀释而减弱。该爱的就爱得坦坦荡荡。 暮歌喜欢阳光,晨光透过薄薄的窗帘射进来,在少年还有些青涩稚嫩的脸上投下层层光影。几缕碎发垂在额头,少年已经痴痴地看了她好几个小时。 暮歌醒来时被趴在床头的脑袋吓了一跳,看清楚才哑然失笑。“周末呢,怎么起这么早。”很自然地让了让位置,让晨歌爬上床。待他钻进被窝才发现自己其实未着寸缕,脸上立刻浮起一丝尴尬。 “姐姐什么时候喜欢裸*睡了。”少年半是嗔怪,窝进姐姐的怀抱,双手极其自然地环住她,顺带快速地将她摸了个遍。 “晨歌,你先起来。”暮歌再是少根经,此时也知道要避忌。 “姐,别动,让我抱一会儿,一会儿就好。”见暮歌要起来,晨歌连忙制止她的动作。少年青春萌动的身体,此时不可能半点反应没有。可他不能急,他和舅舅之间差了长长的八年光阴,他不能急…… “姐……”脆弱沉寂,这不是应该属于凌晨歌的语气。 “怎么了?”暮歌别扭地挪了挪身体。晨歌的脸就贴在她胸前,少年炽*热沉重的呼吸让她浑身不自在。 “姐,为什么别人有爸爸妈妈,我们却没有?小时候开家长会,所有的同学都是爸爸妈妈来参加,可我却年年都没人出席。从小到大我最羡慕的人是杜宇,杜叔叔每天都会陪杜宇打篮球,我常常蹲在旁边看他们,杜叔叔也会叫我和他们一起打,可我不要。杜宇每回做错事杜叔叔还会揍他,杜叔叔揍他的时候余阿姨就会出来打圆场,可是杜叔叔每次都不让余阿姨插手,他说他在教儿子怎么成为一个男子汉。其实我也希望有人陪我打篮球陪我玩,有人能在我做错事的时候揍我,教我怎么做一个男子汉。” “晨歌,发生了什么事?”暮歌因为晨歌的脆弱而脆弱。 晨歌坐起来,暮歌拉过被子跟着慢慢坐起。看自己弟弟倔强地用手背擦拭眼眶,暮歌心疼又着急,伸手去拉他的手,想看清他的表情,可他不让。 “其实也没什么,最近不知道怎么搞的,常常想起小时候的事情。想妈妈想姐姐的时候就偷偷躲在房间里哭,家里只有保姆,一个人吃年夜饭……”晨歌无所谓地耸耸肩。 “还好姐姐回来了……”他叹息似地补了一句。 得,女人身体里所有的母性都被激了起来。 暮歌突然发现这段时间她只顾着沉浸在自己的幸福里,忽略了这孩子很多很多。她伸手去抱他。“傻孩子,有姐姐在啊。以后你做错事,姐姐骂你,姐姐陪你吃年夜饭,想哭的时候姐姐陪你一起哭。” 说到这些,晨歌却更加委屈。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暮歌,大眼眨巴一下,豆大的泪珠就那么砸下来。“姐姐不是有舅舅就够了吗?” 哦!凌晨歌!你个不要脸的东西!女人比男人更喜欢被需要的感觉,此刻凌暮歌心里燃起从未有过的使命感,这个弟弟,多需要自己的照顾。 所谓萌物,凌晨歌同志当之无愧。有些男人能轻易就唤起女人母性的本能,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就能把女人秒得死去活来。很显然凌晨歌绝对是各种翘楚。 小噶杂子其实挺阴险的,换做其他少年这时候早该不淡定了,可凌晨歌不,早上看到凌远航从暮歌房里出来后,他还出去跟发小打了场篮球,又回来冲了个冷水澡,把自己打理好才去了暮歌的房间。 他用运动让自己冷静下来,用冲冷水澡的时间思考对策,用打理自己的时间整理心情,然后慷慨奔赴战场。对他来说,凌暮歌的心就是他的战场,他面前有个无法企及的强大敌人,他只能智取,他不能再让自己变成那个被他们抛在身后的人。 姐弟俩磨叽了一个白天,暮歌想着法子逗晨歌笑,这小妖孽也配合着笑,可这笑多小心翼翼,带着讨好和委屈。最后投降的当然是暮歌,她抱着自己这个“容易受伤的弟弟”,告诉他: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姐姐做舅舅的小尾巴,晨歌就做姐姐的小尾巴。 凌晨歌这才真的笑了,笑中带泪,非得心疼死暮歌。 晚上凌远航按点回来吃饭,今儿他还带回来了一个客人。从楼梯上下来看到来人的那一瞬间,暮歌以为自己看到了满世繁华。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四) 红楼里有一张花签,全句是“开到荼蘼花事了”。爱到荼靡,意蕴生命中最灿烂、最繁华、最刻骨铭心的爱已然失去。 看到来人的那一瞬间,暮歌以为自己看到了满世繁华,却已然开到荼蘼。暮歌喜欢荼蘼,一株佛家经典里孤寂的彼岸花,是分离,看似无与伦比的超脱却只是自命忘情。荼蘼的寂寞,持久、深厚,也独特。开在盛夏最末的是彼岸的荼蘼,荼蘼开败,人间再无芬芳。无爱无恨的土壤,要到死亡,才能萌发新芽。 那人坐在沙发上,跟舅舅一样嘴角叼着烟,却并未点燃。他在笑,却满眼空寂,百般无赖又心如死灰的嘲弄,如开败的荼蘼。 听到声响,客厅的两人都转头,凌远航笑着想暮歌和晨歌招招手示意他们过去。拉着暮歌让她坐在自己身边,指指另一张沙发上的人。“叫大哥。” 暮歌一愣,不自禁就和晨歌对看了一眼,那货也是惊讶,回过神来便先打了招呼。“莫大哥。” 鼎鼎大名的,莫家大少,莫慎中。 “莫大哥。”暮歌看了自己舅舅一眼,见他满脸的笑意,便也跟着晨歌这么叫。 再看看大少,眉目波澜不兴,好似这尘世再也没有可以让他色变的事情。他把烟点燃,透过缭绕的烟雾凝视了暮歌许久,才点点头,然后转头跟晨歌攀谈了起来。“我听小五说,老凌家的小子战机开得很好。” 凌晨歌这噶杂子当下竟有些不好意思,忙谦虚地应了几句。 暮歌抬头看凌远航,他也正好低头看她。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笑容,他也加入了另两人的谈话。 聊天过程中大少时常被依偎在凌远航身边少女专注的眼神打扰。确实是打扰,这孩子的眼神太过专注,他们的谈话她并没有参加,而是自始自终盯着大少看,赤*裸裸坦荡荡的眼神。你回视她,她也不会不好意思转开视线,依旧盯着你,打量、好奇、探究。 “你为什么不开心?”暮歌双手抱着凌远航的胳膊,可话却是对着大少说的。 大少觉得有意思,饶有兴致地看了凌远航和晨歌一眼,最后调整了下坐姿看向暮歌。“我在笑啊。” 她却嘟嘟嘴,不以为然。“大悲无泪,大悟无言,大笑无声。” 佛法?家里除了已经过世的祖母倒是没有人再迷这些。听说凌家的小公主从小就跟着凌远航呆在西藏,是听着大昭寺的法号长大的。“然后呢?” “五祖将衣钵传授给自己的弟子,弟子有一日出师远行,五祖对弟子非常满意,于是送行到江边并欲亲自驾船渡弟子过江。弟子双掌合十:‘老师已经度我,不必再渡。’然后飘然远去,此弟子始称六祖。” 大少挑眉。 “你听不懂吗?”暮歌反问。 大少摇头,倒是笑了出来。 “人生一世,身边来来往往许多人,有些擦肩而过,有些刻骨铭心。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人曾陪我们渡过了我们人生中的一个片段,人生大部分的路途,还是靠自己走过来。拿得起,也要放得下。” 大少缓缓收敛了笑容,盯着暮歌的瞬间有些闪神。“佛有教人如何放下?” “佛度不了人。” “那谁可以?” “自己。” “放不下。” “所以才是八苦,放不下。” 大少久久无语。 “那你呢?” “不想放,也不放。”抱凌远航的手无声地收紧了些。 “那还用大道理教训我?” “你是求不得。” “不一样吗?” 轮到暮歌沉默了。不一样吗?无论是求得还是求不得,放不下的始终放不下,可称之为执念。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林中,心不动则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可不想放就是不想放,痛死也甘愿,大彻却不愿大悟,便是凌暮歌。 “我们暮歌,辩不过没学过佛法的人?”凌远航失笑。 暮歌嗔怪地瞥了凌远航一眼,伸手去掐他。“还不是你!都怪你!” “好好!怪我。”凌远航握了握暮歌的手,笑得那个风*骚。所以说,这男人,嗲起来还真不是普通的嗲! 佛说:笑着面对,不去埋怨。悠然、随心、随性、随缘。注定让一生改变的,只在百年后,那一朵花开的时间。只是肯不肯放了自己,渡化自己,如是而已。 众生苦。有钱也苦,没钱也苦;闲也苦,忙也苦,世间有哪个人不苦?越不能忍耐,越会觉得痛苦。可有些人,把想念当养分,把痛苦当知觉。苦,也是一种生活态度。 告诉苦难,我们是糖。 大少离开凌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上车后又停车拐回来,走到暮歌面前半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怎么没有早些认识你,应该让你跟小七做朋友的,说不定那小畜生就不会逃得远远的了。” 暮歌只是看着他笑。 “凌暮歌,很高兴认识你。” 再见贺子竞已经是两个月后的事情,他黑了一些,头发也理得极短。他站在暮歌教室外投等她,看到她就笑了起来。 自然地接过她手里的书,牵着她往前走。“去吃饭吗?” “子竞,我……” “别在学校吃了,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子竞没给她继续说下去的机会。“暮歌,说与不说我的坚持都是一样的,所以,求你别说。” 他直直地往前走,目不斜视。暮歌只看到他的侧脸,凌厉的线条。 坐上他的车,他还是习惯性地伸手替她系安全带。阳光透过车窗照在她脸上,一片晶莹,心顿时又柔成一滩。轻轻将她抱在怀里,用了全身力气克制着自己不发抖。 暮歌任由子竞抱着,可眼里却是清明。 “爱太多,是会贬值的。” 他放开她。“非得他吗?会很辛苦的。” “非得我吗?会很辛苦的。” 她笑,然后下车。 子竞用力摸了一把脸,嘴唇倔强地抿紧。 所谓成熟,并不是心变老了,而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还能保持微笑。总有人让你成长,她凌暮歌,就是他这辈子要应的劫。此时已经没了主意,可是,还是不想放。她给他讲佛法,她说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那为什么他一直都没变,可她却先走了。 她学了一辈子的佛法,不也跟他一样,就想要这辈子,这个人,这场爱。 求不得!放不下!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五) 晨歌这几天突然变得很忙,终日神神叨叨的。暮歌没有朋友,凌远航本来就忙,晨歌再不回家,她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好在,嗯,好在新认识了个“很高兴认识”她的莫大少。当然不是和莫大少出去玩了,实际上是应他的拜托去陪莫大少的爷爷。前些年老爷子走了老伴,三年前他最最心爱的小孙女也因为某些原因离家远远逃避到国外去了。老人家寂寞,老伴在世时也常陪着她礼佛,莫大少认识了暮歌这么个小崽子,自然献宝似的往家里带。 莫老爷子初见暮歌时有些惊讶,但相处一会儿后两人就自来熟了,煞是投缘。 这个周末,凌远航出差,晨歌一大早就出去了,暮歌又跑到莫家给老爷子讲佛经。只是这天莫家三少也在,被老爷子逮着罚抄**语录,暮歌探头去看,这厢竟写得一手清逸绝尘的小楷。抬头看看莫慎人的脸,再看看他的字。 “对不上号吧?”老爷子捧着个紫砂壶,朗声大笑。 暮歌背手站在书法桌旁,咧嘴笑。“对不上,他应该写狂草。” “我倒是想让他学来着,不过小七学的是小楷,他也跟着要学小楷。一群大老爷儿们,个个恋妹成痴。”老爷子撇撇嘴,十分不以为然。 “您不爱孙成痴啊?”三少嗤之以鼻。这老爷子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小丫头会写毛笔字吗?爷爷教你?”老爷子多想念小米小时候坐在他怀里学写毛笔字的情景啊,那时候小家伙总是奶声奶气地抱怨手疼,可让她休息又不肯。小时候性子这么韧,怎么长大了反而经受不住了。 “会写一点。”暮歌有点不好意思。在西藏的时候听佛礼佛,自然也要抄佛经的,那也是一种修行。她誊写的经文好些都被大昭寺收去当众僧平素研学时的手稿。 “来,写给爷爷看看。”老爷子一脚将三少扫到一边。 莫三翻了个白眼。这老家伙从来都是重女轻男,男生不值钱他一直知道,可一直以为是针对跟自家女孩比。没想到跟别人家的女孩比,自家男生同样是贱价处理。 那女孩拿笔的姿势很美,宛若古画中走出的仕女。她低头写字,微微弯曲的脖子线条很漂亮,几缕碎发贴在颊边,说不出的美感。 老爷子一边看一边摸着紫砂壶不停点头。 有这么好吗?莫三半不自在地探头一看,吃了一大惊。暮歌写的是繁体的隶书,可惊叹的不止是她的字写得有多漂亮,而是她的速度,竟更甚于一般人拿钢笔写字。一张纸一眨眼的功夫就被写满了,行云流水,字体舒展,气质泠然。 “好妹妹!帮哥抄一下!”莫三立刻抓着自己被罚抄的《**语录》递了过去。 暮歌还不及反应,老爷子就已经一巴掌呼了过去。 这一大家子,人丁兴旺,虽然暮歌只见过几个,但他们每个都那么逗,要都聚在一起,肯定很热闹。暮歌看着他们祖孙间的互动,浅浅地笑开,说不清的羡慕。 “老元帅,大少爷回来了。”莫家煮粥很厉害的香嫂敲了敲书房的门。 以为是大少,可进来的是暮歌不认识的人。和大少有五分相像却更显成熟稳重,暮歌觉得这人莫名地觉得有些眼熟,好奇的同时竟也开始有些心神不宁。 暮歌歪头盯着来人,那人笑眯眯地进来,先跟老爷子问了好,看到三少便调侃了句。“老三又来陪爷爷啊。” “是啊,大伯。”莫三眼角抽搐。他莫三少出现在老爷子书房的书法桌前,除了罚抄之外没有其他事。大伯这是存心要笑他哪! 莫柏仁看到老爷子身后的暮歌怔了一怔,跟老爷子第一次看到她的反应一个模样。 “这位是……” “啊,瞧我,忘了介绍了。是慎中给我介绍的小朋友。凌家的娃娃,暮歌,来,跟……” 老爷子洪亮的声音在耳边一直回响,越来越轻,越来越轻……暮歌咧开嘴想笑来着,她很想笑,像那年回到家见到晨歌时那样笑,可眼泪却不停地流。 “哟!怎么了这是!”莫三这种见惯了女人眼泪的小爷也被吓了一大跳。 莫柏仁先是莫名其妙,但他很快察觉出了暮歌的不对劲,两大步上前只来得及抱住暮歌下滑的身体。 “暮歌啊,暮歌?怎么了?”老爷子也被吓到了。 暮歌不停摇头,右手死死摁着胸口,只知道喊疼。 “爷爷她是不是有病啊?”被老爷子狠狠瞪了一眼,莫三手忙脚乱地解释。“不是,我是说这小姑娘是不是身体不好啊,她家人呢?大少呢?大少带她来的,快点找大少来啊!” “那你还不快点去找!”老爷子也急了。 “孩子,你哪里不舒服?”莫柏仁把暮歌抱起来安置在书房的沙发上,刚放下,暮歌就“哇”地一声吐了一大口血。莫柏仁没来得及退开就被吐了满身的血,惊愣之余也着实被吓到了,竟觉得心急如焚。 “叫救护车!快点叫救护车!” 今天军总兵荒马乱,高干科一下子送来了五位病人。两个轻伤、一个昏迷、一个重伤、一个病危。都是了不得的权三代们,半个都闪失不得。 五位病人几乎是同时送来的,楼里不停有星星杠杠的军装跑来跑去。 “首长,不然您先去换件衣服?”莫柏仁的秘书看着自己的顶头上司。白衬衫上星星点点都是血迹,衬衫袖子卷着,据说是他一路抱了那个女孩来医院的。什么时候见过他这么失态过,瞧这会儿还没缓过劲儿来,盯着病房的门一愣一愣的。 莫柏仁点点头,接过秘书递过来的白衬衫,顺便到旁边的房间清理一下。 “发生了什么事?”大少来医院是为了另外一件事情。焦头烂额,只知道贺家那小冤家惹了大祸了,莫五和霍晏宁都在出事现场。得知暮歌也被送进医院,又忙跑到这边,在同一层楼,动静大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远在广州的凌远航,那边正在调飞机往回赶。 “我们也不清楚,写字的时候还好好的,转头就吐血了。”莫三跟着一起来了,毕竟要向医生汇报这孩子之前都做了什么。老爷子不能来,不然这里就真要人心惶惶了。 大少捏捏眉心。 “慎中,你怎么也在这里?”莫柏仁换好衣服出来。 “爸?”大少惊讶于自己父亲出现在这样的场合,叫人的同时反射性地看了一眼病房。 大少的表情自然没逃过莫柏仁的双眼,他不动声色地坐到走廊的沙发上。“通知她家人了没有?” “通知了。凌首长正在往回赶。”大少据实以告。 “凌?凌远航?” 大少点点头。 “她,是凌远航的什么人?” “外甥女。” 莫柏仁虎躯一震。 气氛怪怪的。 “五少出来了!”大少的秘书飞奔而来,看到病房外莫柏仁等人吃了一惊。 “爸,我先去那边处理一下。”莫柏仁点头,大少刚转头要走,病房里就传出乒乒乓乓的声音。 莫柏仁立刻跳起来开门进去。 “你先别激动,这里是医院,你刚才昏倒了……”病房里一团乱,医生和几个护士正在极力安抚病人。进到高干科的病人哪个是省油的灯,医生和护士只能耐着性子好言相劝。 被安抚的病人却极度不合作,她不止伸手去拔手上的针,还想推开按住她的护士下床。 看到认识的人,暮歌挣扎得更厉害。“莫大哥,你让他们放开我,我要去找晨歌,他现在好难受,你快点让他们放开我!” “暮歌,暮歌,你刚才吐血了,我已经通知你舅舅了,他马上就回来。你先不要激动,你手上还挂着针呢。晨歌没事,他在学校,我现在就打电话让他过来,好不好?”大少忙上前。 听到他说要打电话让晨歌来,暮歌这才点点头,稍稍安静下来。 大少当着暮歌的面掏出电话,可,关机。皱皱眉头,挂了再打。 “怎么了?”暮歌急急地问。 “关机了,可能在忙什么事情。你别急,我让人继续找。待会儿医生会来给你做全身检查,你乖乖的,别让你舅舅他们担心。” 暮歌摇头,眼泪开始劈哩啪啦往下掉。这孩子什么时候这么哭过,心慌慌地没个底儿。“晨歌一定出事了……” “大哥。”大少没去找他,莫五自己寻了过来,看到病床上的暮歌愣了好一会儿。“你是,暮歌?” 暮歌看向来人,点头。 莫五激动地上前两步,还没讲话就先落了男儿泪。 暮歌一下子蒙了。 莫五全身发抖,终于泣不成声。 “你干什么呢?有话讲清楚,哭什么?”大少也急了。 暮歌先是疑惑,然后不安,当她看到莫五手里那串紫檀木佛珠时情绪也彻底失去了控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爆发力,她一下就拔掉针冲到莫五面前。 “他的佛珠怎么会在你手上?”问地小心翼翼。 “他送你的?不可能啊,这是我送给他的,他不可能送给别人的。”自言自语。 “我的晨歌呢?他在哪里?” 暮歌,我放不了,放不了! 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晏宁,帮我个忙。”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六) “我本来不同意的。看晨歌和子竞两个跟着了魔似的,非要分个高下。” “子竞有飞行执照的,可他很久没练了……晨歌为了躲开他……子竞迫降成功了,可晨歌驾驶的飞机却……” 那么简单的两句话,可,结果却是暮歌无法承受的。 贺子竞,贺子竞!你最好祈祷晨歌吉人天相,否则我绝对不会原谅你! 凌远航赶到前,暮歌再没讲过一句话。她安安静静地坐在手术室门外,低着头,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看不见她的表情,纤长白净的手指转着紫檀木佛珠,一圈又一圈。 凌远航赶到时已经是晚上。莫五不肯走,凌远航没到前大少自然也陪着。凌远航听着大少给他解释前因后果,可眼睛却死死盯着那孩子。她孤零零地坐在沙发上,可怜巴巴地像只被丢弃在路边的小狗。 “你这样心浮气躁,念的经佛祖怎么听得到?”凌远航蹲在暮歌前面,捏住她一只手,竟冰凉凉的几乎失了温度。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暮歌,他那个永远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暮歌。 她还是低着头,可佛珠转动的速度却突然变快,声音也跟着变大。原来她并不是沉默着的,一整个下午她都在念经。 “若我此生,若我前生,从无始生死以来,所做众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所作罪障,今皆忏悔。今诸佛世尊,当证知我,当忆念我。我复于诸佛世尊前,作如是言:若我此生,若我余生。众罪皆忏悔,诸福尽随喜。” “暮歌,告诉我,我该怎么做?”忏悔?她做什么忏悔?应该忏悔的人不是她。凌远航突然就后悔了,该把她藏在西藏的…… “若我此生,若我余生……若我此生,若我余生……若我……此生……余生……”她一边哭一边大声念,语不成调,终于支离破碎。 “他很难受,他想见我,可是我不能见他,他要跟我告别,我不能见他……呜……你去求他,你告诉他姐姐再也不丢下他一个人了,他也不能丢下我,你去告诉他啊……你帮我求他……你让他想想我,你让他想想我啊……别留我一个人,别又留我一个人……”暮歌哭得不能自己,甚至抓着凌远航的双手就下跪。她脸色苍白,双唇轻颤,泪不停地流,可却还是努力让自己微笑。晨歌已经很难受了,她不能再让他跟着她一起难过。 眼泪不停地流,却始终冲刷不掉眼中的惊恐。 “暮歌,凌暮歌!”凌远航被她哭得心乱如麻。 这孩子,手术室里躺着的是她这辈子最亲的一个人,血脉相通。他们曾经蜷缩在同一个子宫里相互取暖,他们心灵相通,他们相亲相爱,他们相依为命。再荣耀显赫的家世、再百依百顺的宠爱,都改变不了,他们其实只是两个没有妈妈的小孩。 “晨歌不会有事的。” 暮歌轻轻摇头,想开口却恨恨地抽噎,她跪在地上,凌远航弯着身子握着她的双手。 “早上我怎么会让他出门呢,舅舅,舅舅,我昨晚做了一个好奇怪的梦,我梦到晨歌,他站在我面前,一直闭着眼,我去摇他,他一直无动于衷,等他睁开眼的时候,他没在看我,他眼里净得无尘无染……我怎么会让出门……” “你让他想想我,让他想想我,别留我一个人……”她重复着同一句话,哭得撕心裂肺。 “好!好!我去告诉他,你别哭,你先别哭,凌晨歌没死,你哭什么?你这么个哭法,是要挖我们的心挖我们的肺是不是?想想晨歌,想想他,你哭,他会多难受。他高烧你会晕倒,他哭你会流泪,你们不是心灵相通吗?那你就告诉他,你不许他走,他那么听你的话,他一直都是个乖孩子对不对?你要相信他,要给他信念。”凌远航一把将暮歌从地上拉起来,裹在怀里狠狠擦眼泪。 暮歌点头,一边哭一边抹眼泪,一边努力微笑。 凌晨歌,如果你敢丢下我,我就永远不理你了!如果你离开我,我一定把你忘掉! “帮我照顾一下她。”凌远航把暮歌安置在沙发上,抱在怀里说了好一会儿话,直到她真的把眼泪擦干。 大少走过来做到暮歌身边,朝凌远航点了点头。“放心吧。” “谢了。”为今天一整天他所做的一切。 大少浅笑,伸手摸了摸暮歌的头。“谁让她也叫我一声……莫大哥……” 气氛紧张凝重的手术室门突然被打开,院长陪着身着无菌衣的凌远航走了进来。主刀医生目不斜视地盯着电脑屏幕操作着手里的精密仪器,颅内手术,经不得半点闪失。 “血压正在下降,脑压在上升。”护士盯着仪器上的数字。手术房里的每个人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精英,他们各司其职,丝毫没有受到外来者的影响。 仪器前还在站着另外几位医生,待会儿晨歌身上还有几个手术等着他们动手。都是下午才从各地赶来的权威医生。 这么多人努力要留住你,凌晨歌,你给我争气一点!凌远航皱着眉头站在一边,在准备过程中想好的话,现在却不敢贸然上前去讲。 “病人心跳停止。”仪器“哗”地一声清响。 “CPR。” “病人心跳没有恢复。” “电击。” 凌远航一时间面如死灰。这小子对他充满敌意,他也并不和他亲近,可这个时候却真正感受到了血浓于水。此刻凌远航竟觉得害怕,不止害怕暮歌无法承受,他发觉这个老是和他唱反调的小子如果就这样离开他们,他同样无法承受。 贸然上前,不等医生出生阻止,他蹲在手术台边上,凌晨歌的耳边。 “她说,让你想想她,别留下她一个人。凌晨歌,她好不容易回到你身边,你就这么甘心放手?从小到大她没跟我要过妈妈,没要过爸爸,可却会跟我要弟弟。小时候她总是奶声奶气地跟我说:舅舅,我想晨歌了。她就你一个弟弟,为了她,你咬牙给我撑着!” “病心跳恢复了!”“滴——”一声天籁,护士惊喜地喊道。(你们让我狗血一回吧!我还舍不得我的萌正太就这么玩完了。) 凌远航抬头,发现仪器上又重新起伏的曲线,轻轻松了口气。 “继续。”医生专注在手术上,但要求病人家属继续激励病人的求生意志。 “凌晨歌,我们做个君子协定怎么样?”凌远航再近了些,开在晨歌耳边轻声道。他要相信这个混小子,相信他对暮歌的爱。 凌远航一直呆在手术室里没有出来,暮歌在凌远航进手术室后又安静了下来。她维持着下午的姿势,又开始转佛珠,只是这回速度变缓,嘴里也念念有词,听着让人安心。 像莫柏仁这样的人物,白天不方便呆太久也没时间呆太久,等暂时忙完再来医院时已经是凌晨时分。 “爸。”大少的声音在寂静空旷的走廊显得格外低醇。 莫五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等待。 “这个点了您怎么还来?”大少站起来快速走了过去。 莫柏仁点点头,看了虔心念经的暮歌一眼。“怎么样了?” 大少摇头。“还没信儿。凌首长在里面。” 点头表示理解。“那孩子……吃东西了没?” 还是摇头。“哭了一场,冷静下来了。” “我上来前问过了,这手术一时半会儿做不完,你去弄些吃的来,小五也得吃些东西。” 大少点头表示明了。“您来这里妈妈知道吗?” 莫柏仁深深地看了大少一眼。 “还是别知道的好。”撇撇嘴。 “你……知道些什么?” 大少耸耸肩。“只是觉得有点像。刚好姓凌,凌首长的态度也很暧昧,就多多少少猜到了些。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也不小了。” 莫柏仁想了想,像是觉得难以启齿。“这事儿,先别告诉你妈妈。” “我知道的,爸爸。”大少失笑。“您当年已经做了选择不是吗?错的并不是他们两个,我分得很清楚。” “那您陪她一会儿,我去让人弄些吃的来。您吃了吗?” 捏捏眉心,摇头。回去后就忙着处理事务了,一直赶,等做完就又赶回医院。心急如焚,却不能表现出来。莫柏仁整理了下服装,走过去拍了拍莫五的肩,又走到暮歌身边坐下。 大少突然觉得有些鼻酸。父亲走过去后跟暮歌并没有交谈,只是安静地陪在她身边。即使生疏地像两个陌生人,可毕竟……那是对妻子的忏悔,这么一双儿女,不能认,不敢见,临了生死关头,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以友人父亲的身份给予有限的关注与安慰。 还是医院的灯光真的过于惨白,他竟觉得父亲的双鬓是灰白的。他伸手去掏烟,细看之下手竟在颤抖,又突然想起这里是医院,已经抽出的烟被捏碎,一直捏在手心。 那个女人都已经走了那么多年了,记忆中,并没有闹得不愉快,那个女人先离开的,后来父亲也断了心思好好过日子。只是后来也识了情愁才会去猜测,究竟真的死心了没。说到底人都是自私的,人走了,一了百了了,没了后顾之忧,所以是不是思念会更泛滥。 心里终究是觉得很多亏欠的,一定的。可怜之人,可恶之处;可恶之人,可怜之处,旁观者终究说不清楚。对母亲来说,只要父亲人还在,家没散,一切都不再重要。对父亲来说,逝去的人、活着的人、亏欠的人,还不了,只能隐忍再隐忍。而这两个孩子,无父、无母,在别的孩子有爸爸妈妈疼爱关心责怪的时候,他们其实是孤零零的。 是大人们的错,却最终是由孩子来承担后果。若说生气,也是针对大人的,错已铸成,当知道这两个这么优秀的孩子,这么懂事,这么让人心疼,突然就觉得,其实,是全世界亏欠了他们,是全世界需要得到他们的原谅。 凌晨歌,你要争气一些……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七) 晨歌的手术进行了整整二十个小时。后来医生出来后形容,他身上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地方,多处粉碎性骨折,严重的是头部的外伤与内脏的挫伤。 人从手术室推出来,又直接推进了重症监护室。他全身插满各种各样的管子,做完手术的第一天被下了2张病危通知单。术后二十四小时后医生终于宣布晨歌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要没有发生严重的并发症的话,可离苏醒却遥遥无期。 “先回家休息一下好吗?晨歌一时半会儿是不会醒的,我们要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别战役还没开始你就先累倒了。”凌远航心疼地摸摸暮歌的脸。隔着一层玻璃,姐弟俩几乎一样虚弱,脸色都是几近透明的白。 她赤着脚站在地毯上,眼睛死死地盯着病床上的晨歌,像是怕他突然会消失似的。眼眶红了又红,就是倔强地不肯掉半滴眼泪。她一直记着凌远航说过的话,不能难过,不能让晨歌更难受。 “我闻闻,我们暮歌,身上都有味儿了,万一晨歌醒了,估计又被你熏晕过去了。”凌远航抱着她坐下,箍着她的脸让她看自己。 她看着他,扯出一个虚弱的笑。“真的吗?” 他点点头。 “那你也不是一样。”声音轻的几乎听不见。 “暮歌,乖,别让我担心。”凌远航长长地叹了口气。“你瞧,这么多事,我都能处理,可你要是累倒了,我就真的什么都不管了。我送你回家休息,这里有我看着,我保证,不会有事的。” 暮歌这才细细端详他。她不眠不休,他同样是。她只是盯着晨歌,可他却要处理很多事情,里里外外。才三天,他就憔悴了好多。 轻轻往凌远航怀里钻。“那你陪我回家,你也要休息。” “乖孩子……”顺顺她额前的碎发,他如释重负。 实际上两个人都是被人送回家的。回家的路上,梁秘书私自做了决定要送他们山上,毕竟山上安静。看看后座,他们真的累坏了,两人头抵着头,呼吸轻缓,睡得想两个孩子。 这一觉他们只睡了六个小时,醒来时他还在睡,她就趴在他光裸的胸膛。摸摸他露在被子外面的左手,冻得冰凉。 凌远航握在左手的手机突然震动了几下,他几乎立刻醒来,按了接收后轻轻应了一声就安静地听,听完挂电话。看看时间,狠狠摸了一把脸,低头看她时发现她已经醒了。 “饿不饿?”他的声音带着刚睡醒时的暗哑。 暮歌摇摇头,又重新将头靠回他胸膛。 实际上回家的这六个小时,凌远航每隔两个小时就会接到一个医院打开的电话。不抱着她的话她就睡得不安稳,抱着她睡又怕手机铃声会吵醒她,所以只得将手机调了震动,一直握着,怕漏接了电话。 “晨歌那边没什么情况。”握住她的手。 十指紧扣。 “起床去吃些东西好吧?” 她没回话,只是半撑起身子,半是撒娇地盯着她。“亲亲我撒。” 凌远航哭笑不得。 见他久久没有动作,她不依地扭动了几下。“你亲亲我撒……” “暮歌……”凌远航无奈地投降。捧着她的脸,或轻或重的啄了一下。 倒是暮歌,今天特别主动,吸住他的嘴唇就不肯放,还大胆地伸出舌头引诱男人。自然就擦枪走火了,唇舌的嬉戏,相濡以沫,调皮又是情*色。 “舅舅……舅舅……”他侧着身子半压在她身上,她躺在他身下不停地扭动。此刻的凌暮歌,渴望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让她彻底放松下来。抑或是,女人也和男人一样,需要用某些方式来宣泄压力与恐慌。 这六个小时的睡眠,她一直在做梦,梦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总之惶惶不得安宁,又害怕又无助。 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抵死缠绵。他勾起她的脚没有任何前*戏就冲了进去,他的每次冲*刺都异常凶狠利落,仿佛要生吞了她一般。她又疼又麻,进退维谷,被逼到极致,只剩下哭,疯狂地咬住他的肩膀任由血腥弥漫感官。 直到一切平息,两人才发现彼此身上大大小小的淤青,都是伤,尤其是凌远航肩上的伤口,血淋淋地触目惊心。 “疼怎么不说。”暮歌满脸愧疚。 凌远航笑着摸摸她的脸,起身去洗澡。“起来,我抱你去洗一洗,全身都粘乎乎的。” 暮歌摇摇头,在凌远航的注视下靠在床头,一个倒立就翻了上去。 “你做什么?赶紧把衣服穿上去,要着凉的。”凌远航一手扯过被单,赶忙伸手去抱她。可真的听到她口里嘀咕的话却又失笑,不舍得打扰她的小可爱。 “一定要怀孕!一定要怀孕!”这个傻妞,以为倒立不让体*液流出身体就能怀*孕。 子竞坐在轮椅上,右脚和胸口都绑着绷带。但比起躺在无菌房里还在昏迷的凌晨歌来说这些根本就微不足道。他们之间男人和男人的约定。他拜托霍晏宁安排这场比试,他和凌晨歌约好输的人就退出。他拟定了一系列的计划,想要把她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击退…… 他的飞机先失控的,凌晨歌是一个真正的军人,那么危险的时刻,他却飞到他身边指挥护航。他迫降成功了,可凌晨歌却因为要给他让路,离地面过近而失控…… 小时候那种做错了事,后悔到心虚全身无力的感觉。一直在想,如果凌晨歌死了怎么办?还在想,为什么坠机的是凌晨歌而不是他! 有后悔愧疚,更有恐慌。事情发生了这么多天,害怕见到暮歌,不敢面对她,害怕她看他的时候会充满怨恨,害怕她再也不理他。男人要敢作敢当,虽然话是这么说的,可真正要做到却那么难,他害怕去承担这样的后果。 轻轻的开门声和关门声,有人走了进来。她披散着头发,周身带着沐浴后的芬芳。佯装的神清气爽,其实她神色间净是疲惫。 子竞看着暮歌轻手轻脚走到玻璃前,她手里捧着一壶粥和一个装着零食的购物袋。玻璃前放着一张沙发,那是专门为暮歌准备的。她脱了鞋子和袜子,盘腿坐到沙发上,然后盯着加护病房里的晨歌,开始一口一口吃粥。她吃得很慢,或许根本没在意自己在吃东西,整整一壶粥,她全部吃完了才停下来。 自始至终,没看他一眼。 这不就是子竞最害怕的结果吗!他可以厚颜无耻地开口请求她的原谅,可这时候他却已经不敢开口说些什么了。她不说话,他也安安静静地呆着,她没有赶他走,直接把他当成了透明人、空气。 门外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门被推开,子竞反射性地转头,是自己妈妈。 “子竞啊,担心死我了,你还没好呢,怎么出来吹风!”子竞妈妈满脸焦急,抓着儿子的手检查了半天,这才放下心来。然后发现,这是那个孩子的病房。 “妈……”子竞无言。每个小孩,小时候哭的时候嘴里喊的总是“妈妈”,从子宫里带出来的对母亲的安全感与信任感,这是本能。看到母亲,子竞心里的脆弱被勾起,觉得无助,以及委屈。 暮歌赤着脚,翻出一个酸奶,剥开,先舔了舔盖子上粘到的酸奶,再吃罐子里头的。 “有妈妈真好。”嘴里含着酸奶,说出来的话有些含糊。可听着却惊心。这孩子,事不关己的态度,说的却是一个孩子最最可怜的体会。 是几年前子竞感冒送他去医院的那个女孩子!子竞妈妈几乎一眼就认出了暮歌,因为之前的印象过于深刻。没想到,竟在这样的场合再遇到她。 目光在儿子和暮歌之间来回打量了一会儿,懂了些。 “阿姨,您带子竞回去吧。”暮歌低头吃东西。 “暮歌……”不懂她说这句话的意思,子竞没由来的一阵激动。 “晨歌不想看到他,我也不想……”后面一句话轻的几乎听不见,像是她自己对自己说的。 看到儿子深受打击的模样,子竞妈妈七七八八也猜了个大概。 心疼地摸摸儿子的头,子竞妈妈上前走了两步。 “暮歌?” 暮歌抬头。 惊为天人!却并不喜欢。这么漂亮的孩子,几年前见过的那一次,就一直记着这孩子,就觉着自家的小崽子,在劫难逃。不想几年下来,这孩子竟出落得更加标致。水汪汪的大眼,里面无尘无染,净的让人浑身不自在。她只是那么直勾勾地看着你,坦率,毫不掩饰的不耐烦。 年少轻狂,人总说,人之初,爱之深。小小年纪,最过不得的,也是情关。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家的孩子长大后能找到真爱,可轰轰烈烈伤心也伤心,于是又想着,平淡平凡最好。于是估摸着,给儿子介绍个女孩儿,现在就让他们相处,将来顺顺当当结婚,别有什么波折。 可,似乎还是遇上了。 “对不起。”她替儿子道歉。 暮歌摇摇头。 不接受,也不该由她来道歉。 她低低地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又像是跟谁在讲话。 “有妈妈真好……”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八) “跪下。” 暮歌听话地跪下。 “磕头。” 暮歌乖乖听话。 “求妈妈保佑晨歌赶快康复。” 暮歌一听,重重磕了几个响头,双手合十,嘴巴念念有词了好半天。 不是清明,墓园几乎没有人。凌远航看着她略显生涩的动作,有模有样的。他坐在旁边的台阶上,掏出手帕细细地擦拭墓碑。他再也不是半阖双目似是而非,而是前所未有的专注。他盯着墓碑的眼神很专注,似有来不及说的千言万语,望断天涯路的寂寞。 因为看到了子竞的妈妈,暮歌觉得有妈妈的小孩真的好幸福,于是把心酸当成撒娇。凌远航听了,半天没说话,第二天一大早没先去医院,而是亲自开车带暮歌来了墓园。 姐姐,我带你的暮歌来看你了。 姐姐,他们父女终于见上面了。 姐姐,你的暮歌,就是我的下半生…… 暮歌磕完头,仍跪在原地不起来,她歪头看着凌远航。这厮散着军装外套,衬衫扣子开了两个,下摆散在军裤外头,佛性又匪气,性感地让人想要尖叫。 “暮歌,凌暮歌。” “嗯?” “你说,为何世上要有那么多遗憾?”大拇指细细地抚摸着墓碑。他突然想听听暮歌对这个问题的答案。 暮歌也看墓碑。洁白的汉白玉,凌缘清,三字,半生魔障。“本是婆娑世界,婆娑既遗憾,若无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体会不到快乐。” “那,佛说,红尘十丈,却困众生芸芸,仁心虽小,也容我佛慈悲。情之一字,如冰上燃火,火烈则冰融,冰融则火灭。暮歌是这么想的?”孽之所以孽,如斯这般,目光流转间,便生魔障。 “我不想成佛,舅舅也不是佛。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单而残缺的,多数带著这种残缺度过一生,只因与能使它圆满的另一半相遇时,不是疏忽错过就是已失去拥有它的资格。问佛为何不下雪,佛曰:不要只盯着这个季节,错过了今冬,明年才懂得珍惜。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 别问是劫是缘。”伸出手,像他一样摸摸墓碑。 要懂得,珍惜眼前。 缘也好,劫也罢,总归是缘。 凌远航看向她,唇角是淡淡的笑意。 这就是春山如笑是吧!暮歌也跟着笑。 “舅舅,爱妈妈吗?” 他点头。 “多爱?” 他状似思考。 暮歌嘟起嘴,跪姿变成了坐姿,颇有些耍赖的意味。 “舅舅。我吃醋了。” 凌远航只是笑。 “爱我多一点,还是爱妈妈多一点?” 这个问题啊…… 凌远航下意识地看了墓碑一眼。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世人总有这样的困扰:奈何情深,无奈缘浅。后来他一直愿意去相信,姐姐其实是天上的仙女,人世二十多载的修行劫难,总要走的。 感情不能用深浅来形容,每一秒都是不同的我,人,总是会在某一个瞬间突如其来就对人生和世界有新的体认。所以,不同时候的自己,感情是不一样的。二十多岁一百分的爱人能力和七十分的付出,与三十多岁七十分的爱人能力和一百分的付出,是不一样的。 现在的他,肩负的东西很多,兴许仅剩的爱人的能力早已不足七十分,但他却是努力让自己的付出达到一百分。把能给的,全给她。 暮歌,这是我给得了的全心全意。 凌远航笑了笑,掏出一根烟叼在嘴角,一只手点燃香烟,一只手插在口袋里。 深深吸了一口,透过缭绕的烟雾,眯眼看着地上眉目飞扬的少女。 见凌远航久久不语,暮歌倒也不急,就是直视着他,大有不得答案绝不善罢甘休的倔劲儿,煞是勾人。 将香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中指微曲,食指,轻轻点了一下她的眉心。 她霎时咧嘴傻笑,弯弯的眉眼。 他也跟着笑,微微扯起的嘴角,勾人的媚眼如丝。 丫头心情很好,下山时一边拉着凌远航的手一边哼着藏族祈福的小调。 迎面走来两个人,凌远航拉紧暮歌,缓下了脚步。 暮歌不明所以地看了看凌远航。 “凌首长。”两人中年轻的小伙子身着整齐笔挺的军装,看到凌远航后先是打了招呼。 “莫四啊——也来祭祖?”凌远航似笑非笑。 “妈妈说很久没来给奶奶扫墓了。”莫四笑得很谦逊。“这是我妈妈。” 自然不陌生。凌远航朝莫夫人点点头,算是致意。对方也同样不太热络,点头了事,倒是连连看了暮歌好几眼。 “暮歌,这是你莫四哥。”凌远航捏捏暮歌的手拉回她又要神游的注意力。 “莫四哥?那不就是莫老大的弟弟?你好啊,莫四哥。”暮歌喜欢大少,对大少的弟弟竟多了一分天生的好感,打起招呼来也格外热情。 “你好啊,‘很高兴认识你’的凌暮歌。”莫四也是十足的好感。听到莫四这么打招呼,两人突来了些幼稚,彼此传递着“你懂的”的眼神,故作神秘。暮歌咧嘴便笑了,莫四也跟着生生笑弯了眉眼。 “咳咳……”莫夫人轻轻咳嗽了两声。“老四,咱们不要耽搁凌首长的时间了,还得山上,下午你爷爷要去检查身体,咱们得去陪着。” 莫四点点头,和凌远航两人告了别,扶着母亲往山上走。 “你认识那小姑娘啊?” “不认识,不过听大少提起过。” “这样啊…… 身后传来低低的交谈声,有些些刻意。凌远航挑了挑眉,再看看还在笑的暮歌。 “暮歌,凌暮歌,你好像很喜欢莫家这几兄弟。” “舅舅吃醋了?”雀跃的语气。 “哼!”嗤笑。 “舅舅吃醋了啊!嗯!我真喜欢莫家几个哥哥,好喜欢啊!舅舅你快问问我,是喜欢他们多一些还是喜欢舅舅多一些吗?” “这还用问?”臭屁的反问。 “可是我更喜欢大少也。” “小畜生!皮痒了找抽是吧?” “就找抽了!你拿什么抽我?”多暧*昧的语气,说罢还伸手突袭。 “谁家养的小黄货!”咬牙切齿的笑意。 “晨歌,今天我去给妈妈磕头了,求她保佑你赶紧康复、长命百岁。你怎么还不醒啊?是不是梦里有妈妈?真羡慕你啊……不过你还是赶紧醒来吧,你睡得太久了,我好想你啊……”暮歌全身罩着无菌防护衣,每天都要到加护病房里絮絮叨叨上一个多小时。 这天暮歌絮叨到一半,外头就来了探病的人。 暮歌可不管,跟晨歌讲话比较重要。可来的人是大少和老爷子,于是灿笑着朝两人招招手。 老爷子和大少都冲她挥手打招呼,可等了半天都没见她有要出来的意思。想想,倒也明白了,这孩子,谁重要谁上心,分得很清楚。 于是,玻璃两边各两人,各有心思。 “就是这孩子啊……”老爷子一身中山装,龙精虎猛,丝毫不像八十来岁的老人。 大少反手站在老爷子身边,点点头。 那两个孩子,手拉着手,暮歌不知道说到什么开心的事,一边笑一边习惯性地捏晨歌的手。这么一对孩子,多好。 “咱们有什么帮得上忙的吗?”老爷子盯着看了半天,才问。 “能帮的都会帮的。凌首长说是男孩子之间的意气用事,贺家小子也受了重伤。我们也没立场再追究什么。” “这一家子,雅气太过,姐弟俩都是。可惜走得太早了。”老爷子感慨。 “这两个小的,我会看着的,爷爷您放心。” 老爷子倒是好奇了。“你,怎么?” 雅量吗?谈不上,没这样的修养。只是得人恩果千年记,凌远航帮过季家,他到死都会记得。上一代的情仇早就已经尘埃落定,他只是觉得,这两个孩子,让人心疼而已。 大少想了想,笑着说。“咱们家就一个女孩,太少了。” “少吗?你小叔外头不是还有一个。” “那个不行。” “怎么不行了?” “小七不喜欢。”而且……“这个跟我亲。” 老爷子听了大笑。 “你爸来过了?” “来过两次。” “苦了他了。” “他自找的。”虽然嘴巴上这么说,但大少却是笑。“我让他别急。这孩子会好起来的,在部队,虽然是空军,但还是有机会见到的。” “怎么会不急?健健康康倒也不会特别念着,可这个时候,做爹妈的,恨不得日夜守着。你小时候那次摔到脑震荡,你爸守了你好几天呢。这两个孩子,从小到大,没爸爸疼没妈妈爱,想想都心疼啊。” “其实还会偷偷来,隔几天就来偷看几眼。” 老爷子点点头,深思了一会儿。 “你看,这事儿,你妈那儿好说话不?” “您想让这两个孩子认祖归宗?”大少立刻会意。 “你妈什么都好说,就这事讲不通。这两个孩子刚出生的时候我提过一次,不过她不同意,也就算了。其实你妈的心思咱都能理解,可我老了,还能盼什么啊,现在都快二十年过去了……再等几年吧……再看看……” 大少静默不语。 “你看。”老爷子透过玻璃指着那两个孩子。“小八,小九。哈哈哈……” “爷爷,您也就这时候过过干瘾。” 老爷子笑容渐收,长叹了一口气。 这么一双儿女啊……连他都舍不得呢……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九) 什么都是缘分。 你说一个男人,白天是六根清净的喇嘛,到了晚上便扮做在家人出去花天酒地,也没有刻意隐瞒,“秘密也无用了,足迹已印在了雪上”、“被中软玉似的人儿,是我天真烂漫的情人。”,坦坦荡荡。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仓央嘉措,暮歌真喜欢这尊佛。 情和欲也是修行。 “那一刻,我升起风马,不为乞福,只为守候你的到来; 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日,垒起玛尼堆,不为修德,只为投下心湖的石子;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这是暮歌最喜欢唱的情歌小调。 后来她唱给晨歌听,闭着眼,想了很多,边唱边哭。 有人轻轻给她拭泪,然后轻声说:“姐,别哭。” 暮歌不肯睁开眼。 那孩子却委屈。 “姐……” 他终于开口叫她了,他戴着呼吸器,浅浅笑着,双眼专注地看着她,像曾经无数次那样看着她,叫她。 顷刻泪雨滂沱。 “你这个坏孩子,我再也不想理你了。”暮歌甩开他的手,退了好几步。 那孩子也哭,委屈极了。挣扎着要起来,扯动了身上的管线,顿时仪器声响大作。 医生护士一涌而入,忙着检查身体,忙着安抚病人。可这两姐弟,各据一边,他要靠近,她在生气,都在哭,惹人生气更惹人心疼。 “暮歌,晨歌刚醒,哭不得动不得,你这是在做什么啊?”主治医生也急了。 瞧瞧晨歌,挣扎着要起床,这会儿已经开始拔身上的针和管线了。 “就不理他!不要他了!”暮歌才不管。 “姐……我以后……不敢了……姐……”晨歌虚弱得连话都讲断断续续的,很轻,可暮歌却偏偏还能听见。 “你保证!” 轻轻点头。 撒娇。“姐……我疼……” 于是姐弟俩抱头痛哭。 这么一双孽障! 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平安喜乐! 昏迷了二十多天,凌晨歌终于醒了。哭着笑着渡过了他醒来后的第一个小时,然后累到睡着。遭受重创的身体,原是年轻生猛,二十多天的昏睡和恢复,凌晨歌同志,以媲美小强的复原速度快速恢复。 凌晨歌同志确定没事了,暮歌也销假回学校上课了。 暮歌并没有住校,相比起其他在同一个寝室里一起生活的同学,她在班级里除了同样走读的尹琳之外几乎没有朋友,多半会有交谈的都是请教她功课的同学。 这么一个孩子,有那么多人喜欢,自然也是有人讨厌的。在被目睹某次名车接送以后,暮歌被人包*养的传闻在同学间不胫而走。请假一个多月,又被传成是去打*胎了。 “你们留点口德好不好?无凭无据凭什么这么说别人啊?”班级里少数几个和暮歌有来往的尹琳转头瞪了后排的几个其他系的女生几眼。 大一的哲学课是必修课,宗教系的学生不多,便和其他系的学生一起开了大课。 “身正不怕影子斜,没做过亏心事还怕人说啊?”课间,教室里几乎满满当当都是人。全都因为这边的声响安静了下来。八卦,男男女女都爱听。 “你不知道像你这种爱说人是非的人很多吗?三人成虎,你们这样肆意诋毁一个女孩子的声誉,要不要脸啊?” “你谁啊?关你什么事了?” “嫉妒人家漂亮直说,背后嚼舌根做小动作,太恶趣味太低俗了。” “凌晨歌啊,你们别乱说她,她男朋友是清华法学院的大才子,叫贺子竞。我跟她高中一个学校的,她男朋友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两个人是青梅竹马。” “贺子竞,我知道,在清华那边很有名啊。”何止在清华大学有名啊。有两个男生看不过去,发声抱不平。 “你们又知道了?这社会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想嫁进豪门的有多少!” “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思想这么肮脏。” 宗教系的孩子们当然护着自己同系的同学,对方也针锋相对,一番恶战直到上课才战火初歇。 课间的这一番唇枪舌战,不想战火后来却延烧到了学校论坛。 后来暮歌上网一看,真热闹啊,论坛某个“揭露女大学生不良风气”的帖子里,不止言辞灼灼,还贴出了大堆暮歌上不同名车的照片。乖乖,算不算罪证确凿? 再看看这些照片,跟名模名车展似的。凌远航、晨歌、贺子竞、大少、苏乐,这些个爷儿的车,低调地起来吗? 暮歌第一次理解到了人言可畏这四个字的含义,由此可见,做人要低调。 暮歌销假回学校后,走在校园里自然就成了珍惜动物,走到哪里都有人背后指指点点。可小姑娘几淡定,照吃照玩照高调。 “你不生气啊?”一日课间,尹琳终于忍不住问事件的女主角了。太夸张了,连下课都有不认识的人跑到教室门口看暮歌。 “我生气他们就不说了?”暮歌反问。 尹琳愤愤不平地摇头。 “那干嘛还要生气。” “道理是这么说没错,可这种事情确实会让人抓狂。暮歌我真不知道该说你有修养还是太笨。” 暮歌听罢,无所谓地耸肩。“人无善恶,善恶存乎尔心。” 尹琳歪头思考了好一会儿,最后点点头,对这件事不再多纠结。似有所悟。 “凌暮歌,有人找。”同班的男同学喊道。 暮歌抬头,立刻笑意嫣然。 驼色的中长风衣,很有造型的发型,184的身高,苏乐本身也是个绝对的发光体。 “你怎么回来了?”暮歌站起来走出去。苏乐这厢,去了上海读大学,说是想南下看看,替兄弟们开垦战场。可去了没两个月就后悔了,十天半个月会飞回来闹腾几天。 教室门口这位,在帖子的名车展里出现过啊。好事者立刻就做了联想,都有意无意地关注那边的动静。 “我有些事情想跟你谈一谈,现在有空吗?”苏乐也笑了笑,但笑意却未达眼底。 暮歌想了想,点点头,转头让尹琳帮她请假,收拾东西便跟着苏乐走了。 苏乐带暮歌去了他们之前常去光顾的餐厅,进了包厢,点了些两人爱吃的,便没再开口,像是思量着该怎么起头一样。暮歌也不急,闲闲得翻着菜单。 “暮歌。” “诶?” “我是说,我真怀念高中,咱们仨,跟连体婴似的,什么事情都在一起。”苏乐动手给彼此倒茶。“最近我一直在想,怎么你和子竞,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一切自知,一切心知,月有盈缺,潮有涨落,浮浮沉沉方为太平。” “你别跟我讲佛法,我没那个慧根……暮歌,子竞要出国了。” 暮歌并不会玩茶,可却知道该怎么品茶。上品茶叶泡制出的茶,乘热细啜,先嗅其香,后尝其味,边啜边嗅,浅斟细饮。饮量虽不多,但能齿颊留香,唯底回甘,心旷神怡,别有情趣。 人生便像这茶,会苦,但不会苦一辈子,让人着迷的是苦后的回甘。 “暮歌,我说,子竞要出国了。” 暮歌笑了笑,抬头。“很好啊。” 苏乐泄气一般摸了摸脸。“不能原谅吗?” “我没恨他。” 苏乐显然不这么认为。 “苏乐,我不恨子竞。晨歌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确实恨他,所以不想看到他。可晨歌已经醒了,我的恨也就结束了。” “那为什么我告诉你他要出国了,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该是什么反应?我该留住他,叫他不要出国吗?” 苏乐烦躁地抓了抓头发。“至少,该舍不得吧。” 暮歌还是笑。“缘来天注定,缘去人自夺。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缘分已尽,或许可以这么说。世上只有一个凌暮歌,凌暮歌的心里只能藏一个人。多余的情感,害人,也害己。 “苏乐,我确实很喜欢子竞,甚至真的想过和他订婚。可是后来我发现,如果我给不了他想要的,那我更希望他彻底离开我。我该放了他,不该继续锁着他了,贺子竞,他该得到最好的,而不仅仅只是我的喜欢,不是吗?” 苏乐牵动嘴角,嘀咕。“你总能三言两语就说服我,你最好也能说服他,不然我看着心里难受。” 顺着苏乐的视线,暮歌看到了满脸苍白的贺子竞。 “吃了没?”暮歌问子竞,像谈论天气一样自然。 子竞摇头。 “有什么想说的,你们俩好好说。”苏乐站起身,把独处的空间留给两人。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空气像是凝结。 “凌暮歌,我信缘,不信佛,可缘却信佛,不信我。”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 “凌暮歌,我信缘,不信佛,可缘却信佛,不信我。” 暮歌低头不语,笑意牵强。 喜欢他的吧,一定喜欢的。这么优秀的少年,从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一直陪在她身边,等着她长大,陪着她长大。他们很亲密,他们感情很好,甚至她还想过,这么好的子竞,一定能和他幸福地过一辈子的。可,后来只能选心里最爱的那个。 负了他,她有愧。看他难过,她心疼。可,也只能如此。 所以,要放了他,希望他能飞得很远很远、很高很高。 “一定要是他吗?我不好吗?我能给你婚姻,给你孩子,这些他都给不了。”他伸手去抱她,她没躲开。 “执著如渊,是渐入死亡的沿线;执著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执著如泪,是滴入心中的破碎,破碎而飞散。子竞,你懂的。”她下巴抵在他肩头,伸手像安慰孩子一样拍着他的背。只是眼泪不争气,夺眶而出。 “那,你为什么不能体会我的心情?”他也哭。 “因为我喜欢子竞啊,所以不能害了子竞……”她的声音越来越轻。 “从小我的世界里就只有他一个人,爱他、崇拜他、守着他,他就是我的佛。我不能离开他。” “那我呢?” “子竞,我只负担得了一个人的幸福。” “那我呢?我怎么办?” “会有一个人,像我爱他一样去爱你的。” “可那个人却不是你对吗?” 两个孩子,就这么逃了。 什么都不带,什么都不带,只是手牵着手,坐上一辆汽车,不问前路,去追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家里一定急疯了。”暮歌靠在子竞肩上假寐。 “嗯。”子竞握着暮歌的手,十指紧扣。拨开她额前的发,脱下的外套盖在她身上。人不风*流枉少年,发小们说应该是人不猥琐枉少年。同年纪的朋友,几乎所有,肆意挥霍情感、玩闹青春,可只有他像个苦行僧一样执着地只想要一个人。他们笑他傻,即便他们以为这个女子早就是他的女人。 或许真的傻。 现在她就在他怀里,靠着他的肩,牵着他的手,缩在他的外套里。这一刻突然顿悟成仁。 不问是劫是缘,凌暮歌,这辈子就是他要应的劫和缘。 莎士比亚说: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 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以这样,但凌暮歌,这一刻,他想忘了她。 “暮歌。” “嗯?” “刚刚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嗯。” “不问我做了什么决定吗?”他总以为是他在照顾她,可现在才发现,其实是她一直在包容他。她总是这样,对待所有人,都像对待孩子一样。 “你做了什么决定?”缓缓睁开眼,对上他的目光。她浅浅一笑。 他也笑,低头,轻轻磨蹭她的唇。 “凌暮歌,我决定,不要再爱你了……我决定,要忘记你……” “好。”贴着他的唇,她笑着应允。 “一生至少该有那么一次,为了某人忘记自己是谁,不求同行、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甚至可以不求相爱。凌暮歌,谢谢你,让我这么深刻地爱了一回。这辈子,不虚此行了。”鼻子酸酸的,竟有些想哭。 她重新闭起眼。车窗外是一片漆黑的世界,透过昏暗的车灯,努力看清她的表情。 她在笑。 她说:“子竞,谢谢你。” 谢他什么?他不知道。或许谢他如此深爱过她,或许谢他这么多年的守护,或许其他。他猜不到。他一直猜不透她心里的想法。 她就靠在他耳边,声音很轻很软,有点像撒娇,又像吟唱。 “我情愿做红尘路上一颗忧郁的石子。 水湄,绿堤,枫桥。 一潋柔波,撩了风动,软了尘心。 你说,前世我们约定,在紫藤花铺香的月晚,我们相见。 紫藤花…… 地老天荒! 长相守,意悠然,纤指冰弦,琴瑟永合。 愿十年渡,百年枕,千年缘。” 他静静地听着,眼中波光粼粼。 “暮歌。” “……” “你说,有下辈子吗?” 她的手轻轻收紧。“有的,有的……” “那我信你。” “嗯……” 缘起即灭,缘生已空。你们只有思之苦,无姻之缘,未看破红尘方为上岸。 于是佛说, 苍生难渡。 到达目的地时天色已经是中午。虽然已经是春末,但温度比大城市还是低了不少。暮歌缩在子竞的外套里,冷得胃有些些抽疼。 某个不知名的小县城,文教中心,路上有去上学的学生。子竞拉着暮歌走在人流里,仿佛自己也回到了高中时代。 两人先去吃了午餐,暮歌是完全的素食者,只能将就着喝些粥。自嘲笑笑:就我这么挑剔的性子,果然离开了家就很难存活。 子竞本来想说:我也可以把你养得很好。可张了张嘴,话最终没有说出口。 吃完午餐后,子竞找了家干净的宾馆,三星的,是小县城里能找到的最好的一家了。拉了个服务员,给了消费,用他的身份证登记了开了房间,包了三天。 这么做,只是不想双方的家长那么快找到他们。他只有这三天时间,这三天暮歌完全属于他。 房间和他们平时出入的酒店自然没有办法比较的,但至少该有的都有,设施算是齐全,看着也干净。让暮歌去洗澡,子竞出去买些换洗的衣物。 暮歌洗完澡出来,子竞还没有回来。一边擦头发一边看窗外,暮歌皱皱眉。彻夜不归,电话也关机了,家里那一大一小估计是急疯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跟着子竞逃了,只是心疼他,特别特别想哭。 手已经放在了电话上,可最后还是收了回来。 三天,只有三天了。 子竞回来,发现暮歌穿着酒店宽松的浴袍坐在沙发上发呆,头发也还湿漉漉的,便取了吹风机来帮她吹头发。虽然他们的感情很好,但这么亲密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做,不禁有些心驰神往。其实见她发呆,他很想问她一个问题,却不敢真的开口问。她是不是已经后悔跟着他出来? 暮歌小猫一样腻在子竞怀里。她很习惯这样的动作,在家里,她也同样懒得吹头发,彼时做子竞现在工作的不是凌远航就是凌晨歌。 子竞买回来的东西里除了衣服,还有两瓶红酒。打开,闻着味道这小爷就皱了皱眉。 “子竞。”暮歌抱住他的腰,头顶抵着他的胸膛。 子竞低头,看不清她的表情,可耳根和脖子却泛着可爱的粉红,不禁好笑。 “子竞,你……买那个了没有?” “哪个?”不明所以。 “那个……套……” 她的耳朵红得像是滴血。 哄地一声,子竞的脑子一下子短路。又好气,又心疼,怎么这丫头想到那边去了,再想想,又是激动,不管怎样,她愿意把自己给他。 他伸手摸摸她的脖子,她冷得一缩。 “暮歌,我带你出来,不是想跟你做那件事情。” 暮歌抬头,脸还是红红的,眼睛眨巴眨巴,泛着雾气。这么只妖!这么只孽!子竞差点没把持住就要吻上去。不禁自嘲,三天,他真的能做三天的圣人? “子竞不想要我吗?” 怎么不想!爱情中的男女,想要彼此靠近,融为一体,这是本能。可,他们之间并没有未来,他爱她,珍惜她,所以并不希望侵犯她。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 暮歌笑了笑,像是撒娇,然后放开子竞转身去开电视看了。 可子竞很快就遇到考验了。想来还是太高估了自己,血气方刚的年纪。光光是午睡,就心猿意马几乎无法把持。 怀里,软玉温香;耳边,吐气如兰。男人,兽*性也本能。心里的小天使和小恶魔不停地拉锯抗争。轻轻地把她放在床上,又猛地起床,抓了钱包就往外跑。 去买暮歌刚才说的那个东西。咳!子竞一边跑,一边安慰自己:不是的,其实没有那么猥琐,还是坚持不想侵犯她的,可是……可是……万一……要保护她…… 自己跑进宾馆附近的超市,秋风扫落叶,在收银员打量的眼神中,红着脸,快速付账走人。 晚上暮歌看电视的时候突然发现小茶几上放着一袋东西,打开一看,哄然大笑。这子竞,永远耍酷装成熟的子竞。 暮歌来了兴致,蹭蹭蹭就蹭到了子竞身边。 “你买那么多干嘛?” “咳!很多?” “贺子竞,你买了十五盒。”把袋子里的东西全倒在床上,暮歌盘腿坐着。“超薄的、螺旋的、颗粒的……哇!兔兔……诶?说是有五种颜色也……吖!夜光的!” 暮歌每念一个,子竞的脸就更红一分,为了防止脑充血,他将床上所有的盒子扫进袋子,用力塞到电视下面的柜子里。 “这么多……你都想用在我身上?三天,栓在床上日夜奋战也用不完啊。” 子竞捏捏自己的鼻子,感觉鼻血几乎就要喷射而出了。他几步跨进浴室,甩上门,深深呼吸了几口空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房价里,暮歌捂着肚子,笑得倒在床上。 “子竞,用不完我可以陪你一起吹气球哦。”临了还不忘对着浴室喊话。 赫然发现,靠!老子被调戏了!再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涨红着脸,眼角含春。 这风*骚的男人,是谁? 不停告诉自己,她是天使,她是天使!可,门外的那只孽障又是谁? 这,谁家养的小黄货啊……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一) 私奔的这几天,他们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奉献给了游戏。两人就窝在床上打游戏,累极了倒头就睡。 或是,两人手牵着手望着窗外发呆。 或是,一起睡,亲吻…… 可,贺子竞,暮歌发现自己已经不敢去推敲他的心思。就算被欲*望逼得进退维谷,他还是坚决不碰她。她知道这是他珍惜她的方式,这样的贺子竞更让暮歌心疼。严格意义上说,这男孩,别扭,骄傲,即使离开,他也要求自己要在暮歌心里留下最最美好的烙印。 并不是占*有就能刻骨铭心。对凌暮歌这样的女孩来讲,爱她,才是烙印。 三天后,小县城的宾*馆前停了几辆白牌车和黑牌车,两队车各据一边,壁垒清晰。车子的中间站着两个孩子,男孩抱着女孩,在哭。 “凌暮歌,你会忘了我吗?” “不会。”她靠在他肩膀上,面色苍白,但表情却异常平静。 “永远不会忘了我。” “嗯。” “暮歌……” 男孩哽咽,将头埋在女孩颈窝里。女孩身子瞬间僵硬了下,眉头微皱,而后只是伸手轻轻抚摸男孩的发尾,像是在安抚暴躁不安的小兽。心里的某个角落突然为了这个男孩柔软了下来。 男孩猛地推开女孩,转身的动作异常坚决,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自家的车子。 直到车队开远了,白牌车上的人才走下来。 将手帕压在暮歌脖子上,将她半抱着回了自家的车,整个过程凌远航面色如常。 暮歌闭上眼,靠在凌远航怀里深深吸了一口气。 “开车。”凌远航调整了下位置,让她靠的更舒服。 “这小子,非打断他的狗牙不可!”暮歌的脖子上鲜血潺潺,有些触目惊心。凌远航压了半天才把血止住,检查伤口的时候狠狠皱起了眉头。 暮歌仰头看着凌远航笑。“因为他疼。” “我等昙花千年,昙花却不等我一瞬。你也会说婆娑才是世界。暮歌,凌暮歌,你觉得,你负担得了几个人的幸福?”还是皱眉。 暮歌嘴角笑意嫣然。“你吃醋了?” 凌远航抬头看向窗外,嗤之以鼻。 “他买了十五盒套*套。”她靠在他胸前,食指玩着他军装的纽扣。 男人出乎意料地全身一震。一直当他无欲无求,一直以为他处变不惊,他就是暮歌心里的佛,她知道他爱她,可她从来不奢望他会为她大悲大喜。 “可是他一个都没有用到。” 身躯稍稍放松了些。 “那是他聪明。” “怎么聪明了?难道你觉得我没有吸引力?”抬头问他。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我会告诉你你有没有吸引力的。” 她美滋滋地靠回他怀里。许久,又听他自言自语似的在那里嘀咕。“他要是敢怎么样,老贺家非断子绝孙不可!” 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贺子竞其人,执拗而深刻,爱,就深爱,不计后果。暮歌后来在想,如果她不是凌暮歌,如果她只是十丈红尘中最最平凡的芸芸众生,遇到这样的贺子竞,定是劫数难逃。只是不偏不倚不早不晚,她的命里早就出现了那么一个人,这辈子,要守在一起,死了也要烂在一起。 人这一辈子,贪心,拿命去爱的男人,能有几个?贺子竞,多喜欢他啊。 心静如水,可眼泪却流了下来。 突然了悟。 所谓情深缘浅,大抵如此。 原来如此。 “小畜生,你哭什么!”某位其实挺小气的男人积累了三天的情绪终于爆发。 回到了家,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乖乖接收凌晨歌的批斗。这小爷已经回家修养,她三天没回,他就闹了三天,身体不方便不能亲自出去找,就发动了所有发小,闹得满城风雨。毕竟年纪还小,还学不来长辈们那样的瞻前顾后,全凭着一股子疯劲横冲直撞。 昨天回来时也没来得及细说,虽然换过了衣服,但脖子上缠着白纱布。似乎家里这位小爷趁她睡着时掀了看过,气得跳脚,若不是子竞已经上了飞机,指不定要闹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凌晨歌,就是凌暮歌的小混蛋小福星小棉袄。这孩子也终于静下来了,每日陪着暮歌诵读经文,虽然行动不方便不能野到外面去是重要原因,但至少有人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其实心里很感激这样的晨歌,闹吧,将暮歌的注意力转移了不少。 实际上暮歌还是笑得没心没肺,可眼中却多了浅浅的疼。其实她只是心疼,心疼那个此时已经在大洋彼岸的男孩。她希望他能找到幸福,至少将来有一天让她知道他会幸福。 回到熟悉的校园,其实才几天而已,可暮歌却觉得自己好像离开了半生一样。突然多了一丝疲惫,想远离人群,想躲回舅舅的为她营造的象牙塔里去。于是明白了舅舅的苦,那么长的一辈子,原来,生活那么难,最需要勇气的恰巧是生活。 子竞走了,他离开了暮歌的生活,可他留下的影响却远远还没有结束。 某日大课,就有人跑到暮歌身边问她:听说贺子竞出国了,你不是他女朋友吗? 暮歌盯着那人看了一会儿,淡淡地回道:有女朋友的人不能出国吗? 碰了软钉子,却不死心:凌暮歌,贺子竞为什么没带你出国? 暮歌将视线转回书上:我想出国,还需要他来带吗? 不承认也不否认,有些凌厉,有些冷淡,不像平时脾气温软的暮歌。 冷言冷语,有同情,但更多的是嘲笑。可后来某一天,似乎就真相大白了。 和凌远航,再爱再甜蜜,也永远只能保持沉默。再傲人的家世也不及爱情的光明正大名正言顺。 可即使如此,她觉得贺子竞不应该再去在乎她的喜乐的。其实他不用这么做的,凌暮歌,从来不在乎外人的眼光和流言。但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照顾她,所以他还是出手做了。 凌暮歌是**,家世背景不比贺子竞差。 凌暮歌是贺子竞的未婚妻,两人订婚后贺子竞才出国的。 那天,贺家的大车开进校园,从车上下来的是贺子竞那位气质典雅的妈妈。当她当着八卦好事者的面亲密地挽着暮歌坐进车子时,那一瞬间,所有的流言蜚语都尘埃落定了。 那天坐在车里,贺妈妈聊了很多,可暮歌其实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她。面对一位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除了抱歉,已无他想。 “子竞说……这傻孩子,他说,要先看到的你幸福了,他才会重新出发。暮歌,我可以这样叫你吗?”贺妈妈转头看暮歌,后者低垂着眼,轻轻点头。“其实我不明白,所谓幸福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也许只有你自己才能判定你到底幸不幸福,可那个傻孩子,他却还是要用自己的标准去断定。我知道他只是在给自己找接口,他根本放不下。只要一天认为你不幸福,他就不会死心。是不是就是因为他这样的武断,所以才不能赢得你的心?” “我的儿子,他那么优秀。身为他的母亲,我一直为他骄傲,甚至我都没想过,世界上还会有不喜欢他的人。可,这就是现实不是吗?就当是,男孩子成长的路上,总要摔的那一跤。” “阿姨,我没有不喜欢他。正如您所说的,世上很难有女孩子不会喜欢贺子竞。可是,有人比子竞更需要我。”暮歌轻声说。其实暮歌还是暮歌,性子是怪了些,但在外人面前还是如此,冷冷清清,连表情都没有,跟尊瓷娃娃似的。 成长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很多人在长大成人体味世间百态后,都会觉得,还是当个婴儿最好,吃完睡,睡完吃,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嚎几声,简单又幸福。可毕竟还是长大了,幸又不幸地,遇上了这么几个劫数。幸,爱与被爱的修行,人生百年,她修得很好;不幸,不如不见。 暮歌心软,见不得在乎的人不痛快。可世上只有一个凌暮歌,所以辜负与被辜负,也成了暮歌要经历的一种修行。她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有些慌张,有些无措。或许再过段时间会好些,现在子竞刚走,多少释怀不了。 最近几天,似乎多多少少有点可以体会子竞的心情了。他那么骄傲,再爱她,耐性也磨得差不多了。他已经不想再陪她这样永远暧昧下去了。得与不得,两个选择,两个结果,总要出一个了结的。就是这样的贺子竞,他陪着她度过了她最青涩彷徨的少女时代,给予了她所有女孩奢望的虚荣和爱,何其有幸!负了他,她一定会遭天谴的! 若干年后,一次被晨歌拖着去看电影,听到电影片尾响起时,那一瞬间,就想起了他,竟潸然泪下…… 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忆,最好不相爱便可不相弃,最好不相对便可不相会,最好不相误便可不相负,最好不相许便可不相续。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那一刻突然希望,他从不曾遇见她,如此,他便还是曾经那个贺子竞,无忧,喜乐。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二) 脖子上的伤口结了痂,长新肉的时候有些痒又有些疼。晨歌老是思量着,等痂落了就拉她去把疤处理了。可这件事暮歌怎么不不肯依他,害得这位小爷郁闷了好一会儿,恨不得再在她脖子上咬个属于他自己的疤泄恨。 暮歌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原本平静的生活。夜深时,靠在凌远航怀里,偶尔她会想念西藏,想再听一次大昭寺的钟鼓声和僧侣们的梵唱。白天,上学,应付一些人事,然后回家,家里有晨歌,凌远航时常很忙。 她还是没有朋友,生活单调地几近乏味。 只有大少偶尔回来找她。似乎他很喜欢和她呆在一块,每次来时都愁绪不解,走时神色落寞。有时来得早了还会陪着暮歌上一节课再接她走,常常带她去吃好吃的私房菜,就看着她吃,吃完了才说:好妹妹,跟哥哥说说话,哥想听你说话。 暮歌本身也不是健谈的人,于是便笑着给他讲解经文里的故事。 其实暮歌发现大少根本没在听,每次她在讲的时候他都在发呆。明明握尽众生繁华,可暮歌却觉得这样的大少好可怜,这么苛责自己,平时连发呆的权利都不肯给自己。所以她会一直讲,讲很长很长的故事,讲完一个又再讲一个,直到他笑着给她递过来水,笑着摸摸她的头。 某日暮歌终于问出了口:大少,既然放不下,为什么不去争取? 他却只是笑笑,回道:因为求不得。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暮歌听了却心酸地想哭,可大少却只是笑说她傻。 “放不下的是什么?” “是十九年的感情。” “很爱很爱吗?” “很爱很爱。比很爱很爱更难的是我没有勇气放弃这么多年的时光。” 暮歌点点头。她懂,并感同身受。凌远航之于暮歌,不止是命,他们之间,相依为命了那么多年,放弃自己的过去再重新开始生命,太难,暮歌恰巧也没有这样的勇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初是承诺,后来变成了习惯。 “暮歌,会想爸爸吗?” 暮歌想了想,摇头。 “为什么不想?别的小孩都有爸爸,就暮歌和晨歌没有。” “因为从来没有,所以一直没有失去的感觉,所以就不会特别想。”暮歌笑了笑,并没太多伤感。“只是晨歌出事那次有想过。想,这个时候如果有爸爸支撑着一切,一定不会那么害怕。可是那种感觉也只有一瞬间,因为我们有舅舅。” 大少盯着暮歌看了很久,始终笑而不语。 “真的不想?” “真的不想!” “真的?”大少这么问,笑出声来。他双手环胸,靠在沙发上。 暮歌嘟起嘴,这回不肯再回答他了。 “暮歌,也是这么言不由衷的孩子吗?还是这个话题才是你真正的禁忌?你连和凌首长那样的禁断之恋都敢与我坦诚,却独独不敢提爸爸?” 许久暮歌才闷闷地回道。“没人喜欢被丢弃的感觉。不提,就不会想起。去想一个丢弃了我们母子三人的人,会让我觉得很受伤。” “如果有苦衷呢?” “有苦衷一定是因为他做错了。就像恋人之间,分手就是不爱了,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是想让对方好过,而是想让自己好过点。爸爸应该是我和晨歌最崇拜的人,所以我从来不希望他是因为犯了错才丢弃我们。” “还以为暮歌真的像看起来那么清冷,没想到骨子里也跟我们这些凡人一样啊。”大少听了倒是笑了。“暮歌,有时候分手并不是不爱了,而是因为太爱,所以不得不离开。” 这样的情感,暮歌并不懂。 “如果一个人犯了错,可这个错误并不是他愿意的,难道不值得被原谅吗?” “没有错误是不能被原谅的,可宽恕需要时间。恨怨悲苦憎怒嗔,仁爱慈孝耻义廉。是故,恨人所以得仁。无爱者必不怨,不慈者必无悲,孝而有苦,憎后耻来,义自怒生,廉人心嗔。夹天地七大苦,破人情七大碍,遂舍善恶之心,得称——神。暮歌不是神,所以身陷天地七大苦,难破人情七大碍。” 大少特别喜欢这个时候的暮歌。佛法博大,满口佛理的暮歌会特别神性,单单只是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的眼,心里的苦便能暂时落定尘埃。 “如果有一天他回来请求你和晨歌的原谅呢?”大少问。 暮歌摆弄着手里的牙签,她低着头,光影之下她的表情让人看得并不清晰。“不作风波于世上,自无冰炭到胸中。他不需要得到我和晨歌的原谅,心中有愧,只是他过不了自己那一关。两个空拳握古今,握住了还当放手,一条竹杖挑风月,挑到时也要息肩。是非在他自己心里,他只需要自己原谅自己便可以了。如何放下,是他自身要经历的修行。” “暮歌想得真透彻。”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父亲尚且如此,世上众多痴男怨女又何尝不是看不透。始终学不会的,或者不愿去学的,终是“放下”二字。 “确实。” “你还真不谦虚。”大少失笑。 “承认自己的伟大,就是认同自己的愚疑。我比你们透彻,是因为我一直都勇于承认自己的软弱。” 大少笑着起身,坐到暮歌身边。伸手摸摸她的头,低头看了她许久。 “大少。”被一个这样的男人这么专注地看着,暮歌却也没有丝毫扭捏。“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 大少想了想,回答。“因为我觉得,你上辈子可能是我妹妹。上辈子我对你不太好,所以这辈子想对你好一些,下辈子也不一定能够再相遇。” 暮歌似乎很满意这个答案,于是咧开嘴笑得阳光明媚。 大少送暮歌回家,小丫头心情似乎很好,下了车,突然就转身拉着他的手雀跃地大笑。“大少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像个孩子。大少注视着暮歌,目光宠溺。他捧住她的脸蛋,吻轻轻印在她额头,像爸爸亲吻女儿那样温柔虔诚。 暮歌突然就安静了下来,红着眼眶,还是笑。 暮歌回到家,晨歌在房间玩电脑,凌远航还没有回来。 在凌远航的房门口站了一会儿,暮歌紧紧皱着眉头。不对劲,很不对劲。最近他回来地越来越迟,甚至有一次她还闻到了陌生的香水味。这不是她认识了这么多年的凌远航。 “姐,怎么才回来啊。”晨歌开了房门出来。小子复原能力好,最近开始做复健了,已经能缓慢地行走了。 “嗯。”暮歌低声应了一下,转头回自己的房间。 晨歌慢慢跟在她身后。 她拿了衣服,进浴室洗澡,他就隔着玻璃门做在马桶上,丝毫不避忌。 她一边洗一边思考,他一边看一边发呆。 她裸着身子出来,他扯了条浴巾将她包起来,然后拉她去吹头发。 “怎么不开心?”晨歌也皱着眉头。 “没有。” “你还想骗我?”她明明心情很低落,连带他的心情也受到了影响。 暮歌绞着浴巾的下摆,下唇咬得发白。“晨歌,舅舅最近都好晚才回来……我都好几天没看到他了。” “他忙嘛。”晨歌答得云淡风轻。 “不是的……他身上都是烟酒的味道,还有香水味……”睿智如暮歌,其实骨子里还就是个孩子。凌远航是她的初恋,是她的全部。一直以来,她把他对她的好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相依为命,彼此认定,忠诚二字已经不是他们所要考虑的问题。可这一刻暮歌突然害怕,花花世界,她并没有那样的自信与之抗衡。 或许也不是没自信,只是爱情中的男女,难免缺乏安全感。靠的越近就越看不清彼此的心,会害怕,于是心虚。 “身在官场,难免应酬,你也别想太多了。”晨歌拿起吹风机开始给暮歌吹头发。话题暂时停止,两人各有所思。 凌远航回来时已经过了凌晨两点。家里的人似乎都睡了,只在客厅里留下一盏小小的灯。 凌晨歌看着步伐有些沉重的男人,眉头缓缓皱了起来。确实不对劲,暮歌那么敏感的孩子,她觉得不对劲就一定有问题。 “喝了酒了?” 凌远航疲惫地抬头,坐在客厅里的少年玉面如冠,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风华绝代。 “还没睡啊。”凌远航没有正面回答晨歌的提问。男人与男人之间有着天生的敌对心理,两人在暮歌面前挺亲密的,可是单独相处时有时候一天都蹦不出一个字来。男人之间的相处有时候靠的是心领神会。晨歌将凌远航当成假想敌,是自己要超越的对象,两人的关系很微妙。 “还记得我手术时你跟我说的话吗?”晨歌从沙发上站起来。二十岁的年纪,疯长的身体,他已经快要和凌远航差不多高了。 凌远航愣了一下,停下脚步,直直地盯着晨歌。 “你说的,只要我撑过来,就给我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我知道那时候你只是想唤起我的生存意志,凌暮歌爱的是你,最爱的人一直只有你。什么公平竞争,根本就没有公平这回事。只要你不放手,我根本没有机会跟你公平竞争。不过,你是有要放手的意思?” 凌远航没有回答,他走到沙发上坐下,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两个男人各据一边,目光在空中相遇,沉寂无边。 “你打算拿姐姐怎么办?”晨歌像个男人一样与凌远航谈判。 凌远航眉一挑。 “如果你想放手,对我来说当然是最好。可对姐姐来说……”晨歌停了停,继续道。“当兵并不是我唯一的选择,我可以带姐姐出国留学,将来我可以接手外婆的公司。” “凌晨歌。”凌远航重要有了一些反应。 晨歌调整了下坐姿。 “你,准备好,可以给她幸福了?”凌远航笑着问。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三) “你,准备好,可以给她幸福了?”凌远航笑着问。 言不由衷,可表达的意思却很耐人寻味。连带晨歌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答案,愣了好几秒。按凌远航对暮歌一直以来的态度,他应该会毫不客气地反击这样的挑衅才对。或者有时候实在挑衅地过了头,两个男人就去校场上酣畅淋漓地打一个回合。目前凌晨歌一次都还没赢过,面对一个近身搏击几乎全军第一且在西藏有那么多实战经验的男人,晨歌没被打到半身不遂已经很不错了。可他还是会不怕死地一再挑衅,他就不信凌远航能真把他打死,至多就是皮肉痒而已。 “你,是要把这个机会给我?”晨歌觉得脑袋有一瞬间的空白。“让”这个字他绝对不说,暮歌是有血有肉的人,不需要他们让来让去。 陵远航失笑。还真是个孩子啊,掩饰不住的雀跃。“你得自己争取机会。” “我可以知道为什么吗?” 凌远航盯着某一个点失神了许久。 “我只是……累了……” 晨歌眉头皱了起来。 “你一个大老爷儿们,整天净喊着累,有意思么你?” 凌远航笑而不答。“凌晨歌,暮歌离不开我,所以,你要加紧了。” 上楼时发现暮歌就站在楼梯口。她睡得很浅,外头一有声响她就醒了。他们俩的对话,她全部听见了。她光着脚靠在墙上,低垂着头,长发散在两颊,神色不明。 累。他又在说累。她最害怕的就是他说自己累了。她知道他不仅仅只是身体累了,他是疲于十丈红尘的牵绊。那日在妈妈的墓前她问过他,问他最爱的人是谁,他没回答,可却轻轻点了她的额头。他说红尘十丈,却困众生芸芸,仁心虽小,也容我佛慈悲。她以为这就是他的答案,她以为自己终于留住他了,他终于为她停住了脚步。 他的心里有个魔障,困了他半生。他累,她明了,可还是执意想要他的下半生。 她为难了他,牵绊了他,可因为知道他爱她,所以小心翼翼地不肯撒手。他耐着性子,满身疲惫,许了她半生,只因她想要,所以他就给。她也心疼他,可却怎么都无法说服自己放开手。 凌远航停在楼梯口,双手插在口袋里,定定地看着暮歌。 晨歌看了看凌远航,又看了看暮歌。前者专注得看着后者,后者低着头。想说些什么,但张了张嘴,发现这时候说什么都不对,只得走为上策,快步回了自己房间。 凌远航的唇角扯着淡淡的笑意,狭长的媚眼似笑非笑地看着暮歌。这孩子在闹别扭,适才一番话,犯了她的大忌。 他掏出烟,一瞬的火光,归于无声。透过缭绕的烟雾,看不清彼此,于是他转身,单手插在口袋,缓步往房间走去。 猛地被抱住,情急之下的冲力让没有防备的凌远航都踉跄地向前走了两步。暮歌从背后抱住凌远航,越抱越紧。不对的!他不应该转身就走,他应该心疼地责备她,责备她不该光着脚跑来跑去,他应该将她抱回房间,亲自捂暖她的脚,然后抱着她一夜好眠。 “凌暮歌,回房睡觉吧。”想分开交缠在身前的手,可这孩子却怎么也不肯放手。 很累! “不要放!不能放!”陵远航还没说重话,暮歌已经先失声痛哭了。从小被他捧在手心,哪里受过他这样的冷漠。暮歌在害怕,这样的反差让她打心眼里开始慌张。 “乖,我累了,听话。”习惯性地拍拍她的手,可语气间却已渐渐失去了耐性。 “不要!” “凌暮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懂事了?”凌远航稍用了些力,一把就将暮歌由身后扯到胸前。满脸泪水,鼻头哭得红红的。他喉头颤动,将不舍硬生生忍了下来。“别总是哭,我不是神,我并不是无所不能的。暮歌,凌暮歌,我很累,真的很累……” “别丢下我……”她讨好似的拉住他的手,低低地啜泣。 “全世界都不许我放手,可全世界却丢下了我!”凌远航轻轻扯下暮歌的手,她再缠上来,他再拉开。 他终于说出口了!他终于说出了她最害怕的事实。他放不下的,过不了的,全都是那个人!他为她生,为她死,为她坚守这个家,如今他说他累了…… “我们……我们回西藏好不好?我们回去……” “我不想再逃避了。该来的,我会坦然面对。”语气软了下来,他看着她,轻轻笑了开来。弯弯的眉眼,是暮歌最爱的弧度。孽障横生。 “我很累,逃不动了。”摸摸暮歌的脸,凌远航转身,头也不回地进了房间。 暮歌站在走廊上,缓缓蹲了下来。她久久无法回神,不懂,为什么,一瞬间,天地就风云变色了? 最后,一声低沉的叹息,有人将冻僵了的暮歌抱回房里。 “为什么……”她躲在他怀里,压抑着不敢大声哭出来,害怕哭声会惊动什么,刚才经历的一切就都会变成真的了。 第二天是在晨歌的怀里醒来。不同于凌远航的安全感,晨歌身上一股子生猛的青春味。 “起床吗?”晨歌轻轻揉了揉麻痹的手。 暮歌的第一个反应却是猛地跳下床跑了出去。 晨歌低下头,涩涩地笑了笑。再抬头,认命地起床,下楼让人准备早餐。 时间还早,暮歌推开凌远航的房门,发现他已经起床正在着装。他站在窗前,背着光,暮歌依稀看到剪影,阳光柔和,在他周身投下光晕,如层层佛光,晨光中的人似乎随时会乘风而去。 暮歌两步跑上前从背后抱住他。 凌远航扣纽扣的手停在半空。 两人都没有说话,他任她抱着,她贪恋这一刻的温暖。 “不放不住,方可久持心念。暮歌如此的放不下,实在有违做人之道。”凌远航握住在身前交握的手,想拉开,使了力,身后的孩子不肯,想到她昨日的泪水,心顿时软了下来。又自嘲冷笑,明明下定了决心的。 “还说我!还说我!那你呢?你不也放不下!”她闷闷地回道。 “求不得,放不下,如是……” 暮歌无言以对。她了解这样的纠结,如她此刻的心情,她也倔强着同样的执念。她从来没想过原来爱会这么难,第一次,她开始了解他曾经的爱情,曾经的痛和苦。心疼,却更怨恨。 “心在俗世中,不动不伤。暮歌学的是佛,该懂。我……送你回西藏好不好?” “舅舅学的也是佛,心在俗世外,不动即亡。我不回西藏,我已经拿起来了,我决不放!决不!” 凌远航仰头,无声叹息。该拿这个孩子,怎么办…… 昨天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一时间暮歌措手不及。睡了一晚,冷静了些,也开始思考了。事出必有因,凌远航这样的男人,爱了就是一辈子,怎么可能说变就变? 累?也许。但这绝不会是所有的原因。 她额头抵着他的背,睁大的美目中闪过一丝异光。 “将生命结束在爱人面前,瞬间的痛苦,永恒的幸福,无法抵挡的诱惑……我忘了,我在哪本经书里读过这句话……你说,这样真的就能有永恒的幸福了吗?” 他猛地转身,狠狠握住她的双肩。却是对上她的笑眼。她在笑,又不像笑。得意洋洋。“暮歌!凌暮歌!”他的声音提的很响,恶狠狠地。“永远不要用死来威胁我!永远不要!” “就要!”她头一歪,极度任性地扁扁嘴,红了眼眶。 该拿这孽障怎么办! “你知道我敢。”单手附在他的手上。他用了很大的劲儿,她不喊疼,只是拉过一直手,贴在自己胸前。“你知道的,我敢……” 凌远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何因世间一切众生受轮回苦,谓生老死,灭已复生。六道众生要经历因果轮回,从中体验痛苦。你知道的,我最不怕的,就是死。” 她还是笑,得意,毫不掩饰。她很轻易地就能抓住他的死穴。 强求了他吗?可她放不了手啊。怎么办?人生在世,有要还的债。他凌远航就是前世欠了她的,所以这辈子要还债。 她又向他近了两步,轻轻抱住他的腰。“子竞以为我许了他来生,其实那天我只是突然想到那首诗而已。因为我第一次离开你那么久,那一瞬间很想很想你……我情愿做红尘路上一颗忧郁的石子……一潋柔波,撩了风动,软了尘心。你说,前世我们约定……地老天荒……长相守,意悠然,纤指冰弦,琴瑟永合。十年渡,百年枕,千年缘……很动人是不是?可佛却说,万法皆生,皆系缘份,偶然的相遇,暮然的回首,注定彼此的一生,只为眼光交汇的刹那。缘起即灭,缘生已空。你们只有思之苦,无姻之缘,未看破红尘方为上岸……” “说是无姻之缘,很像我们对不对?红尘岂是说看破就能看破的……我不回西藏,你别想把我送回西藏,我爱那里,仅仅只是因为那里有我们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只有快乐。我不回去,我不修佛,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修佛了。红尘内外,修了永生又如何?谁说无悲无喜比痛苦快乐?” “那首诗,与佛对答,还有下半首的,你想不想听?” 问他,可不等他的回答她就自顾自语。“我仍愿做红尘路上一颗忧郁的石子。莫愁湖,风寒轻拢烟雾……长亭路,目断不知归途……碎香,凝寒露,心仍执着。” 她稍稍放开一些些,抬头看他。他闭着眼,痛苦莫名。她只是凝视,等他睁开眼。 凌远航努力调整呼吸。发现,遇见这只孽障,他无路可逃。 他睁开眼,她的笑容瞬间绽放。 “你……会陪我一起死吗?” 她还是笑,眼中带泪。“我早就说过了,你生,我陪伴,你死,我陪葬。” “众生难渡,你,我,都是。”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四) 那个清晨以后,凌远航就开始躲暮歌,但后者却丝毫不着急。因为她是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他现在一定在自我抗争,而结果一定是再次向她妥协。所以她不急,一点都不急。她给他时间,让他再找个理由说服自己撑下去。 成长,长大,直到后来,谁又不是撑着过完一辈子的呢? 暮歌请了假,带晨歌去了西藏,那个她生长的地方。她要带晨歌看看那里的星星,妈妈看过并一直想念的那片星空。他们姐弟,一定要一起去看一看的。 她还想再看看那里,她决定再也不修佛了,她与佛的缘从那里开始,理应也要在那里结束。她不会再给凌远航任何借口和机会,决不。所以她放弃佛祖。不负如来不负卿,看来是不可能了。甘负如来不负倾,只能,如此了。 暮歌骨子里是不愿受难吃苦的小主儿,进了藏区,轻车熟路就找到了凌远航的几个旧部下。衣食住行都有人安排,她丝毫不委屈了自己。凌晨歌笑她没有一丝红军后代吃苦耐劳的光荣传统,她撇撇嘴,享受地心安理得,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安逸舒适的贪图。 还是越野军车,这回开车的人变成了晨歌。无垠的高原,方向感再好也没了东南西北,好在妈妈看星星的地方暮歌常去,多少记住了路途。 心头影事幻重重,化作佳人绝代容,恰似东山山上月,轻轻走出最高峰。 这是西藏的月,白亮圣洁。 晨歌学着暮歌在车头的毯子上躺下,茫茫夜空,突然间就晕眩了起来,然后深呼吸,最后归于平静。如此,自然之力,不禁惊叹造物主的神奇。 山尖皓月,墨色的天空,密密麻麻地点缀着星子。 耳畔是暮歌软软的笑语。她笑意盈盈地诉说着她在这片土地上的曾经,喜乐与悲伤。她指着天空,给他介绍一颗颗知名的恒星。它们穿越几千亿光年来到地球,兴许平行的这一刻它们早已灰飞烟灭,可留在眼里心里的,却是永恒。 刚才还不停说话的暮歌突然安静了下来,晨歌转头看了她一眼。她躺在他右边,双手交握叠放在腹间,眼角湿润。 “你看,妈妈以前也像我们这样看星星。” 晨歌的心口疼了疼。“或许可以这么想,平行的空间里,好多年前的同时,她就在这个地方看星星。那么,我们三个,此时不是在一起吗?” “呐!”暮歌轻快的应了一声,泪水却顺势滑落。 “以前从来不去想她,可今天,突然特别想。” “她也很想我们,一定的。” “晨歌,你会想爸爸吗?” 突然停滞的空气,许久,晨歌才摇头。“我已经过了需要爸爸的年纪了。” 是不需要,不是不想。晨歌也是个别扭的孩子,从来没有过,所以逼自己不去想。别扭孩子的骨气,得不到,于是不屑。 暮歌坐起身来。 “那,如果我知道爸爸在哪里,你会想见他吗?” 晨歌也跟着缓缓坐起,他凝视着暮歌,轻轻摇了摇头。 “为什么?” “我能一辈子跟着姐姐就够了。” 大昭寺前,暮歌长久地匍匐朝拜。 晨歌一直记得他躺在病床上时暮歌念的那首诗。于是他肚子一人走到寺庙里面,他去转经筒,想象经年前暮歌也是这样走过回廊,似乎还能触摸到她的指尖。他一个人在寺庙里闲逛,看着僧侣和平民虔诚的平静。 回来时暮歌还没起来,晨歌静静地看着,也缓缓跪了下来,学着她的样子。耳畔传来声声梵唱和她颂经中的真言,空气中弥漫着檀香,似乎晨歌的心境突然就豁然开朗了起来。有些窃喜,可说不清是什么情绪,只觉得,心里某些一直积压着的情绪,在这样神性的地方,轻轻落地了。 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这样的情感,晨歌似乎稍稍理解了些。 不修来生,今生与暮歌从胚胎起就开始牵手相伴,暂别,途中又重聚,然后相守百年。似乎,已经要感恩了。有一种爱超越灵肉,不靠性*器运动来表达,也能一生一世。 凌暮歌离开了佛祖,因着情*爱,今生与佛法断绝了缘分,而凌晨歌的心却在这一天真正皈依了。 所爱的人能成为厮守终生的伴侣,就犹如在海中寻到了一件宝物。晨歌没有暮歌死不回头的执拗,他比暮歌豁达,比她有佛性。他伸手去捞宝物,茫茫大海,寻求不得;可他松开拳头,展开双臂,海洋都在他的臂弯里。从今以后,他只需知道宝物始终在大海里便已足够…… 他伸手去摸暮歌的长发,暮歌抬起头,茫然地看着他,他却轻轻笑了。“凌暮歌,如果你想要的幸福不是我能给的,那我一定要让你得到你想要的幸福。将来,你要随时让我知道,你很幸福。” 暮歌笑了,伸手握住了他的手。 “我,永远会是你最珍爱的家人,永远都是和你最亲密的弟弟,对吗?”晨歌紧盯着她的双眼,问这句话时,不知何处升起的感动,竟让泪雾迷茫了双眼。 “若非死别,决不生离。我永远都不会离开晨歌。” “好。若非死别,决不生离。”在凌暮歌心里,凌晨歌是这个世上最重要最独特最亲密的存在。他们从在妈妈的子宫开始就相依为命,今后的几十年里,也将如此。在极短的今生中,邀得了如此宠幸,他发觉,不枉此生了。 凌家的另一只孽障,至此,横空出世。 姐弟俩在西藏呆了十来天,白天就在老城区的巷弄里钻来穿去,或是去大昭寺。夜晚,天气好的时候就去看星星,天气恶劣时就躲在家里,可以什么都不干,就两人靠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呆在一起就能感到幸福。 晨歌的坚持,他在暮歌的陪伴下受了戒,用戒香在手腕上炙烧了九个戒疤。 几天后的清晨,暮歌接了个电话,然后对晨歌说,我们回去吧。 这回她没有归心似箭。整理好了西藏的一切,像是在告别做切结。然后慢悠悠地踏上归途。回去的飞机上,她一直靠在晨歌的肩上,恍恍惚惚地在想些什么。好几次晨歌想开口问她,可看她这样的表情,又不知道该从何问起。 回到家,暮歌先回了自己的房间,一番梳洗,把自己打理妥当了,让晨歌开车送她去了医院。 从医院出来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的事情了。晨歌牵着她的手出来的,很难形容的心情,五味杂陈,却也高兴。然后开车载她去了军区。 这会儿,梁秘书期待的凌家三口妖孽齐聚一堂的画面,终于出现了。 何其养眼,何其香艳,何其艳羡。 凌远航看到姐弟俩一起来,倒是愣了一愣。晨歌自在地找书看,不发一语地坐在一边。暮歌盯着凌远航看,许久才向他走去,绕到椅子背后,从背后抱住他的脖子,缓缓笑了开来。 凌远航握着她的手,无声地叹了口气。 “不怕,咱一点都不怕。生病了咱们就去医,医不好至多就是早死几年。不怕,咱不怕……” 像是在安慰凌远航,又像是在安慰自己。 凌远航看看晨歌,晨歌也抬头看了他一下,笑得很淡。凌远航挑了挑眉,直觉地,这孩子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我不怕。”凌远航拉过暮歌,让她坐在自己的大腿上。“暮歌,我不怕死,我只是怕把你一个人丢下。” 她摇摇头。“你不会丢下我一个人的。” 她拉住他的手,缓缓牵引到自己腹前。红唇笑着贴上他的,变笑变红了眼。“还有他,你不会丢下我们的。” 凌远航愣了愣,一时没想明白,等明白过来的时候,却发现怎么都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我希望是个女孩。在西藏的时候,跟妈妈许了愿望,希望她来当你的小孩。这些天我都在想宝宝的名字,如果是女孩,就叫凌因,男孩就叫凌果。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业因果报,有你在,有我在,无论身处什么样的境地,我们都不要害怕。至少我们还在一起。” 男人还是没有说话,握在她腰间的手微微地颤抖着。 “还有,我去和佛祖做了告别,我决定了,再也不修佛了。佛渡不了我,我不愿渡自己,而且,再也不允许你用佛做借口把我推开了。” 暮歌说完,便靠在他怀里不再言语。 腰间的手收紧了些,又放开了些,始终在颤抖。 “你是说……”他的声音很轻,就在她耳边,带着微不可闻的哽咽,实实揪疼了暮歌的心。 “我,要做爸爸了?” 她轻声笑。“是的,凌首长。你要做爸爸了。” 三十八岁的男人,顶天立地,肩膀能扛起民族大业,臂弯能护佑家族,可,却是个孩子心性。他怕分离,怕被人丢弃。他喜欢孩子,忙忙碌碌,可等红绿灯时看到街边活蹦乱跳的孩子会忍不住对看几眼。他并不擅长和孩子打交道,虽然一手带大了暮歌,可暮歌和一般的孩子又完全不一样。真遇到亲戚朋友的孩子了,却又只是远远看着,从不靠近。 可骨子里,他却喜欢孩子。他想要个孩子,如今真的有了孩子。所以暮歌不急,因为她手里有最大的王牌。他,会为了这个孩子,永远留在她身边,这个男人强大的意志,神都带不走他。 番外_凌家的果果(一) 大妖小妖小小妖,慢慢疼。  心力衰竭型的冠心病,是缺血性心肌病的一种。凌远航长期劳累和心情郁结,最初出现心口绞痛时本来已经安排了入院检查的,可太忙,耽搁了下来。后来绞痛慢慢减少最后消失也就不再当一回事了,不想那其实是心肌逐渐纤维化了,等开始出现气紧乏力时再去检查,已经到了了心力衰竭的地步,且伴有致命性恶性室性心律失常。 凌远航身骄肉贵,这体质偏偏又无法进行血管再通手术。这么个人物,医生也紧张,虽不至于危言耸听,但总是会把结果说得夸张些。这种病,有发生猝死的高危性。 凌远航紧张了。谁不怕死!再者,死了,家里那个小的怎么办? 而后又释然。如果把她推开了,自己也能解脱了…… 这样的想法在心里萦绕了很久,然后某一天,也真的实施了。出乎意料地顺利,顺利的同时,心还微微地抽疼着,就想刚发病的时候那样。可,怎么斗得过那小孽障!才纠结了一个晚上,就被她打败了。 她说:将生命结束在爱人面前,瞬间的痛苦,永恒的幸福,无法抵挡的诱惑…… 打蛇打七寸,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抓着了他的死穴。 于是,害怕、纠结、惶恐、犹豫…… 后来,她去了西藏。回来后告诉他,再也不修佛了。百味杂陈,就如同,诱得佛祖跟前净无杂质的小沙弥因难敌情关舍戒还俗一般,他心疼又心动。 然后,她还告诉他,她有了孩子…… 这世上,最能牵绊他的,恰巧就是血缘。父母、姐姐、暮歌……现在,还有孩子,世上与他牵绊最深的血缘! 于是,心头所有的不确定和疲惫在那一瞬间灰飞烟灭。 凌暮歌,这世上比他自己还了解自己的人,总能如此轻易,就抓住他的死穴! 再也找不到理由离开了。 迫切地想要接受治疗,无条件配合一切安排。一个月后,凌家三孽障已经飞抵了美国,凌远航住进斯坦福大学医院接受治疗。 黑市来的心脏源,最优质匹配的心脏,强壮健康。 排异、并发症,没一样缺席。可,都挨下来了。暮歌一直相信,这个男人,只要他不想走,神都带不走他!术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凌远航都在恢复和静养当中,似乎静养出了惰性,在暮歌临产前一个月,这货毅然以身体不甚负荷为由自愿早退,放弃国内一切政治生命和资源,带着暮歌直接从美国远走欧洲,在维也纳定居了下来。 实际上在维也纳生活了个把星期之后,凌远航就完全放下了心里仅有的一些不甘与不舍。有钱的大爷,在地球任何一个角落都能悠闲惬意。 骨子里,凌远航其实是在意周遭人眼光的。在国内,再是相爱人前两人仍是血亲,可在维也纳,没人认识他们,没人知道他们的关系。在大家眼里,他和暮歌就是一对平常的老夫嫩妻,正在幸福地期待孩子的降生。 晨歌从国防大学退了学,半个月后也打包来了维也纳,更在HEC Paris申请读商学,为将来收复继承家族事业做准备。还好欧洲本来就不大,交通更是方便,于是这小爷一到周末就去维也纳,频繁往返于巴黎和维也纳,做起了空中飞人。 至此,凌家人,除了老爷子,全部离开中国。老爷子知道孙女小小年纪就怀孕了,可怎么都想不到是自己宝贝儿子干的。家里两个小的都支持孙女把孩子生下来,他再想管也没那个力气了,反正出了国,也便不理了。 维也纳的夏天,林色鲜翠,暮歌在医院剖腹生下了4.3千克的男婴,母子平安。 凌果这孩子,真是没话说!完全集合了爸爸妈妈的优点,漂亮地让人小心肝儿直颤。 可出生不久,暮歌发现孩子对外界的声音似乎没有太大反映,一检查发现,孩子患有弱听。患病原因不言而喻,凌果是近亲的产物,这样的孩子不是大好就是大坏。宝宝还在肚子里的时候他们就曾担心过会有问题,可还是不顾一切要了他。凌果做了全身检查,智商其他全部正常。暮歌很难过,但也松了口气。 凌远航对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会常常会抱着凌果,有时候一看就是大半个小时。暮歌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小孩子都是吃吃睡睡,凌果也一样,偶尔醒着,表现却跟其他小孩不一样,他总是安安静静,不哭不闹,看到爸爸妈妈了,就扯一个甜甜的笑。 某日凌远航正在逗儿子,有力的食指被包覆在软软的小手里,说不出的温馨和感动。 “暮歌。” “嗯?”此时的暮歌正拿着相机在记录父子俩的一举一动。 “咱们,不要其他孩子了,好不好?”他的目光始终盯着孩子,双眼微红。 暮歌愣了愣,随即也红了眼。是他们任性,为了相爱不计后果,最终却苦了孩子。他们对孩子很愧疚,很心疼。 她点点头。笑开。 怕再要孩子,还是会有某些方面的问题,还怕,孩子一多,就会忽略了凌果。 暮歌点头的第二天,凌远航就预约了医生,做结*扎手术。 凌果长到三岁,白白肥肥可爱得不像话!虽然听力很弱,但多少还是能听到一些的。你瞧这么个娃娃,坐在名贵的长毛地毯上,玩着拼装积木,你喊他的名字,多喊几次,他终于听到了,就抬头,朝你甜甜地笑一笑,再低头继续玩。 凌果满周岁了还不开口讲话,连简单的音节也不曾发出过,可检查结果他的声带并没有问题。因为听力很弱,连带他对语言的学习能力也变得很差,偏偏这孩子生的又静。为了凌果,暮歌没再回到校园,而是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这个宝贝蛋身上。 三岁时,凌果已经可以跟家人进行简单的对话了。爸爸、妈妈、舅舅,以及一些日常用语。 暮歌去学唇语,然后手把手教孩子。爸爸和舅舅也跟着一起学,三个男子汉,时常坐在地毯上,无声地用唇语交流。凌果的词汇量迅速增多,并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发出声来。 然后,英语、德语、法语。凌果的出生,在生理上存在了某些先天的缺陷,但在另一方面,却表现出了“大好”的一面。 暮歌想过把凌果送去幼儿园接收大众教育,爸爸舍不得,可孩子总是要接触社会的。为了训练凌果与人相处的能力,他们决定让凌果饲养宠物。 凌远航找来了很多市面上受欢迎的宠物,但小凌果不是埋头看绘本,就是看个一两眼然后走开。这孩子似乎不喜欢小动物。 后来暮歌直接把凌果带到宠物店。小家伙对各式各样的宠物似乎也没太大的兴趣,跟着暮歌在店里转来转去,逛了好半天。 “妈妈。”凌果拉拉暮歌的手指。对上暮歌的目光,他笑着指指墙边一个小笼子。 “果果喜欢它?”暮歌挑了挑眉,蹲下来与儿子一起看。 凌果看上的是一只袖珍猫的幼猫,小的跟个草莓似的。这种猫长到最大也就个可乐罐大小。 凌果点点头。丝毫不像一般小朋友初次接触小动物时的恐惧,径直打开了笼子,抱出袖珍猫,小心翼翼地揣进口袋里。 儿子喜欢,暮歌自然没问题。难得果果主动要。 “那,它叫什么?” 凌果想了想。笑了,眉目弯弯,像极了爸爸妈妈。 “八苦。” 叫八苦的袖珍小猫。回到家,献宝似地把新的小伙伴抱给爸爸看,顿时把爸爸逗得一乐一乐的。 “为什么叫八苦?” “舅舅说人生有八苦。” 暮歌听了,笑了笑,又皱了皱眉。“以后,别听你舅舅说这些有的没的。” 凌果不懂,但点点头。 凌家,出了凌远航这么个妖,出了个凌晨歌这样的孽,再出了个凌暮歌这样的障,不需要再为红尘添色了。凌果,只希望他喜乐、平安。 番外_凌家的果果(二) 凌果五岁,一家四口终于决定回国。一起飞到了首都国际机场,爸爸妈妈转机去了西藏,凌果跟着舅舅,看亲爱的外太公。 为了避开一干亲戚朋友,晨歌再次选择住在酒店。 和晨歌在一楼餐厅吃完了饭,舅舅遇到一个朋友,两人便在泳池边聊了起来。凌果觉得无聊想先回房间,酒店是舅舅朋友开的,舅舅竟放心让他一个五岁的娃独自回房间。 电梯里站着一对年轻夫妇,男人的手紧紧扶着女人的腰。凌果是有礼貌的好孩子,先对叔叔阿姨鞠了个躬才进电梯。看了一下他们要去的是顶楼,下电梯比自己迟,便也安心地站在他们前面。 弱听,所以凌果几淡定地背对着女人的惊艳。 “哪户人家!居然能生养出这样的孩子!” 男人听了似乎没有太高兴。“我们家蛋蛋们不好?” 原来是蛋蛋家的爸爸妈妈吖! “我又没说蛋蛋们不好。只是这孩子……漂亮到有点邪乎了。”黎笑透过电梯的反光镜观察凌家的果果。怎么会有这么精致的孩子!搁网络上绝对是第一萌正太,或者说,妖孽少年!怎么就,那么惊人! “那是你没见过这孩子的爸妈,那才是孽障。”方晏儒撇撇嘴。 “你认识?”黎笑惊讶。方晏儒的朋友基本她都见过了,不记得有这么一双人啊。 “不算认识,见过。”方晏儒抓抓后脑勺。“他爸要是没走,四九城还轮不到哥儿几个闹腾。”那会儿孩子的爸爸去美国做手术,他帮了些忙,才辗转听大少提起的。 黎笑挑挑眉,来了兴致。想想,就这么明目张胆背着人家孩子讨论,实在太没礼貌。可看看那孩子,纹风不动,目光澄净如水,心里不禁更是惊叹。 夫妻俩交流的点儿时间,电梯到了凌果住的楼层。这孩子不急不缓地走出电梯,转头对着电梯里的夫妇再是一鞠躬,轻声说了一句“再见”。 黎笑彻底澎湃了! “我!我也要把蛋蛋们养成这样的小绅士!” 方晏儒赶紧稳下太座,心里头叹了好几口气。这,这学得来吗?不看看人家爸妈是什么等级的妖孽! 凌果第一次进中南海,是单枪匹马来的。 舅舅只将他送到了大门口,交给门外警卫营的解放军叔叔,叮嘱了几句便做自己的事情去了。这俩货谈话一直用很大人的方式,晨歌只说有不想见的人,等他见完外太公再来接他。 看看!一个晶莹剔透的娃娃,身后拖着个带轮子的篮子,独自行走金碧辉煌的帝国心脏中。行色匆匆的工作人员也不禁停下脚步来看看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孩子。 “哎哟!果果!”出来接凌果的是老爷子的第二秘书张瑜。也见过凌果几次,老爷子出国访问但凡经过欧洲,每次晨歌都会带这个娃娃去见老爷子。 知道这孩子的缺陷,张秘书尽量让果果看到他的嘴。 看到熟人,凌果抬头,嘴角带起甜甜的笑容,顿时闪瞎了一干人的眼睛。 张秘书咽了咽,突然说不出话来,这孩子无论见多少回都还是会被惊艳到。 “果果,来,篮子给叔叔。还带了礼物给太公啊?这是个乖小子!”张秘书一手提篮子,一手抱起凌果。 “老张,哪来这么个俊小子?”遇到个熟人。 “我领导的曾外孙。” “哟!凌副主席连曾孙都有了啊?”惊讶。 张秘书点点头,顿觉自豪。这么个俊小子啊! 迎面走来一人,张秘书放慢了脚步。“凌首长。” 大少笑着点点头,那边嘴上一刻不停地跟身边的秘书交流手头的那份文件。 擦身而过。疾步向前,可不知为何,竟回头。然后,看见了那双孽障横生的眼。几乎只用一瞬间安,大少就确定了这孩子的身份。停下了脚步,就这么扭头看着。 凌果被张秘书抱着,双手抱着张秘书的脖子,下巴靠在他肩膀上,有些累。有点想妈妈,然后就看见了妈妈的眼睛。 那孩子,也在看他,然后脸上慢慢有了笑容。一直在笑,整体感觉比较像妈妈,可眼睛鼻子却像极了他爸爸。 那两个人,多少年没有听到过他们的消息了。只知道出了国,凌家那头,封锁了所有的消息。爸爸心里牵挂着,不是没想过查,可是却觉得,既然他们有意要避开一切,那就不打扰他们了。 这个孩子…… 该让爸爸见见吗? 想了想,大少竟转身往张秘书的方向走去。没有从长计议,没有深思熟虑,大少很少这样想做就做。 大少好不修饰地说明了来意。 凌老,什么事儿都跟局外人似的,可真正心似明镜的却是他。他一直知道晨歌姐弟的生父是谁,他隐忍不发;后来知道了怀里这个小东西的秘密,气急又更无可奈何。这孩子,多少让凌老有些尴尬,他是曾外孙,更是嫡亲的孙子!气儿子和外孙女,所以到现在都不想见他们,可心疼这孩子,身体有缺陷,可脑袋瓜子却好使地不像话,所以揣心窝子里疼着。 小家伙此刻正捧着一本刚从书架上抽出来的成语词典在速读,书页沙沙地翻动着。 大少这边跟凌老斡旋,那边不时注意凌果的动静。 “你在干什么?”实在好奇。 可凌果没反应。 凌老心疼地摸摸凌果的头发,完全收起了刚才的严肃和凌厉。“这孩子弱听。” 大少神色一僵。 凌果抬头看凌老,后者立刻换上笑容。“叔叔问你在干什么。” 凌果才转头看大少,笑得有点不好意思。“我在速读。” 这么小的孩子,速读?“你都能记住?” 凌果再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大少不可思议地歪了歪脑袋。回头!回头得让家里几个兔崽子看看!家里那些个整天只知道闯祸的坏东西! “凌果。” 专注地凝视。 大少有些不习惯,尽量放慢语速。“我,是,舅舅。大舅舅。” 凌果不懂。他明明只有一个舅舅。 “你,想见,外公,吗?” 这回凌果听懂了,于是点点头。 妈妈说过外公,只是舅舅不喜欢,所以他们从来不当着舅舅的面说。妈妈跟他说了很多外公家的事情,他年纪小,还不太懂为什么外公和外婆不是一家人,还有几个舅舅。刚才这位叔叔说自己是舅舅,那他是不是就是妈妈说的那几个舅舅? “果果,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凌果笑了,很不客气的那种嗤笑。“舅舅,您不用说的那么辛苦,一般语速我都能看得懂。” 听听!这是一个五岁孩子会说的话吗?小米家的贝玺算是早熟了,可五岁的时候那小子给人的感觉还是很童言无忌天真烂漫呢。 凌老多少有些不满。自家的果果难道就这么好拐,别人说是舅舅,他就叫舅舅。 “爷爷,我能去舅舅家见外公吗?”私底下,没有外人的时候,凌老还是希望果果叫自己爷爷的。毕竟,他是自己唯一儿子的儿子。所以很显然,凌果已经把大少当成自己人了。你说,血缘,这东西,切得断吗? 回莫家大宅的车上,大少一直把凌果抱在膝盖上跟他说话。跟这孩子说话,很容易就掏心掏肺了,他就那么睁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你,很真诚,让他不知不觉就把所有心里话都跟他说了。 而他的回答也很妙,完全不像一个五岁的孩子,倒像十五岁。并不像大人那么思前顾后,却能引经据典,无比真诚实在。 “走咯!我的果果!”大少先下的车,然后一把将凌果抱在手上。单手抱着,另一只耍酷插在口袋里。 从院子到大厅这么一小段路,竟生生要把大少的眼泪给走出来。抱着暮歌的儿子,就像,把当年的暮歌领进来一样。他是兄弟里唯一知道凌家姐弟身份的人,五年前,他很想帮爷爷和爸爸完成心愿,让这双孩子认祖归宗。 五年前他没完成的遗憾,今天,在这个孩子稚嫩淡然的目光中,似乎得到了补偿。 进了大厅,满地跑的娃娃,大的小的,再看看怀里这个孩子,不禁心疼地抱紧了些。满屋子的大人,或坐或站,三三两两,聊得好不热络。看到大少抱着个陌生的孩子进来,纷纷停下了手头的事情。 本来不是固定的家庭聚会日,可下午的时候都接到了大少的电话,让他们每个人都想办法,一定回家。 老爷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膝盖上坐着关子瞳。看到大少和他怀里的孩子,和其他人一样疑惑。 “哟!大少!怎么抱了个娃回来。不会是你在外面偷生的吧?”嘴贱的是莫三。 “呃……”季棠眼角抽动。 “去你的!”其他兄弟的反驳。 “可真有点像。” 议论纷纷。 大少径直走到老爷子身边,坐下。凌果被大少安置在自己怀里,面对着大少坐着。“爷爷,这是凌果。” 老爷子愣了愣,一时没反应过来。然后怀疑、了悟、震惊、狂喜。 “你说他……” 大少点了点头,打发了关子瞳去玩儿,把凌果抱到老爷子膝盖上。 老爷子仔仔细细地端详这个孩子,半天没说出话来。那双手,一直不停地抚摸孩子的眉眼,眼神中满是思念。 “你妈妈……她好不好?” “乖乖!这不会是爷爷在外面偷生的吧!”看到老爷子的反应,莫六首先不淡定了。 “你不错啊,有个这么大的小叔叔。”宝宝立刻乐了。 “去你的!” “你们扯哪儿去了?”小米也有点凌乱。 “可他比较像大少。”莫四。 “大少像爷爷。”莫五。 “……”一阵沉默。 凌果看着老人,再看看大少,才缓缓点头。“好。” “她怎么都不回来啊?”老人的语气中多少有些埋怨的成分。 “她要照顾果果。”舅舅说,是他牵绊了妈妈和爸爸。 番外_凌家的果果(三) 凌果成了这次家庭聚会的主角。 大少被老爷子叫到书房密谈。 大少招了莫六过去,耳提面命了好一会儿才进的书房。 莫六坐在大少刚才的位置上,膝盖上坐着这么个精致地不像话的娃娃,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啧啧称奇。 大少那头才关上门,那头大的小的都围了过来。 “为嘛不交给我照顾!”季棠首先不乐意了。 “所以我说,十有**是大少的种。这会儿被老爷子逮进书房批斗了。当然也不敢交给你,虽然你完全被蒙在鼓里,但潜意识里大少还是会觉得不妥。”莫三继续朝适才的猜想分析。 “去你的!别自己猥琐了一辈子,把别人也想得那么猥琐。”季棠怒了。 “我是猥琐,大少也不差。”一个过尽千帆痛失所爱,一个辜负发妻手段卑劣。都是风评不好的男人。莫三自嘲地撇撇嘴。 小米不理这两人的抬杠,先占了莫六旁边的位置。她看着凌果,也觉得有意思。你说这么大的孩子,临了没个熟人在身边,还能这么泰然得和你对视,这得多难啊。 “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果果,因果报应的果。” “因果报应,真有意思。”宝宝。 小米和莫六对看了一眼。 “你妈妈叫什么?” “暮歌。” “那你爸爸叫什么?”瞧!小孩子还是很天真烂漫的。你问他什么他就回答什么。大少搞神秘,屁用!到孩子这里就都真相了。 凌果乌溜溜的眼珠子转了转,嘴唇抿了起来。 舅舅说,妈妈叫凌暮歌,爸爸叫凌远航。可他在别人面前却不能说爸爸叫凌远航。若是他说了,所有人都会讨厌他和爸爸妈妈。舅舅说,要保护妈妈,所以,不能说。 刚刚还想赞扬一下孩子纯真天性的莫六顿时无语。 “你没有爸爸?”小米接着问。 “阿姨,爸爸妈妈相爱所以才生了我。阿姨难道不是吗?莫非阿姨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凌果很没礼貌地回道。“没有爸爸”四个字,刺痛了凌果幼小的心灵。在孩子的心里,最不能被委屈的是血缘天性。爸爸、妈妈,是他的全世界。 小米顿觉尴尬。沙发旁的扶手上传来关启勋的闷笑声,小米不悦地捶了他一下。 一个孩子,这么正正经经地说出这么番话。莫六顿时就乐了。 再聪明,他还只是个孩子,智商再高,他还是保有孩子的天真。凌果小朋友,一直被保护地很好。 所以,莫六迂回了一次。 “果果,我叫你果果,你得叫我什么?我是大少的弟弟,你怎么叫他,也就怎么叫我。” 凌果想了想。“舅舅。” 得!莫家的种!可是,舅舅。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小米身上。 小米囧了。 “我倒是想偷生个这样的,可你们也得给我时间啊。” “他说他妈叫暮歌,那就一定跟小叔家外头那个没关系。” “那姑娘也得有这样的素质生这样的娃啊。”讥笑。 “咳!”莫四清了清嗓子。“果果,你妈妈叫暮歌,姓什么?”暮歌,是凌家那个凌暮歌吗?很多年前,和妈妈在墓园前遇见的那个孩子。如魔障一般,那天起就一直烙印在他心里,不常想起,可每次想起时都有很奇异的感觉。后来某一天,听到爸爸妈妈为了某件旧事争吵,幼时的记忆霎时鲜活了起来。 所有人都看莫四,可凌果没反应。 “大少说这孩子弱听,咱说啥都得让他看到咱的嘴。” 凌果一直很专注地看着莫六,当他这么说时,凌果下意识地转头看其他人。然后,目光很自然地就集中到了莫四那里。这孩子,跟他妈妈一样,透彻。身上天生是带着佛性的,只是暮歌后来不要佛了,凌果也就远离了佛。 “你妈妈,姓凌吗?”莫四坦然回视。发生那件事那年六子还是个啥事不懂的小屁孩,可他和大哥却已经很大了。大到,该懂的,都知道了。 凌果点了点头。 莫四安静了好一会儿,最后上前一把将凌果抱了过去。凌果很安静地呆在莫四怀里,和他对视了很久。 “他们,还好吗?”那两个孩子。 凌果这才笑了起来。这崽子,护短,跟他所有的亲戚一样。孩子比大人敏感,天生就有的直觉,只是慢慢长大的途中被伤害、被污染,这样的直觉钝化了。凌果很明显地感受了到莫四一瞬间的敌意。 他点点头。“很好。” “这就好。”莫四笑了笑。说不清楚的情绪,有释然,也有苦涩和纠结,很复杂。 在座的年纪和莫四差不多或者稍长的,大都猜出来了凌果的来历。当年的事儿,很低调地结束了,却也刚刚好,在大人那里听来了些,拼拼凑凑,大家都心照不宣地知道了大致。 “四少!不带这样的!吊人胃口要遭雷劈的!”莫六哇哇大叫。 那天晚上,凌果被很多人抱在怀里过,可他最终的归宿却是莫柏仁的怀抱。 这样不正式的家庭聚会,长辈除了老爷子外没半个在场,可莫柏仁却风尘仆仆而来。之后他就一直抱着凌果,看了又看,怎么都看不够一般。很有耐性地跟凌果说着话,大笑,又是隐忍,像是努力克制着什么情绪。 凌果一直巴在莫柏仁怀里,谁都抱不走。老爷子眼馋,想再抱抱,可也没成功。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凌果亲了莫柏仁二十多下。莫柏仁和大少一起送凌果会饭店,大少佯装吃醋,可凌果一句话,堵得两个大人心里不是滋味。 他说,凌果说:我要替妈妈和舅舅多亲几下。 千错万错,都是莫柏仁和凌缘清的错。他们错了,可这些个孩子们,哪里错了?为何要由孩子们和大人一起承担后果? 酒店大堂,晨歌早已经等在那里。 灯火辉煌的所在,他就那样站着,耀眼而澄净。身边过客匆匆,他似僧佛入定一般,脸上无悲无喜,无尘无垢,仿若尘间一切都不再与他有关。 车在门口停下,莫柏仁不方便下车,晨歌也没走出来,只是远远等着大少把人领来还给他。 凌果跟回巢的小鸟一样迈着小短腿向晨歌飞奔而去,扑抱的力气之大,就如同三秋不见了一般。 晨歌抱着凌果跟大少寒暄,眼神有意无意地乡门口瞥了几眼。那台大黑车,后座的车窗降下了一条缝。其实不降车窗里头也能把外面的世界看得很清晰,可似乎,这么做,便会觉得,两个世界才有了些许连接,不再是完全隔断的。 最后,晨歌低头笑了笑,像是自嘲,更似讥讽。他向大少道了再见,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凌果有些疲惫地靠在舅舅肩上,使劲儿跟大少挥手,笑意嫣然。 “好玩吗?”进了电梯,晨歌这才开口跟凌果讲话。 凌果想了想,点了点头。“好多哥哥姐姐,还有弟弟妹妹。” “果果寂寞了?” 又想了想,这回摇了摇头。 两人回了房间,晨歌带凌果洗澡。这孩子大了些,就不肯再让别人帮忙洗澡了。 “QQ哥哥最厉害了,所有人都听他的。贝玺哥哥对我最好了,他把他的小手枪都送给我了,他说他就想要一个我这么聪明的弟弟,他嫌子瞳姐姐太笨了。还有四舅舅和六舅舅,他们老讲一些我听不懂的话。四舅舅还问妈妈和舅舅好不好……” 这会儿凌果坐在浴缸里,饶有兴致地玩着泡泡,嘴巴里讲的都是今天的见闻。 晨歌就坐在浴室门口的沙发上,小茶几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他瞪着冰冷的显示屏,陷入了沉思。 他没有姐姐那样的豁达,也没有舅舅那样的漠然。所以他一直记得被遗弃的滋味。当其他孩子在享受父慈母爱的时候,他没有人可以撒娇。从小就离开他们的妈妈,从来没有见过的爸爸,后来只有他一个人,后来只有暮歌和他彼此陪伴。 他从来不去否认自己对那个人的渴望和在乎,可正是因为在乎,所以无法说服自己原谅。至少现在的他,无法去原谅。 暮歌其实也是如此。或许她更矛盾,她心里的恨意没有他那么强烈,可却也是同样无法面对,更时有愧疚,所以,干脆避而不见。 暮歌现在的陪伴,偶尔想起小时候的时光,竟会有“看看又是残冬过,满眼韶华一片春”的感叹。不去看命中断断续续的那些遗憾,晨歌其实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只是凌果…… 转头看看独自也玩地很欢的孩子,满目温柔流泻而出。 或许这孩子却是过于孤单寂寞了…… 近两天,凌果天天和小米家的两个孩子腻在一起。 凌果的身份是尴尬而暧昧的,晨歌想不通,小米这样憎恶第三者个性的女孩子,竟会喜欢凌果。 并没有和小米有过任何谈话,每回她来去都只是简单的接送,晨歌也刻意避开了和莫家其他人的接触。 只是觉得,这个血缘上的堂姐,似乎,不太讨厌他。 事实是,小米爱死这个弟弟了! 人就是这么奇怪,事不关己总能高高挂起。外遇的对象换成了大伯,没有了切肤之痛,便没再那么坚持所谓的原则。实际上是不同的,总说一句话,第三者就是第三者,可,不同的。晨歌的妈妈是主动离开的,而现任爸爸家的莫太太确是硬生生拆散一个家逼死一个人变成女主人的。不一样的,她在憎恨,可身处同样位置的哥哥们确是在怜惜。所以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凌晨歌这样的弟弟,小米有时在想,要是从小就养在身边,拿得多过瘾。 还有传说中的那个凌暮歌。在她远走英伦期间陪伴过爷爷的凌暮歌。大少说,这孩子很惊人;四少说,这孩子很邪门。总之,传说的中的凌暮歌,她也想见一见。 这么一双儿女,她更想知道,什么样的女人,能生养这么一双儿女。 当所有的人都用另一种目光去审视曾经的错误,后来在对待这两个孩子的态度上,错误就变成了同情和好奇。 善变也好,多重标准也罢。 所谓的原则,其实只是针对某一个人,某一件事。更自私一点说,取决于对方伤害我们的程度。 莫家的年轻一代,开始期待。 番外_凌家的果果(四) 凌老的八十大寿。 旅居国外的小辈们全部回来了,凌家的大院似乎又回到了好多年前,又重新热闹了起来。 凌果个小机灵鬼,离开了维也纳,便不再开口叫凌远航爸爸了。也没别的称呼,见到了,就一直笑一直笑。你瞧瞧凌老八十大寿这么大个场合,爸爸妈妈舅舅都招待客人去了,他被凌老的某位老战友抱着,不哭不闹不说话,乌溜溜的眼珠子直直盯着爸爸,爸爸走到哪儿,他的目光就到哪儿,偶尔爸爸朝他看过来,就使劲儿笑。 凌远航看着儿子这样的表现,心里是柔软成了一滩春水。 “瞧这凌果,小喜团子似的。”凌远航以前的同袍。时隔这么些年凌远航才回国一趟,自然以前的好友嫡系亲信都来了。老爷子退居二线了,当势的凌远航因病隐退,小的又跑去做生意了,凌家算是远离政坛了,可以前提携的很多,多数人心里记着恩的,所以只要他们在,凌家的影响就一直在。 “我们家果果,跟他妈一样,狗鼻子灵,挑人抱,肩上星星杠杠不多他还不乐意。”五年多,凌远航的改变还是很大的。没了以前勇闯政坛时的步步为营,整个人都轻松了很多。 “我说你啊,现在什么都好,就是还少个家。怎么着,这趟回来,哥儿们几个再给你介绍几个?这男人其实也跟女人一样,也得成家,不然老来无依。你要啥样的,啥年纪的,尽管跟咱说,天仙啥都给你弄来。” 凌远航笑而不答,目光很自然地就找到了场中的暮歌。如果说五年前的暮歌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那现在的暮歌就是怒放的雪莲。离了佛,可骨子里的佛性却没随着更多的尘世染身而减退。这个小女子,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做风华绝代。 凌老的八十大寿,全四九城半数权贵都倾巢而出。席开五十桌,接到请帖的人基本是挚友或嫡系。 并不像某些伪贵族真暴发户那样张牙舞爪,老爷子思量来思量去,还是决定不把酒席设在钓鱼台,那是招待国宾的地方,他已经退下来了,在那办私人宴会影响不好。北京饭店今天凭请帖进入,里里外外有便衣走动,摆宴席的那一层戒严。 倒也丝毫不低调。可北京饭店这样的地方,权贵很喜欢折腾,的哥或一般私家车一听今天北京饭店进不去,也完全见怪不怪了。 子竞是陪着爷爷一起来的。临出发前妈妈还很含蓄地劝他不要去了,可子竞想去。想再看看她。 坐爷爷的大黑车到了饭店,下了车,单是看着饭店大厅的辉煌灯火,他竟生出了近似“近乡情怯”的感觉。 “怎么,还放不下啊?”贺爷爷身子骨健朗,声音也洪亮有力。小儿女的情情爱爱,谁年轻时没经历过。多多少少,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故事,一个人,得与不得。只是时间久了,念想淡了,便也坦然了。 子竞笑笑,低头不语。 回国后,进了司法部,算是学以致用了。只是还是脱不了权三代、权四代们的宿命,征战政坛。其实,偶尔他会想,如果可以当一个普通的律师,打自己想打的官司,帮自己想帮的人,过自己想过的人生,那该多好。 宴会大厅里,金碧辉煌,不免俗地放着轻缓的音乐,多是交谈声。虽是人老爷子的寿宴,但大部分人还是将其视作难得的交际机会。平时不太能见到的人,今天在宴会厅里基本都能见到。 子竞觉得很奇怪,明明宴会厅里那么多的人,可他却还是一眼就能找到她。 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却又觉得,好像什么都没变,时间匀速,似乎只是眨了一眨眼,又回到了她身边。好像昨天,他们还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她柔软的发尾扫过他的手背。还听到了风雨声,他轻轻吻了她。她的初吻,也是他的初吻。那么些年,暧昧妖娆,开到荼蘼。 她在笑,世故圆滑了些。可他依旧能感觉出来她微微的不耐。现在的她一定想退到人群最后面去,闭上嘴巴,安安静静地呆着。 “真可惜啊。”贺爷爷拍了拍子竞的肩,丢下他一个人自己找老友去了。是可惜啊,本来以为,凌家这个小姑娘,会成为贺家的孙媳妇,真的是挺好的姑娘。 子竞不语,一直盯着她。 她穷极无聊,抬头找晨歌来救场,然后就这样望进他眼里。 她霎时笑起。那一瞬间子竞突然觉得头晕,天地间似有光华流转。她对她身边的人说了声抱歉,迈着轻盈的步伐款款而来。 设想过许多许多跟她在重逢的场景,子竞一度以为自己会说不出话来。可,却是像老朋友一样,仿佛两人之间从来没有五年的分离一样。 “很累?”子竞体贴地曲起手,让她可以舒服地勾着自己的手臂。 “早知道就等开席了再下来。”暮歌吐吐舌头,笑得好不欢喜。 子竞笑着将暮歌往包厢里带。宴会厅的四周有许多的包厢,用来招待一些身份特殊的客人。 低头看着只到自己脖子高的暮歌,目光幽深了些。“还疼吗?” “不疼。”暮歌摇摇头。 又道。“有时会想起子竞,就摸摸它。” 脖子上那个深深的齿印,后来变成了粉嫩的疤。印在暮歌身上,也烙在暮歌心里。 子竞愣了愣,没想过会是这么样的答案。似乎,还是处在当年的暧昧岁月里。世上有一个凌暮歌,可有了贺子竞后为何还要再出现一个凌远航? 老天爷我操*你*妈的! “想见你可真难。” “是啊……真难。” 难的不是路途。维也纳再远,十多小时的飞机,其实不难。难的是跨越不了自己心里的关卡,凌暮歌之于贺子竞,是永远无法逾越的心理屏障。 最好不相见…… “嗯,我让你见见我儿子吧。”暮歌刚坐下,想起凌果,又站了起来。 “可以不见吗?”子竞笑着拒绝。 暮歌脚步缓了缓。“还是见见吧。” 没一会儿凌果就被抱了来。子竞还是在笑,嘴角有丝僵硬,可见到孩子,还是打心眼儿里喜欢。跟孩子的父亲无关,纯粹只是,这是暮歌的孩子。 暮歌将凌果安置在自己的膝盖上,让他面对着子竞。“他叫凌果,是我儿子。他听不太见,你要是跟他说话,一定要让他看见你的嘴巴。” 凌果眨巴着大眼睛,子竞轻轻向凌果挥挥手,他就笑,使劲笑,没心没肺的样子和他妈妈一模一样。 “爸爸。”子竞指指自己,对着凌果说道。 暮歌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而凌果小朋友则有些不高兴地嘟起了小嘴。 子竞笑得好不开心,赫然是少年时代恶作剧后的畅快。 “干爹。”子竞又指指自己。伸手拿下挂在脖子上的老坑玉佩,那是他出生时爷爷送给他的。子竞将玉佩挂在凌果脖子上,然后大手摸了摸他的脑袋。 暮歌颇有些无奈。 贺子竞这个人,贺子竞也是凌暮歌心里的伤。这个男孩,是她曾经真心喜欢,并想过要托付终生的人。 事实是,她确实负了他。 凌暮歌这没心没肺的嘎杂子心里,唯一的愧疚,是对贺子竞的。 于是,贺子竞就这样单方面的成了凌果的干爹。 包厢私密,可却还是公共场合。凌老这个外孙女未婚生子是事实,和贺子竞青梅竹马也是事实,一度两人的情侣关系是圈子里公开秘密。适才子竞那么一闹,听到别人耳中,就有那么回事了。宴会还没开席,某个八卦流言就在宴会厅里流传了开来。 凌远航和老友寒暄到一半,怎么就听到自己儿子变成别人儿子的耳语了。心里顿时不是滋味。这再严谨再冷漠的男人,其实心里也还是住着个小孩的。男人对自己的孩子,有着天生的不可侵犯的主权意识。 好在自己儿子争气。凌果一看到凌远航就抛弃了妈妈和新认的干爹,冲着自己爸爸的怀抱扑了过去。这让凌远航稍稍好受了些。 “有人想看果果。”算是和暮歌打过招呼了。 “果果,贝玺哥哥和他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全来了,咱去和贝玺哥哥玩哈。” 听到关贝玺来了,凌果立马就嚷着要去见哥哥。临了离开前,凌远航还冷冷地瞄了子竞一眼。这老男人,很幼稚地闹别扭了。所以咱还是说,这男人嗲起来,还真不是一般地嗲。 暮歌乐坏了,连着子竞也乐了。对他的印象一直停在某年他夹着烟从车里出来的样子,侧着脸看了他一眼,冷冷的,高不可攀。 时间改变了什么,或许什么都没改变。只是会一直记得某一年的自己,某一年的他。留恋的是某一年的自己,爱的是某一年的他。人,总在变,时间不会变。 多年后暮歌回国过年,和小米黎笑季棠宝宝四人出去喝下午茶,不知怎么就谈到了外遇的问题。在几个女人激忿填膺地痛斥小三的可恶时,只有暮歌淡然地为大家找到了答案。 “其实男人和女人都一样,最初爱上的只是某一个时刻的他/她。或许我们该想想自己,爱上了并不等于一辈子的保障,生活虽然还有责任,可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男人都那么有担当,总有几个害群之马拉低男人的总体风评。不过,为什么我们不能时时刻刻,都让自己的另一半再一次爱上自己呢?” “是的!也要从自身找原因,外部因素固然要考虑,但也不能一便秘就怪地球没引力。”这是喝完下午茶以后,众女人得出的结论。 番外_凌家的果果(五) 莫家是分两拨去的。小米先跟公婆和丈夫去,确实给足了面子,连关爸这样的人物也出动了。少时同一阵营,现在看的是老交情,还要卖莫柏任的面子。 “咱爸不是要带团去俄罗斯做国事访问吗?”小米也是在饭店门口才和公婆汇合的,新闻是说,今天出发来着。 “嗯,待会儿走。”关启勋握紧老婆的手。虽然甜蜜,但有时候小米觉得挺腻味的,老夫老妻也这么多年了,可关先生还跟当年热恋时一样,有事没事就拉拉她的小手,吃点豆腐什么的。所以说,女人啊,总能挑出毛病来,关先生要是腻了,又要有其他说法了。 “这老爷子面子这么大啊,这么点儿时间还要来露个面。”小米嘀咕。 关启勋低头看了小米一眼,目色深沉,带着浓浓的笑意和玩味。“咱还不是最劳师动众的。” 到了会场一看,发现方晏儒夫妇也陪着方老爷子方老太太来了。顿觉来参加宴会也不错,至少能当一次朋友聚会。 让小米有点不开心的是,爸爸也带着老婆孩子出现在现场。他们家那女儿,到了适婚年纪,这几年已经不做非主流了,加上服装造型的加持,倒是多了分人模狗样。可你当然不能奢望一只供人取乐献媚的山鸡变成遨游碧天的凤凰,人是正常了些,面容上多多少少见了些莫家人的影子,再是曼妙,但莫家子孙那种翩然仙气荡然不存。 该是乐呵的场合,那自然不把注意力过多放在让人不开心的事物上。 小米当时就觉得,凌家虽然是少有的大门大户,但也不至于让老一辈们重视到这样的程度啊。再看看自己公公,进会场后就一直在跟老寿星的独子在低头耳语,好不热络。而跟自己儿子在玩的,赫然是那天让整个老莫家惊艳的凌果。 其实小米挺聪明的,只是这么些年事事有人帮着打理,让她凡事都懒得思考。关于凌果这孩子,她基本上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光是那天大伯的反应也该有点眉目了。后来六少多番打听,数十年前的红尘往事全被挖出来了,那叫一个精彩,怎么就恨自己没早生几年。 凌果在这里,那是不是意味着,他的妈妈,也在会场里。 后来,小米才体会了自己老公说的那句“劳师动众”的意思。他们关家一家五口到场,那还是小意思。看看咱老莫家,那才叫全家总动员。 莫老爷子带着莫家六兄弟,一同出席。 老爷子拄着拐杖,甚至还出动了压箱底的那套中山服。再看莫家六兄弟,一溜的西装笔挺,各个都是人间绝色,一字排开,那个气场!瞬间秒杀了在场所有女性。莫家养出的六匹狼,那是四九城少女少妇平素闲来无事时意*淫的对象,可见绝代风姿。这下一打扮,连小米天天看着他们,也在心里忍不住尖叫了一声。 老爷子的慎重是可想而知的,毕竟今儿是来跟凌老讨论那俩孩子认祖归宗的事情的,可六位莫少的郑重倒出乎意料,除了大少,其他五位的表情皆是略带无奈,可想而知绝对是临时受了老爷子的“征召”。 可,该有的姿态还是有的。有些人天生就有资本采用“傲视”的动作,这六兄弟,骨子里的傲慢,微微抬高的下巴,仗着家世和自身成就养出的傲气。我们姑且称之为范儿,或气场,良好的教育和涵养,那些都是经年累月浸淫在的高人一等的环境及金钱堆砌出来的贵族气质,私下疯就疯吧,可表面上,贵族式的疏离。 “小米,你爷爷那是,完全黑*社会的霸气!”方晏儒乐不可支。 “你才知道,当年知道勋子哥染指我的时候,他不就是想拿他那龙头拐杖正法了勋子哥。”小米撇撇嘴。 “不是你染指我吗?”老爷子那是叫腹黑,骨灰级的腹黑。天知道老爷子是多满意他这个孙女婿啊!关启勋翻了个白眼。女人真好骗。 “去你的!”小米失笑。 “老爷子这排场,我差点以为他是来砸场子的。”黎笑完全被方晏儒带坏了。 “也可以算是来砸场子的,老爷子今儿是带了人马抢人来了。”关启勋笑道。 “你别用这种语气啊,怎么我六个哥哥被你说得跟爷爷的走狗一样。” “这可是你说的啊,我完全没这个意思。” “你!” “别急,要是顺利,待会儿你就再不是老莫家的老幺了。” “呃?什么意思?你是说……” 莫家这么大的阵仗,凌老当然是带着儿子上前迎接了。不过,似乎,都看得出来,凌老的表情不是很开心。 寒暄。 暮歌跟子竞有说有笑地从包厢里出来,看到会场门口的阵仗,愣了一愣。凌远航在外公身边,她下意识地转头去找晨歌,刚好看到他朝自己走来。 晨歌见到子竞,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然后转头和暮歌一起看着会场门口。看看这对姐弟,他们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倾向彼此,目光望着同样的方向。很简单的动作,却亲密无间,没有丝毫缝隙。子竞苦笑,刚好贺爷爷叫他,干脆眼不见为净了。 大少很轻易就找到暮歌和晨歌。瞧瞧这双孩子,天生就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看到大少,暮歌不由自主就笑了起来。弯弯的眉目,那么明显的快乐,连着那边的大少也扬起大大的笑容。再看晨歌,还是淡淡的表情,带着疏离甚至排斥,在大少和他打招呼后回以点头致意,没有多余的情感。 留下老爷子在和凌老继续寒暄,二少三少五少迈开步子往小米那边汇合,大少带了四少和六少向暮歌这边走了过来。 本是同根生……本是同根生…… 你瞧瞧,这五个孩子,走了二十多年,终于站到了一起。你瞧瞧!就是这么五个孩子!莫老爷子看着这个画面,心中感慨万千,连着血压也稍稍飙了飙。凌老,脸上的不悦还在,却是多了些复杂的神色。 暮歌认识大少的,四少和六少没见过,平素再是淡定此刻心里也开始紧张。抬头看凌远航,只见他在笑,手上牵着凌果,那厮也在笑。 晨歌还是没什么表情,可只有暮歌知道他将她的手握得有多紧。这个别扭的孩子呵!因为晨歌,暮歌的心柔软了下来,紧张被对晨歌的心疼取代。她回握住晨歌的手,无声地收紧。 大少的欣喜,四少的淡定,很显然六少凌乱了。 怪怪!知道有这么一双弟妹,可不知道这么惊人。该怎么形容他们,这生生就是已然踏出红尘万丈的一双偏执的孽障!细细看,五官里还是能找出莫家人的些些痕迹,可怎么就有人能把大家都有的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生得那么百媚横生。双生子很像,可又是那么的不同。这女孩还好些,还有丝人气。这男孩,冷若冰霜,眉目淡然,无尘无垢,净得不像个人。 “五年没见了吧。”大少习惯性地伸手去摸暮歌的脑袋。 “大少越来越诱人了。”暮歌笑道。 大少挑挑眉。 “晨歌。” 晨歌不太自然地点点头,目光飘向某个角落。 大少只是笑。 “这是四少,莫慎民,这是六少,莫慎和。”大少指指莫四和莫六。 “四少、六少。”此刻的暮歌就像个小学生,乖乖地和家长介绍的哥哥姐姐打招呼。 莫四伸出手,暮歌立刻会意握了上去。 “你好啊,暮歌。”四少的手紧了紧。 暮歌使劲笑,跟凌果果如出一辙。 暮歌看向莫六,这丫的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丢人!”大少嫌恶地看了幺弟一眼,便带着四少了暮歌往小米的方向走去。“暮歌,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我想你会很喜欢她的。” 晨歌在原地站了几秒,还是转身跟了过去,紧紧跟在暮歌身边。 “你看,孩子们相处地多好。”老爷子多乐见这样的场面啊。他们家的小八和小九,就在离他们莫家不远的一步之遥。 凌老不说话。凌远航看这门口不是个说话的地方,便将两位老人往包厢里头领。 “凌老你看,我们莫家也不奢望让这俩孩子回莫家甚至改姓,不过我们家老大的心思,我这个做爸爸的多少也猜到了。他一直想着你们家小清,虽然他不说,但我都看在眼里。以前的事,错的已经错了,孩子们也早就过了需要爸爸的年纪,咱们老了,图的就是小辈们承欢膝下。越老这种想法就越强烈,我是想,这些个孩子,一个都不能少。暮歌和晨歌,永远是你们凌家的人,可我就想,啥时候能让他们名正言顺地叫我一声爷爷。要真能等到这么一天,我死也瞑目了。” 江山美人,江山美人,这是永恒的佳话和抉择。你说,那只是很平常的下午,那么匆忙一瞥,怎么就生了孽缘。你说,如果从来没有相遇,那该多好。她还是凌家娇滴滴的天之娇女,他照着他的人生轨迹前途无量荣耀万丈。可命运伸出手来,谁也无能为力,莫家老大为了凌家的闺女误了仕途,凌家闺女为了莫家老大断了香魂。 悲剧的开始毫无征兆,命运伸出手来,把种子埋下,幽幽地笑着,等待开花结果的一天。结局是,一抔黄土收艳骨。 有些爱我们要用一生去忘记,有些恨,一样能模糊时间。 懂,大家都懂。红尘俗世,谁不是磕磕绊绊这么走过来的。越不去的坎儿,有些人看开释怀了,有些人咬牙闯过了,还有些人,倒下去了。 莫老爷子这样的说法,凌老心里当然就好受了好多。 当年的事情,缘清的死,确实不能全怪到莫家头上。女儿确实是介入了别人的家庭,留了一双儿女,两家也不算闹翻,自始至终大家都没有口出恶言或撕破脸。只是中年丧女,女儿那些年是被她自己加注在自己身上的痛苦活生生折磨死的,至少他一直是这么想的。所以心里怨,心里恨,该恨的人是自家女儿,这么不懂事这么狠心就丢下双亲稚儿。可人都没了,又舍不得,便将恨全部转嫁到了同样痛苦的莫柏仁身上。 人性斑斓的一面,爱和恨,纠结不清。后来不愿再花时间去参悟,恨太伤神了。 “那……莫老您的意思是?” 番外_凌家的果果(六) “爸爸,妈妈也和果果一样不能在别人面前叫自己爸爸吗?”凌果,听得似懂非懂,问得也似懂非懂。 只是他不知道他这一声“爸爸”,这一声稚嫩的童音,让现场的三个大人有多心惊肉跳! 他叫凌远航爸爸! 莫老爷子目光霎时射向凌远航身,眼神除了震惊,还是震惊。他是万万没想到,凌果这个孩子,竟会是凌远航的种!凌远航和凌暮歌!这两个人!凌家这一脉骨血,怎么净是出了这么些孽障妖蛾子! 凌远航,坦坦荡荡地接受了老爷子的目光。他现在什么都不怕,只要暮歌和凌果不受到伤害,他什么都不怕。莫老爷子,决计不会是伤害他老婆孩子的人,所以他更加坦荡,甚至有恃无恐。怎么着,木已成舟,娃娃还是都生了,你还能怎么滴? 再看向凌果,眼中霎时溢满柔情。让只看过他雷厉风行一面的莫老爷子生生感叹,原来亲情是真的能改变一个人。 “果果。” “嗯?”凌果小大人似的回望父亲,喜洋洋地笑着。 “这个问题,你要问爷爷。妈妈和果果一样,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在别人面前叫自己爸爸。不过如果爷爷帮妈妈,那妈妈就能叫爸爸了。”凌远航并不是要帮莫家,他只是很真切地感受到了暮歌的渴望。连同一直有他陪在身边的凌暮歌,其实他们家这两个孩子,从小到大,都在渴望能有一个顶天立地、为他们遮风挡雨的爸爸。 看一眼已然年迈的老父,这一刻突然想起了去世多年的妈妈。人,再强大,再成熟,都割舍不了亲恩。无论什么年纪,永远还是需要爸爸妈妈的,他们是你在这个世界的源泉,只有他们无条件地承载着你所有的喜怒哀乐。 曾经他也被这样的感情困死了,因为爸爸妈妈,不敢要暮歌。 凌远航其实无法想象如果妈妈还在世,他要怎么带着暮歌去面对妈妈的眼泪。这几年他很感谢父亲的理解。所以,除了完成暮歌的心愿,他还想再帮父亲一把。有些事,总还是该面对的,是非对错,这么多年,老人家该给自己一个交代了。心疼难去,可还是得真正的,把心结放下,不能再像妈妈那样,死不瞑目。 凌果听到爸爸这么说,可没像其他孩子一样马上蹦跶起来。这娃子狗鼻子灵,人更是聪明,早就嗅到气氛有些不对劲了。他走到老爷子身前,佯装的小心翼翼,拉住爷爷的手。 “爷爷,不能帮帮妈妈吗?” 凌老嘴巴张了张,发现完全说不出拒绝的话。这么大把年纪了才得了这么个孙子,根本就是想把他宠成混世魔王,恨不得能把天上的星星都给摘下来,怎么还能忍心拒绝他。 所以,无论是哪个世代的人,比比都是上辈比较疼爱下辈的。凌老有时想起会觉得心酸,他的一辈子,少年是苦过来的,像牛一样勤勤恳恳活了六十多年,现在想像猴一样逗孙子开心,可惜这样的机会少得可怜,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只狗,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就是坐在家门口巴巴地等着孩子们回家一趟,望眼欲穿。可惜维也纳太远了,他也因为身份特殊,无法出国安养晚年,所以只能分隔两地。偶尔他甚至会怕,万一哪天他就那么突然去了,会不会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 那么多年过去了,其实应该理解的,莫家老大最后还是选择了仕途。缘清走得那么干脆,让他没有了后顾之忧,后知后觉才知道的这双儿女,还有妻子刻意的阻挠。壮年的莫柏仁后来根本就无暇顾忌这些,身处他们这样位置的男人,面对着权势和人性的双重考验。终生追逐的仕途和那个近在咫尺的位置,每个人都有机会碰触到,这里的世界阳光灼热,能在这里活下来的男人都拥有在沙漠里寻找水源生存般的决裂和义无反顾,他们对政敌恶狠,对自己更是毒辣。于是,那样辉煌的几十年里,心里已经没有空地让女人的碧草春心孜孜蔓延了。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几年前老伴走了,才意识到这几十多年另一半在自己生命中究竟有多重要。 莫柏仁其实也老了。他已经开始失去对权势极致的渴求,所以他开始回过头来寻找自己曾经遗失的人性。凌缘清是他心里最遗憾的一颗朱砂,每当想起还会赤疼,所以和凌缘清有关的一切成了他后来想要弥补的心愿。更何况,血缘天性。 看着凌果澄净的目光,凌老突然觉得这一刻自己就在这孩子的眼中看透了命运轮回。幼年时决计没有想过自己能有这么跌宕辉煌的一生,可我们的生命总是这样曲折蜿蜒,谁都看不到尽头。还有,不暇顾及的曾经的美好。现在人生变得很简单,一树唐朝的花,一座宋朝的楼,一口明朝的钟,一把清朝的椅,一坛酒,一坛六十年前埋下的酒。 见凌老没有回答他,凌果又调转了枪头。 “爸爸,我什么时候才能在外面那些叔叔阿姨面前叫你爸爸?” 听听!听听!这得把几个男人的心给听碎咯! 作为父亲,凌远航心里有多愧疚!可比起凌果,暮歌才是他更想保护的人。儿子,是他们两人之间衍生出的附加品,因为是暮歌,他才那么爱凌果。所以,这样的愧疚只能继续,端看凌果的将来,只有足够强大的他才能有机会在世界面前名正言顺地叫自己父亲一声“爸爸”。 凌远航笑了笑,没回答凌果。 “果果啊!”凌老一把将凌果拎到膝盖上。“爷爷帮!爷爷帮妈妈,也会帮果果!” 听罢,凌果笑得那叫一个荡漾。如是,春山如笑。只要他能这样笑,你可以为他做任何事,你可以为他赴汤蹈火,为他去死。凌果,有这样的爸爸妈妈舅舅的凌果,将来也能成妖、成魔。 你对一个陌生人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与你身边重要的人的态度。比如,对莫千寻,小米没好感,莫家众兄弟自然是没有好脸色的;再比如现在对凌家姐弟,大少四少的态度摆在那里,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打了包票的。你可以不喜欢他们,但前提是你得先和两位哥哥抗争。 所以小米在心头一阵异样之后,欣然决定喜欢这两个孩子。至少,他们和自己的爸爸无关,虽说亲人,但毕竟不是他们这家的事情了。 暮歌和晨歌惹人疼,他们的存在并没有抚到在座各位的逆鳞。既然连大少三兄弟都那么欣然喜欢这两个人,那其他人就更没有理由讨厌了。 小米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便开口找暮歌攀谈了起来。很奇怪,本来并不太擅长和陌生人打交道的两个陌生人,第一次见面,竟能说得上话。小米很满意这样的情况,这预示着,她会和这个堂妹,处得不错。 莫家人都躲进了包厢里,外头的晚宴已经开始了。凌老上台致了辞,然后另几个重要人物也有发言,比如关爸。莫老爷子今儿把自己当了半个主人,密谈出来后竟是一直陪在凌老旁边像老友一样帮忙张罗着,忙煞了一竿子打下手的秘书。 其实明眼人已经看出端倪了,毕竟知道那件事情的人不在少数,今儿莫老爷子这么一出戏,算是变相认了凌家这两个孩子,大家都等着看接下来的后续。 “看来爷爷今天很有收获。”莫六比起刚来时已经恢复了许多。 “哪里是有收获,你看他笑得那么恶心,我打包票这次谈判他一定是大获全胜!”莫三断言。 “这么说,我以后就不是莫家的老幺了?”小米突然有点不能接受。 “家里这么大群孩子,你早就不是老幺了。”大少轻笑。 “大伯要是在的话该多高兴啊。”莫五感叹。 “大伯那是有先见之明,把大伯母一起带去出访了,不然爷爷今天哪里有戏。舍不了孩子套不了狼。”莫二少撇撇嘴。 提到家里那个固执又好面子的妈妈,莫家三兄弟面面相觑,沉默了。从妈妈的立场来说,她的无法接受是完全合情的,她的任何刁难阻碍都是合理的。有时子女夹在父母中间左右为难,私下安抚妈妈,可更多的却还是体谅了爸爸,并顺着自己的心去做。大少很喜欢凌家姐弟,尤其是暮歌,因为当年季家的事情凌远航全力相助。莫家人同气连枝,有恩,大家一起记,一起还,感同身受。 莫家人一致默契地留了下来,老爷子不走,谁也不不先离开,直觉待会儿还有重要的事情要见证。 宴会结束,凌远航带着晨歌暮歌送走了一个个重要客人。等停下脚步已经将近午夜。 关贝玺先跟奶奶回了家,凌果被保姆带到楼上的房间睡觉。包厢里剩下的除了莫家七兄妹之外,就只有莫老爷子和凌家四口了。 当暮歌在外公的指示下愣愣地下跪给莫老爷子磕头时,谁都没想到,最先崩溃的会是一直冷冷清清的晨歌。而莫六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来想起来都要恶心很久的事情。他上前,拥抱了他这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很用力,用力到红了眼眶。 这事儿回头还被自己兄弟表扬了。莫六想想还是郁闷,妈的!这种事儿,管小爷他屁事!瞎参合个屁!激动个屁! 那天晚上,暮歌跪在正宗正牌的爷爷面前,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极尽虔诚。晨歌被她牵着,跪在她身边,有样学样,也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 莫老爷子含着泪,终于听见了这两声盼了十多年的“爷爷”。 场面并不有多煽情,他们不搞这套。只是他们不会忘记,这一天,莫家终于找回了莫小八和莫小九。 认亲的结局是,莫老爷子因为太激动,血压飙到两百,华丽地进了一回医院,给午夜的四九城添了丝纷乱和啼笑皆非。 本作品由书本网提供下载,欢迎光临书本网。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m.bookben.cn/ om/